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很多人对上班产生了一些忧虑,害怕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而对自己和家庭产生影响。对于企业而言,又何尝不是?

面对企业好不容易接下来的订单,如果因为员工的原因导致生产停滞而不能如期交货,企业不仅无法回收成本,而且还要面临客户的违约索赔。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有效安排生产以期按约交货,是时下企业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律师认为,在此大环境背景下,企业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疫情优质经验期间工作汇报_疫情期间优质工作经验_疫情优质经验期间工作总结

一方面,企业对内与员工保持沟通,做好员工的人文关怀工作,并关注防疫政策变化,积极及时调整防疫策略。

让员工定定心心地在工厂车间工作,这是企业需要做的基本工作。虽然当前各大媒体已经对新冠肺炎病毒对身体造成的伤害明显降低做了大篇幅的报道,但是鉴于员工并不是“当事人”,之前也从未感受过病毒的“威力”,对于感染病毒后对身体到底能造成多大的伤害还不可知。因此,企业需要对病毒的影响作一些补充科普性的宣传。

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建群分享的方式,就已经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员工现身说法,并且分享自己的抗病毒经验。员工“身边人”的抗病毒经验,往往是最有说服力和可借鉴价值的。

为避免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体质较差或者有基础性疾病的员工身体造成伤害,企业内部可以进行摸底排查,通过调查问卷或者员工沟通的方式了解员工的出勤意愿和身体状况,根据实际情况企业可以同意部分员工向企业提出的居家办公或者暂时休假的申请。

同时,企业也应该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支持员工在身体状况无恙的情况下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全勤的员工,企业可以在年底采取补发一定奖金的方式进行鼓励。对于在眼下为配合企业抗击疫情、积极完成客户订单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员工,企业还可以对其采取职务晋升的方式予以嘉奖。

风雨同舟,共克时艰。企业只有先生存下来,才能够持续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保障民生。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在此时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已经感染了新冠肺炎病毒的员工或者因家庭成员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而不得不居家隔离的员工,企业应当安排该员工的上级领导与员工保持沟通,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为员工发放此段时间内正常工资薪金。

对于坚守工作岗位而感染了新冠肺炎病毒的员工,虽然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认定为工伤,但是企业出于社会责任以及人道主义关怀考虑,建议对该类员工作出一定的补偿。

企业内部也需要采购一些必要的防护用具,一旦发生突发紧急情况,可以马上使用。而对于买不到药物的员工,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发药或者员工自发调剂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援。

疫情优质经验期间工作总结_疫情期间优质工作经验_疫情优质经验期间工作汇报

另一方面,企业对外与客户保持联系沟通,随时将疫情影响生产的情况告知客户,保留沟通痕迹并提供相关证据证实。

众所周知,不可抗力事件作为违约一方免责的法定事由,可以保护违约一方在其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是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需要具备三个必要因素,即不可预知、不可避免以及不可克服。

不可抗力事件,绝非是一个轻易就能够使用的违约抗辩理由,必须要有证据证实才可以。

眼下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构成不可抗力事件,这或许在后续的合同纠纷诉讼中成为原被告双方互相扯皮、推卸责任的理由。但是为了避免因与客户沟通不畅而导致的诉讼风险,本律师建议,企业应当在对外合同中加上这样的条款:

“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工厂无法正常生产的,企业应当及时将该情况告知对方,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照片、视频、政策文件等。客户收到企业的告知后,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是需要给予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企业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或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根据企业已经完成的订单支付相应的价款。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不视为企业违约。”

如果企业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上述的条款的,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并且保留沟通痕迹,例如微信文字聊天记录等。即便客户真的要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那么企业也可以提供此类相关证据来证实其之所以发生违约并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恶意的,而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导致的,非企业主观上能够客服和避免的。

除了生产交货这一环,在供应链其中一端的企业还面临着物流运输困难、原材料涨价或者供货难等问题。这些环节发生问题,都有可能会导致企业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为此,一旦发生相关问题,企业需要及时与客户进行书面沟通,保留沟通痕迹和凭证。必要时,求助于当地的工商联和商会组织,抱团寻求解决办法。

疫情期间优质工作经验_疫情优质经验期间工作汇报_疫情优质经验期间工作总结

综上所述,眼下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确实给企业的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我们建议企业需要未雨绸缪,保持双向沟通。

一方面,对内要向员工科普病毒的相关知识,以及讲解因感染病毒后对员工工作产生的影响,通过各种措施打消员工顾虑,鼓励和支持员工坚守岗位,努力工作;

另一方面,对外企业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因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即便没有在合同中注明的也需要在合同履行过程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保持沟通痕迹证明。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