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是综合利用现代生物、工程和信息技术改善局部环境,为动植物生产提供相对可控的温度、湿度、光照、水肥和空气等环境条件,在有限的土地上建立动植物周年连续生产系统,具有高科技含量、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特征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发展设施农业对提高我省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意义

发展设施农业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设施农业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设施农业能够有效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以及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有助于推动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从务农向农业产业工人转变,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和农业增值空间,赋能乡村振兴。

发展设施农业是助推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相比于大田农业,设施农业克服了传统农业靠天吃饭、抗自然灾害能力差的不确定性,依靠现代设备设施和技术手段为种植或养殖提供更适合的环境,再通过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以及作物模型等技术,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精准化和标准化,承载数字农业、智慧农业、节水农业以及环境调控、蔬菜生产、营养健康等诸多科技成果应用。

发展设施农业是实现粮食安全与菜篮子安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向设施农业等要食物。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能够推动食物供给由单一生产向多元供给转变,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升级的农产品消费需求。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地和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能大大提高土地产出率,有力地保障粮食安全与菜篮子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发展设施农业是充分利用河北鲜活农产品供应优势,促进三产融合新业态发展的重要手段。设施农业大多以鲜活农产品生产为主,市场半径小,京津冀城市群的发展对高端鲜活农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河北发展设施农业具有明显的地域优势和市场优势。设施农业生产组织更加工厂化、环境设施更加友好可控化、产品更加特色品质化,果蔬适合采摘的时间也比传统露天栽培的长,能够融合休闲观光、采摘体验和定制化生产等,提供多样化服务。以设施农业生产为主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有利于提升农业附加值,扩大农户分享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的增值收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省设施农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也要看到,在设施农业的技术水平、产品体系、要素支撑、服务配套、技术创新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需在以下方面着力。

强化总体谋划与分区布局。高标准规划设计我省设施农业发展战略,按不同农业生态类型区、各县区原有产业基础条件、产品的市场需求层级,分区合理布局设施类型、种植品种、种植模式和产业业态。环绕京津雄以及大都市周边,重点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的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切实利用好中央支持政策。基础条件好的冀东和冀中南产区,要进一步升级日光温室和棚室装备水平,发展订单为主的果蔬供应。全省要加快构建植物工厂、日光温室、拱棚设施种植与露地栽培结合周年供应结构,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发展、先进要素集聚、产业链条完整的设施农业新格局。

加强政策引导与产业扶持。针对不同设施类型分类施策,优先支持工厂化种苗生产,加快温室大棚标准化、规范化,升级落后棚室设施装备,鼓励植物工厂、数字牧场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改造。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和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格局和保障机制。引入设施农业保险试点,将设施蔬菜大棚纳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空闲地废弃地建设设施农业。坚持设施农业项目同乡村振兴项目相衔接,与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特色农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乡村振兴示范区等一体化设计,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推动我省设施农业发展实现战略升级。

提升设施装备与科技研发水平。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设施类型加大研发力度,注重设施的实用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生产设施由传统简易向高性能升级,重点发展节地型、节能型、钢骨架、大空间新型棚室,增强设施基地综合生产和应急保障能力。注重配套装备研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控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实现设施装备智能化,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节能化和绿色化。充分利用农业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智能化装备成果,加快环境智能调控、水肥一体化、信息监测和自动控制等技术装备的融合应用。发挥省蔬菜产业创新团队作用,重点支持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与推广示范。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多学科、多部门协同创新攻关,以创新引领设施农业发展。

引进设施农业龙头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目前我省在设施结构、环境调控能力等方面存在短板,单位面积产量和经济效益相对较低。应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更多引进京津设施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推动设施设计建造、环境调控、水肥精量控制、无土栽培等技术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对于在融资租赁、种苗引进、基地建设、质量控制、销售渠道、品牌创建等方面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服务型设施农业龙头企业,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坚持“市场导向、协调配合”,推动上中下游产业主体更好衔接,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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