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激发教师教学热情。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智慧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优质课程案例,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风采。
(二)汇集优质教学资源。建立健全优质课程资源遴选更新机制,系统化体系化建设智慧平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不断丰富平台资源内容,提高平台资源质量。
(三)服务学生教师使用。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学生预习、复习、开展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提供服务,促进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支持教师课堂教学,为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提供服务。
(四)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帮助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加快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精品课要求
精品课包括学科课程、实验教学、特殊教育三类。学科课程和特殊教育类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特殊教育类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精品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2023年教育部审定的教材,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四)注重制作规范。依据现行新版课程教材,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教学视频制作规范(见附件1),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精品课视频及提供下载的教学素材必须使用国家智慧平台提供的标准模板(PPT课件、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等,详见国家智慧平台)。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除取消此次参评资格外,5年内不得参与精品课评优。
三、遴选要求
(一)参与人员
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等)均可推荐本校教师参与。
(二)报名要求
我省教师需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国家智慧平台完成报名后,方可提交参与精品课遴选的个人教学实践成果。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开设“基础教育精品课”专题版面,为我省教师参加精品课遴选提供指导服务。
(三)遴选步骤
1.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国家智慧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目录节点(以“精品课”遴选工作网站公布为准)及报送要求,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并向学校提出申报。
2.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课例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3.县级初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按照精品课制作要求摄制视频。精品课资源须教师个人通过国家智慧平台上传,经校、县级管理员审核后,方可提交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4.市级遴选。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县级初选和市直学校推荐的精品课进行遴选,并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见附件2),经本级管理员审核后推荐参与省级遴选,原则上同一课程节点只推荐1节精品课。厅直属实验中小学校参照市级遴选方式推荐本校精品课参与省级遴选。
5.省级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及厅直属实验中小学校推荐的精品课进行评审,按照比例评选出省一、二、三等奖,择优推荐参加部级精品课遴选。其中实验教学精品课从省级实验教学精品课与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结果中择优推荐参加部级遴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省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省“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总结过去两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制定本地2023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电教、装备、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的负担。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地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3年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培训、活动指导、课程录制、专家评审等),为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要条件。
(四)加大激励保障。参加“基础教育精品课”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确定为市、县初步人选的教师可认定获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4个学时,获得省级奖项的可认定获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8个学时,颁发相应优质课证书,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参考。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调动优秀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并以此带动整个教师队伍参与建设线上学习资源,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精品课的教师,可参照教育部做法给予适当表扬奖励。
(五)深入推广应用。凡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精品课资源将纳入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体系推广和应用。各地要把精品课遴选活动与国家智慧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国家智慧平台应用推广专门培训,用好国家智慧平台上包括精品课资源在内的优质教育资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为精品课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为广大师生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切实提升精品课使用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其他事项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厅直属实验中小学校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7月2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工作邮箱。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厅直属实验中小学校务必在2023年9月20日24时前通过国家智慧平台完成省级实验教学精品课推荐工作,在10月12日24时前通过国家智慧平台完成学科课程、特殊教育精品课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