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种陷阱下梅花鹿成灾
接到养殖户的集体上访投诉后,湖南省湘潭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由市委相关领dao牵头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湖南国鹿公司发展的205户养殖户遍布全省,收取的所谓梅花鹿种苗押金款超过1700万元。”湘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文秋山接手案子一周后,就发现目前账面上“已经没钱了”的湖南国鹿公司是个巨大的资金黑洞。“拘留到案的公司股东冯述奇、韩布如、刘元辉、文丽等人原来多数是农民,除了30来户养殖户全部或部分兑现了本金外,绝大多数人的投资打了水漂。”
湘潭县响水乡乐塘村养鹿户戴国安(左)正在向乡村两级干部诉苦,2002年6月她花5.7万元从湖南省国鹿产业发展公司买回三头梅花鹿后,发现公司“两年能回本,否则给与赔偿”的承诺是一场骗局。
湘潭县响水乡乐塘村养鹿户戴国安正在向记者展示他的驯养许可证,2002年6月她花5.7万元从湖南省国鹿产业发展公司买回三头梅花鹿后,发现公司“两年能回本,否则给与赔偿”的承诺是一场骗局。
无独有偶,富民公司的养殖户陆续得到消息,从各地赶赴湘潭,少数养殖户甚至开始动手抢拿公司的空调等资产。为防止大规模哄抢,9月22日,湘潭有关方面紧急对富民公司实物资产清理和查封。据办案人员介绍,富民公司实物资产除了一些陈旧办公设备,只有一些标价1600多元一瓶的“人头鹿”酒。从9月底前被控制的富民公司银行账户(包括一个私人账号)看,现金存款也去向不明。
“据调查,湖南从事梅花鹿养殖的公司很多。湘潭市的富民公司甚至在福建、湖北等省还开了分公司。”文秋山介绍说。而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仅在湖南省从事梅花鹿养殖的公司就有31家,其中10多家开展所谓公司+农户的联营养殖,全省养殖户办理了证件的有500多户,登记存栏梅花鹿15000至18000头。由于多数养殖户未登记、办zeng,湖南泛滥成灾的梅花鹿养殖总数可达数万头,沉淀其中的资金以亿计。
据了解,湖南国鹿公司曾通过媒体大张旗鼓地宣称要利用鹿茸、鹿角等鹿产品建立3个亿元级的梅花“国鹿”公司不过是投资参股390万元办了家槟榔厂。
记者在地处湘潭市内的“国鹿槟榔厂”看到,厂里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工人在进出。“现在全厂只有几十个人上班。”厂内一位职工对记者说。专案组一位干部认为,“国鹿槟榔亿元产业”是个资本神话。“这家厂子使用如买一送一兑现奖票等不正当竞争手法,不仅没有挤垮对手,反而把自己赔了进去。”从今年年初开始,国鹿公司这类企业在无限制地发展养殖户、收取巨额种苗款后,下游增值产品没有市场,资金链断裂,合同上的承诺自然变成了一纸空文。
如果说国鹿公司的养殖户还可能从“国鹿槟榔厂”收回一点血本的话,富民公司的财务黑洞就显得更加“吃人”:公司一直采取现金进出的方式运转资金,没有一个像样的账目,甚至没有几张合规的单据,公司往来账、开户行账号上基本没有大笔资金往来,巨额资金已去向不明。“所谓人头鹿酒根本没有市场,1600多元/瓶的价格、数百万元的销售基本属于虚构。”一位办案干警说。
湘潭市雨湖区委、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对国鹿公司的有关问题展开调查后的报告显示:“国鹿公司利用农民追求高额利润的心理来吸引农民加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明显存在套取养殖户押金的欺诈行为;从公司现在的资金运作状况看,国鹿公司将养殖户的押金挪作他用,并且在没有产业基础作支柱的情况下,承诺以高于市场价格回收产品,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则,出现巨额亏空,导致合同不能兑现,属于严重的坑农事件;从内部反映了解的情况看,国鹿公司虚假注册、随意抽走注册资金的行为明显违反《公司法》,属经济犯罪行为。”
湖南省新宁县是中国“北鹿南养”科研项目最早取得成功的地区。“黄金牧场等地养殖的梅花鹿有3000头左右,但最好的梅花鹿幼仔价格也不会超过5000元/头。”新宁县县委书记鞠晓阳对数万元一头的梅花鹿价格感到不可思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一位干部痛心疾首地告诉记者,像国鹿公司这样的行为完全是风险巨大、可能诱发社会动荡的“炒种”行为。“就是高价卖种苗,收取钱财后逃之夭夭,根本没打算靠产业赚钱。普通梅花鹿幼仔的价格实际上只有2000至3000元/头,炒种行为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商品。”
谁让农民栽入陷阱
今年6月份以来,波及众多省市的“梅花鹿骗局”出现严重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社会思考最多的是“梅花鹿骗局和陷阱”背后的众多深层次问题。
像郑宗义、戴国安等养殖户天天养鹿,但对于鞠晓阳、杨国强等人描述的梅花鹿真实市场价格却一无所知。那么是什么让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栽入“梅花鹿陷阱”,接下炒种的“最后一棒”?
除了广告效应和农民致富心切,湖南国鹿公司、富民公司这类“龙头企业”精心策划的“神圣光环”对农民极具欺骗性。记者在湖南国鹿公司看到,虽然养殖场人去楼空、荒草齐膝。但门口巨大的广告牌还在炫耀:“湖南省国鹿产业发展公司是经省……(厅)局批准设立并报省……(厅)局立项审批的股份制企业。”、“经湖南省……(厅)局批准,实行公司+农户+大学院校+基地联营养鹿,建立南方最大种鹿基地,是政府认可的调整农业结构的最佳项目。”
在戴国安等人的家中,湖南国鹿公司授予的“联营养殖户”的金字招牌悬挂在堂屋中最显眼处。养殖户还向记者出示了封皮上烫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制”字样的证件。“我们的合同还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缴纳了100元/户的公证费。”湖南国鹿公司这类坑农公司的包装伎俩使不少养殖户至今还有些执迷不悟。
据了解,对于这种遍布湖南省乃至全国的炒种投机行为,畜牧、林业系统一些专家曾多次呼吁刹车。“滥养梅花鹿和前些年出现的鸵鸟、海狸鼠养殖风一样充满风险和欺诈,我们多次以各种形式提示风险,但收效甚微。”湖南省林业部门的一位专家叹息着说。
记者在湖南省湘潭市了解到,虽然当地政府没有出面发动农民养殖梅花鹿,但在湖南的其他一些县市,政府行为在这股梅花鹿养殖风中的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地方专门开辟了示范区,相关负责人、地方人大代表跑到主管机关,打招呼、写条子,要求颁发证件,否则就指责我们阻挠地方经济发展。一些公司肆无忌惮地在会议上宣称:炒种就是市场经济!”
“这些公司工商、林业、农业、科技部门的批准手续齐全,好像还因为某种名目享受免税的待遇,能得到银行贷款,一个农业开发重点龙头企业的形象使大批农民上当。”一位办案干警说。记者从湘潭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类似富民公司这样的企业,即使发现了一些苗头后,政法部门却对处理这类公司感到棘手。“现在有些公司老板希望政府把他抓起来,一旦被捕,这些公司就可以此为由撕毁合同,把矛盾全部转嫁到政府身上。”湖南省林业部门的一位专家说。
“我们不断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希望政府能够使公司起死回生,或者承诺补偿养殖户,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但政府强调这是市场风险。”不少梅花鹿养殖户反映,像湘潭富民公司这样的企业,成立后有5年时间都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院内办公,今年才搬到区政府院门左侧的食堂上面。部分中央和省、市媒体多年来大张旗鼓对公司进行过各种新闻报道、形象展示,或广告推介其“养鹿致富经验”,不少活动都有政府公职人员参加,公司还得到各种荣誉称号,产品被授予“信得过产品”之类头衔。养殖户认为,“退一步讲,就算是受了灾,政府也应该积极救灾。”
据了解,被富民公司圈走8000多万元的862家养殖户,不少人是从亲朋好友处借钱、到银行贷款,或倾尽多年积蓄甚至借民间高利贷养鹿。由于梅花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能随意宰杀、运输,鹿产品一时也找不到销路,维持梅花鹿生存还要贴钱。一位来自湖南省邵阳市姓孟的养殖户说,如果政府不救我们,我们怎么活啊!
数万元一头的梅花鹿,万元一公斤(头)的回收鹿茸(仔)承诺……这些天方夜谭式的连环套背后总让人感到有一个无形的网络。一个参与国鹿公司联营养殖的农户私下里说:“早年跟着富民公司养鹿的人有不少挣了钱,我想第一批参加国鹿公司养鹿的总该发点财吧,没想到他们垮得这么快?!”
除了掺杂“传销式”的侥幸心理,在愈演愈烈的“梅花鹿风波”中,不少人表现出来的轻信广告、法律和政策意识淡薄同样令人警醒。“欧阳铁球、冯述奇、韩布如等人原不过是湘潭县锦石乡的农民,这个地方极少数人早年利用养殖长毛兔、海狸鼠兴风作浪,大肆诈骗就赫赫有名,梅花鹿养殖也是类似的翻版,为什么大家一点都不警觉?”一些人反问,“做几个广告,租间政府办公楼充门面,请几个人来坐坐主席台,看着这些表面现象居然就掏光腰包,风险意识何在?”
随着形形色色“梅花鹿公司”连续爆发财务危机,一些地方政府相继采取措施控制了类似企业的老板,此举虽然避免了更多农民上当受骗,但对原有养殖户巨大的损失黑洞,地方政府如今是心有余力而不足。
雨湖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胡署先告诉记者,政府对养殖户受到的巨大损失深表同情,但现在只能花费大量精力向养鹿户宣传法制,要求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地方政府的部署,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已成立专案组,侦查国鹿公司、富民公司等的资金去向,争取尽量减少养殖户的损失。但一位专案组负责人坦言,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梅花鹿陷阱”从一开始就是个精心布置的骗局,收取的养殖户“押金”来无影,去无踪,追缴难度“非常大”。而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全国多个省份的诈骗大案,仅靠地方公安部门专案调查“很难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