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丁祖志报道:今年以来,乐安县纪委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存在的查办案件数量偏少、结案质量参差不齐、乡镇纪委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实际情况,采取三种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
提高业务能力。不定期举办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授课,现场解答乡镇纪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纪检干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详细的解答。培训结束时进行现场测试。通过测试,检验了培训效果,提醒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监督责任,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条款,提高岗位履职尽责能力。
提高自身素质。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办案经验不足的状况,采取定期抽调乡镇纪检干部轮流到县纪委跟班协助办案,通过参与办案、面对面实战指导、学习办案业务基本知识,积累经验,快速提升了全县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质量。
提高结案效率。乐安县落实“乡案县审”制度,要求乡镇自办案件必须报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二次审理,严格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把关。同时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对疑难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中办理,有效集中了办案资源,增强了案件突破能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成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