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鉴先进经验,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1月13日至15日,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负责人,曾都区和广水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赴宜昌、武汉、鄂州、黄石等地就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

一、基本情况

此次考察,考察组先后参观了四个城市13个小区的改造,通过听取介绍、现场观摩、交流互动,考察组一致认为四个城市尤其是宜昌、鄂州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站位高,大手笔、大气魄、大力度改出了城市的大变化。

宜昌市在2017年就争取国家住建部支持,被列为全国首批老旧小区改造8个试点城市之一,在国家没有资金扶持的情况下,采取市、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四级联动,投资由市、区两级财政共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具体组织实施的办法,对老城区372个老旧小区(涉及4万余户、11万余人)进行全面改造,市政府投资5.1亿元,目前已初步完成改造任务,探索出一条“共同缔造聚力、治管并举固本”的老旧小区改造经验,被中组部和住建部总结为“宜昌经验”,向全国各城市推广学习借鉴。鄂州市将老城区约13平方公里、40个社区、300多个小区整合为33个片区单元,简称“40工程”,政府累计投资8亿多元,整体打包由中建三局承建,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打造了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档升级的“鄂州样板”,被新华社、湖北日报等媒体多次专题报道和推广。黄石市深挖小区历史底蕴,将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老旧住宅改造成为“花园洋房”。三个城市的老旧小区改造虽路径不同,但改造后的效果让人振奋。

一是城市面貌焕然一新。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拆除了违搭违建,整治了“蜘蛛网”,配套了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消灭了小区间的泥巴路,打通了断头路,畅通了微循环,从根本上解决了老旧小区脏乱差状况,改善了小区环境和城市面貌。

二是改造特色鲜明。注重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特色和城市总体规划,深挖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改造后的小区和老城更具历史味、文化味和特色味。

三是小区居民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更强。小区改造后配套了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了社区服务体系,健全了小区管理规章,环境更加宜居,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居民自豪称“过去老房产卖不出去是‘包袱’,现在环境好,房价涨了是‘抢手货’”。

四是城市形象和影响力得到提升。宜昌、鄂州老旧小区改造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得到中央、省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引来大批省内外城市学习借鉴,成为城市的一张亮丽名片,展示了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了城市美誉度。

二、主要经验做法

总结宜昌、鄂州、黄石等地老旧小区整治和改造的做法,有五个方面突出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注重高位推进,强化组织协调。改造之初,三个城市均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高规格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一谋划、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检查督办,尤其是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鄂州市成立了由120人组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分为6个工作组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书记王立担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各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突出拆违先行,创造改造条件。鄂州市提出“先拆思想再拆违”,坚持先拆违章建筑后改造建设,由城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强力实施“铁拳行动”,先后无偿拆除各类违章建筑4831处、15.5万平方米,户外广告700余处4.7万平方米;宜昌市出台禁违令,即查即拆,无偿拆除违章建筑26.8万平方米,拆除了老旧小区的“肠梗阻”,拆开了小区改造的公共空间,拆出了居民的信心和决心,为老旧小区改造扫清了障碍。

(三)坚持因地制宜,把握改造标准。三个城市在改造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千区一面”,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个性特色。黄石市在楠竹林老旧小区改造中,充分发掘小区所在的区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突出竹的主题进行改造,形成了独特的“竹林”文化;鄂州市大旗墩小区为原鄂钢职工居住区,改造中结合钢铁元素和特色,既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也保留了小区原有的风貌,形成了独特的“钢铁”文化;宜昌市红光小区是原老三线企业红光港机厂职工小区,改造中展现人文文化和老红光港机厂的历史记忆,让小区居民更有归属感,形成了独特的“三线”建设文化。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共推合力。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需各单位和部门共同发力。鄂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从城管、发改、经信、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抽调120多人组建3-6个工作专班,协同作战,相关部门尤其是水电气及通信企业在收费上给予最大的支持和优惠措施。据鄂州市介绍,水电部门水改、电改只收取成本费,水改每户1200元、电改每户2000元,其余均由企业兜底支持,有力支持了老旧小区改造。

(五)落实资金保障,确保项目实施。各地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和以奖代补资金的同时,还通过财政投入、专项债券、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宜昌市政府累计投资5.1亿元;鄂州市政府累计投资8亿多元用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配套建设,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证。

三、工作建议

经调查摸底,我市共有老旧小区299个,均已纳入国家住建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涉及改造房屋1293栋,户数35094户。其中:2019年已启动实施11个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计划改造112个,涉及改造房屋536栋,居民14120户,其中曾都区96个小区,涉及房屋494栋、居民13255户;广水市16个小区,涉及房屋42栋、居民865户,已纳入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实事”之一。为保证项目改造的顺利推进,借鉴三个城市的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建议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住建、城管的领导为副组长,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各县市区也应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相应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拆违先行,扫清改造障碍。在编制好市本级中心城区96个小区片区整合、优化、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先拆违后改造的原则,在摸清底数的同时,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部门和曾都区、办事处、社区组建强有力的拆违专班,坚决拆除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和附属物,腾出公共空间,畅通小区道路,为老旧小区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实行“市级指导督办、区级主导统筹、办事处主体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积极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以办事处、社区为建设主体,各职能部门定期会商通报,共同推进,水电气等相关企业提供最大的优惠政策支持。借鉴鄂州做法,建议我市的老旧小区水电气改造收费,水改收费不超过1200元/户、电改收费不超过2000元/户,燃气开户比照保障性住房标准,按1760元/户标准收取。

(四)落实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实施。经测算,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共需资金约3.8亿元,鉴于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总额度尚未确定,经与省住建厅、发改部门对接,可参照2019年老旧小区中央补助资金标准纳入工程预算。2019年曾都区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4768万元,涉及户数3362户,户均14000元。据此,2020年曾都区老旧小区96个、涉及13255户,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5亿元。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资金比例的要求,地方政府应按1:1的比例配套,即需配套资金1.85亿元,统筹用于老旧小区及与老旧小区相连接的道路、公益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以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完成,并达到整体改造提升的效果。广水市可参照执行。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社会化的物业管理,建立社区、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位一体的小区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保持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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