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冯继康解读山东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政策
1工作措施
(1)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
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2020年争取75%的畜禽养殖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2)实行标准化清洁生产。
全面推行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实施“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12321)建设。
“一控”,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
“两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防”,防渗、防雨、防溢流;
“两配套”,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
“一基本”,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3)推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
一是自然发酵,包括厌氧堆肥发酵和好氧堆肥发酵,将畜禽粪污处理后还田,主要适用于各类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
二是垫料床发酵,将发酵菌种与秸秆等混合制成有机垫料,利用其中的微生物对粪便进行分解形成有机肥还田。适用于中小型生猪养殖场、肉鸭养殖场等。
三是有机肥生产,将畜禽粪污熟化灭菌,制成有机质高的颗粒肥料,使粪污变废为宝,实现产业增值和功能增效。适用于区域性有机肥生产中心。
四是沼气工程,产生沼气、沼渣和沼液,沼气可用于发电,沼渣和沼液可作为有机肥料,适用于大型畜禽养殖场、区域性专业化集中处理中心。
五是种养结合,针对种植需要对畜禽粪便和污水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后,直接用于农作物、蔬菜、果品生产,形成农牧良性循环模式,维护畜禽健康养殖、生产高端农产品、提高土壤肥力,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丰收。适用于周边有种植土地的规模养殖场。
2保障措施
(1)强化政策支持。
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治理、区域推进,目标分解、逐步实施”原则,与政府及各部门协调,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分类、分批、分区域进行政策支持。
(2)强化示范引导。
在不同地区开展不同畜禽、不同规模、不同模式的畜禽粪污处理技术示范和典型培育。引导畜禽养殖场以“12321”为主要建设内容,进行标准化改造,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命名,树立示范标杆。
(3)强化科技支撑。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研究集成一批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对场舍建设、饲料生产、饲喂方式、粪污处理、农牧结合等关键技术进行组装配套和推广。广泛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尽快建立一支适应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要求的人才队伍。
(4)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部门职能,落实预防措施,细化激励政策,明确法律责任,全面做好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有效预防环境污染。
“十三五”期间,我们还将以重点县和重点场为主,在全省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示范推进行动。
3任务目标
到2017年:
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
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8%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
向环境排放的畜禽粪污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
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基本建立;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初见成效。
到2020年:
全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
各地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区域养殖量达到“三区”功能定位要求;
粪污处理利用模式趋于成熟稳定,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取得突破;
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生态畜牧业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