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等特大城市的光荣使命。202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按照国务院部署,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深府〔2022〕13号),正式开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实施方案》从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构建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2个领域的任务内容,并明确了要在今年落地实施的首批200项具体改革事项。为展示深圳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的做法成效,市发展改革委推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圳”在行动》专栏,陆续开展系列专题报道,供全市各区、各部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营商环境5.0推200项改革措施 深圳着力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1月2日,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作为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深圳于2022年初出台了《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开启营商环境5.0改革,提出200项改革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重要体现,深圳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迭代出台一系列务实举措,奋力打造全球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最佳城市。

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着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通阻碍投资兴业的痛点、堵点。通过实施放宽市场准入24条特别措施,深圳率先放宽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等领域准入门槛,努力消除制度性障碍与隐性壁垒。开放绿色低碳、高端装备、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支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先行先试,从“给优惠”向“给机会”转变。同时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诉求和期盼,连续出台助企纾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联动生产促消费、工业稳增长提质量、推动经济稳定增长5个“30条”措施,全力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经营成本,已落地减负资金超150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753万家次。

着力优化营商创业的法治环境

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为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提供法治保障。深圳率先推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面向社会信用、反不正当竞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安全生产等重点和前沿领域加强立法。创新“人工智能+互联网+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扰。给予新兴产业企业1至2年的成长“包容期”,助力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新产业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田、示范区,深圳肩负着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积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使命。

通过创设“大湾区组合港”通关模式,深圳港已累计开通26个组合港点位、覆盖大湾区近90%城市,2022年通过“组合港”模式实现的进出口吞吐量超过19万标箱,“组合港”水水中转集装箱进出口物流整体时长由5-7天压缩至2天,节省货主报关成本约30%。深圳还发布了国内首个《基于跨境活动的企业信用报告格式规范》,为不同国家、地区企业信用报告提供转化支撑和互认依据。揭牌成立深圳数据交易所,实现国内首单场内跨境数据交易。发布全国首个经国际认证的医院评审标准,便利高水平医疗机构使用“国产标准”融入国际,推进大湾区及跨境医疗服务规则衔接。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持有相关职业资格的国际专业人员在深圳备案登记后即可提供专业服务,目前已有超过500名境外专业人员享受到这份便利。

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深入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

启用“智慧警务舱”,市民可“一窗办理”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16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有效解决“多地多窗”“分头办理”的难题,累计为企业节约创业资金超2亿元。上线远程办税服务平台,推出“要素化”纳税申报和数字人民币缴税费服务,让办税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实施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缴清”服务,实现税费、登记费“前台一次缴纳、后台自动清分”,办理人可“实时申报、实时缴款、实时开票”。打造全市统一市场主体培育服务平台“深i企”,市场主体可一站式便利获取政策信息、享受惠企服务、提出诉求建议,实现“政策一站通、诉求一键提、业务一窗办、服务一网汇”。

营商环境好,企业信心强,城市发展动力就足。伴随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深圳吸引了一大批优质企业落户发展。

目前,深圳全市登记的商事主体累计达到391.1万户,总量和创业密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10家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A股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00家;各级专精特新企业超过3800家,其中国家级“小巨人”有442家,数量在全国大中城市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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