雁过拔毛
徐有芝的家庭资产及收入是很可观的,据他自己交代,他分别投资在5个水泥厂的股份共有120万元,房屋有3处,定活存款有40多万元,股票也有40万元。更有大部分的钱借贷给别人,有定期分红。他的家庭资产累计达近300万元。
这样高的收入到底是怎样来的?看看他的敛财过程,不难发现他的“致富经”。
“郑某承包过我局的几个装修工程,几年来一共送礼物、现金4万多元”;
“姜某承包过国泰大酒店工程,他为我儿子装修新房子,装修费大概是3万元,我给了他1.2万元。随后几年,他又陆续给了5万元左右”;
“闻某在国泰做过装潢,在我出国前送我1000元美金,去韩国旅游帮我出过5000元旅游费,还送我一部三星手机”;
……
徐有芝如此肆意收受贿赂,并非不知道那是违法。他一方面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还小心掩饰自己的行为,每到春节,他会给对方孩子包个红包,把受贿行为包装成朋友间的礼尚往来。
2007年,粮食系统两名经理涉案被侦查,与此同时,与兰溪市紧邻的永康市粮食局局长被抓。退休在家的徐有芝开始坐立不安起来。
2008年春节前,胡岳辉被逮捕,徐有芝闻此再也坐不住了。他知道迟早有一天,检察机关也会找到自己。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徐有芝拿了4万元钱来到城建公司城东分公司主任唐汉江的办公室,将唐汉江在承建粮食系统工程时,分4次所送的5万元现金中的4万元退还给对方。当办案人员问及徐有芝,为什么收了人家5万元却只退4万元时,徐有芝回答道:“其实还是舍不得。”一副贪钱却又害怕事发的心态表露无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8年5月,向徐有芝行贿的闻某、唐汉江、姜某分别被兰溪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随后由兰溪市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面对正义的宣判,徐有芝悔之莫及:“当初不是私心作怪,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现在想来深感心痛……”可惜这一切都来得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