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栖霞

发布普法动态、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优质事件上报经验做法_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_先进做法经验交流发言稿范文

先进做法经验交流发言稿范文_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_优质事件上报经验做法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围绕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定位,创新栖霞人民调解智慧平台,提升人民调解网格化智能化法治化实战化水平,精准化解群众身边“烦心事”。

聚力创新引领,推进纵深发展

研发网格员专用微信小程序,网格员发展成为矛盾纠纷信息采集员、排查员,实现“信息上报有通道,网格工作有留痕”。使用微信小程序简单、方便,不仅在搜集矛盾纠纷时效上快捷,同时对网格员的工作量有了留痕记载,对其工作认可也有了积极的评价体系。

实例链接

栖霞区司法局政法网格员通过人民调解智慧平台,及时发现残障人士孙女士存在房产证加名字等方面的矛盾,及时登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纠纷的转化升级。原来,孙女士老伴过世较早,两个儿子均有不同程度的智力残疾,孙女士一直想在其房产证上加上小儿子名字,一直没有办妥,可又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造成情绪不稳定。政法网格员得知该消息后,非常重视,随即登门提供法律服务,在认真听取孙女士的情况介绍后,政法网格员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满足了孙女士的心愿。

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_优质事件上报经验做法_先进做法经验交流发言稿范文

强化人才支撑,推进智力强基

将区内明星调解员、法律顾问团等优质法律人才资源纳入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双指导的格局。8名明星调解员、53名律师为当事人、调解员提供线上线下指导、参与调解、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明星调解员库、法律顾问库切实解决了网格员在遇到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及时得到专业的法律咨询及法律帮助。“法律人才库”的搭建,为人民调解法治化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

栖霞区司法局政法网格员紧扣“4.8司法日”、全国助残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联合民政、人社等单位,运用线上+线下媒介,打造立体化全方位法宣格局,广泛宣传《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残障人士保障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残障人士无障碍通行通道和备用轮椅,配备专人引导服务和法援、公证等受理工作。开通预约上门服务,只需一个电话,网格员就可以预约法律援助、法宣、调解等上门服务。对农民工、农村农民、残障人士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_优质事件上报经验做法_先进做法经验交流发言稿范文

依托数据研判,推进预防功能

栖霞人民调解智慧平台在设置信息录入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对案件来源比例、案件类型变化趋势、街道案件变化趋势、案件数据分布等进行分析研判,适时更新数据,指导街道村居加强对区域内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预防,针对性地制定预案。从适时数据来看,劳动争议类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类纠纷占比较大,区级矛盾纠纷指挥中心已及时根据数据变化对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根据大数据的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营销售“三文鱼”产品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隐患,区司法局及时组织政法网格员深入辖区40余户食品销售商户和相关生产单位,提醒经营户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下架、封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文鱼”制品。

在排查过程中,就经营户普遍关心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事项,网格员进行了认真统计汇总,及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经营户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观念,树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理念。

政法网格员与社区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重点梳理了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向好发展。

聚焦群众满意,推进全程监管

开通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功能,通过手机短信评价通道,邀请当事人对调解全过程进行评价,评价数据及时流转至平台,便于对调解员队伍进行监督管理,目前反馈满意度达到99%。

实例链接

摄山村沾北队村民李某和吴某均暂时居住在摄山星城晶都茗苑小区,吴某住在李某的楼上。吴某的女儿每晚9时至10时都要进行钢琴练习,这引起了楼下李某的不满。李某认为楼上的钢琴声严重影响自己和家人的休息,多次上门要求李某家禁止在晚上8点后练琴。吴某表示,自家的孩子只有在晚上才有时间练琴,练琴声也不能算是噪音,没有妨害到他人,李某的要求不合理,便没有理会李某的要求,依旧要求孩子练琴到晚上10点。在与吴某交涉无果后,李某开始进行“还击”,每晚打开窗户让收音机的音乐传递到外面来“对抗”钢琴声,邻居间的矛盾也随之升级。双方因噪音问题发生矛盾,栖霞街道摄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进行调解。调解员让大家换位思考,首先劝说吴某,楼下邻居是和自己的爷爷奶奶差不多的年纪,老年人喜静,人年纪大了,晚上睡觉早是正常的,需要多体谅,练琴是没有错的,但应该控制好练琴的时间,尽量避免太晚练琴影响他人休息;随后,又对李某说,大家都是同村同一个生产队的人,现在又做邻居,是缘分,作为长辈的,也要大度些,要体谅孩子家长“望女成凤”的心愿,培养子女的艺术技能,这也是吴某的合法权益,练琴有声音是难免的事情,如果有不当之处,可以找吴某沟通协商,大家要和睦相处。听完调解员专业的讲解、耐心的劝说后,双方认可调解员的说法,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最终达成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

今年初,东阳社区二队居民张某来到东阳社区调委会,要求调解他家和楼上居民的邻里纠纷。社区调委会热情接待了张某,并让他说一下纠纷的原由,原来是住在张某楼上的租户王某家厨房下排堵塞,因疏通时,损坏下排管道,污水渗漏到了张某家,从天花板渗污水且有难闻的气味,给张某的日常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于是张某找到王某理论、沟通,希望能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和平处理。谁知王某却告知张某应该找以前负责该房屋维修的管理人员,自己理所当然也不会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理论不成,李某来到社区调委会要求给予调解。调解员一方面从邻里关系的相处及拖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向张某进行劝说:“已经帮你们打听过了,涉及下排管道都是上管下,你现在住在李某的楼上就此问题会负责任;从事件的发展态势来看,如果此事拖延过久,造成电线浸水短路,发生火灾后果更不堪设想,你的责任就更不用说;况且这次总共的费用也不高,就一百多元,解决了问题,邻里和睦以后也好相处。”在听取了调解员一番劝解之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在处理邻里关系中存在的不足,答应会按相关规定处理此事,也愿意承担相关费用,处好邻里关系。至此,一场有关漏水问题造成的邻里纠纷便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与解决。

(栖霞区司法局)

先进做法经验交流发言稿范文_优质事件上报经验做法_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