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后疫情时期综合症”逐步显现,政治、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集中向社会领域传导,各类不确定、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显著增加。对此,公安机关要紧紧跟上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责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在持续抓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优化营商稳定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排查企业涉稳风险,主动协助企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投资创业者的合法权益。落实企业“一企一档案、一企一评估、一企一预案”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摸排金融、财税等领域中,涉及银行不良资产、企业债务等重大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动手、早预防、早处置。特别是在疫情趋于常态化、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对各类不确定、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予以高度关注。准确把握涉企突发事件的规律特点,认真研究现场处置战术战法,超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合理规划巡逻布局,确保辖区内重点单位部位无盲区,提升企业周边地区治安整治成效。将警务大数据建设作为重要引擎和抓手,积极推进“八张网”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强化打击整治,优化营商安全环境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打涉众型非法集资、信贷欺诈等各类金融犯罪活动以及涉企产权犯罪、制售假冒伪劣等犯罪行为;深度串破“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小案,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强化追赃挽损,及时挽回企业损失,切实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恒心信心;对重大敏感、容易引发不良炒作的涉企案事件,提前介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涉枪涉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制贩吸毒,以及食药安全、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深挖幕后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加大城乡结合部等治安复杂地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坚决去除治安“毒瘤”、斩断利益链条、净化社会环境。
三是强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清理,凡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行非涉密公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等事项网上全公开,全程接受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行“五个一办”以及自助服务,把行政审批时限压缩最短,实现群众“最多跑一趟”。深化公安窗口预约服务,压缩办理和审批时限,不断引领公安窗口服务工作提档升级。
四是强化规范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对各类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管行为,严格落实“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正确区别违法犯罪和债务纠纷,慎重办理涉企案件,对重大经济案件实行报告制度,严禁滥用法律文书随意查账、查封冻结账号、查询单位或个人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安行政管理执法规范和程序,制定公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坚决防止动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影响经济发展。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执法服务全流程记录和网上巡查机制,推动实现全部公安执法服务活动的可回溯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