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普通中学:
《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培育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
(主动公开)
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培育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建设新时代“家门口的好学校”,为每个孩子提供公平而优质的初中教育,决定培育建设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以下简称新优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双减”工作要求,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以“办优办强新时代泉州初中教育”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统筹推进,评建结合、以评促建,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突出特色、培育品牌”的发展思路,培育建设一批办学理念新、办学质量优、学生全面发展的独立初中新优校,通过机制创新、政策扶持、评价导向和项目化实施等措施,激发新优校的内生动力,引领深化初中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办学内涵,提高办学品质,发挥新优校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初中教育新一轮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独立初中校(不含完全中学、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遴选45所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培育建设学校,经过3年的努力,评估认定首批30所“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立标建模,品牌示范,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学校内涵建设,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使全市初中学校办学活力充分激发、办学条件和育人质量明显提升,推动我市初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一批新时代“家门口的好学校”。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各县(市、区)要加强财力统筹,设立“新优校”专项经费,推动新优校在办学条件、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特色办学、校园文化、学生发展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要加强人才支撑,强化专业支持,为新优校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配足配强学科教师,特别是体育、艺术、卫生、心理、劳动教育、校本课程等专任教师。
(二)凝练学校办学理念。各新优校要系统总结、研究学校历史与独特文化,全面科学分析学校目前和将来的环境与条件、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建立规范的学校章程,进一步提炼完善学校办学理念,并转化为具体育人实践活动,依法科学管理。
(三)打造办学特色品牌。要加大对学校课程建设的指导,鼓励引进高等院校、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初中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特色教师培育。帮助学校在课程建设的基础上,聚焦德育、科技、艺术、体育、美育、人文、外语等领域,打造办学特色,努力形成品牌。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教与学的方式,健全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制度,积极倡导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模式,加强探索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加强课程、教材、考试、评价等有机衔接,提高独立初中校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重视教师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辅导,优化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效益。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发挥各学科独特育人功能,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五)激发自主办学活力。坚持激发学校自主办学活力与外部支持相结合。坚持简政放权,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检查、评估,依法保障新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新优校在有效利用外部支持的同时,积极提取自身发展基因,梳理发展需求,找准改革切入点,编制“新优校创建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任务改革实践方案”,从资源配置、队伍建设、教育科研、考核评价、管理改革等方面,找准落实规划的有效载体。
(六)强化名校名师支撑。通过优质引进、学校培育等途径,加强新优校名校长和名师(含培养对象)的培养,强化名师支撑作用。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实行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制,支持校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办学模式、育人方式。通过联合培训、联体研修、联动教研、开发共享课程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提升新优校干部管理能力和教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选派新优校管理干部和学科教师到省内外优质学校挂职交流和跟岗学习。
(七)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满足学生多样化、项目化学习的需要。提高新优校教师信息技术素养和运用能力,积极鼓励教师参与“5G+”专递课堂教学活动,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优化教学方式,助力课堂教学变革。积极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学业质量分析与评价。
(八)探索教育评价改革。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细则, 并常态化实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水平及变化情况,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评价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改进教师评价标准,制订实施教师发展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四、组织实施
坚持“发展性、过程性、效益性”的原则培育建设,培育周期三年,委托第三方教育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认定首批30所“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
(一)申报资格
申报学校必须通过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申报:
1.学校存在班生规模超过50人。
2.初中部学生入学三年按时毕业率低于98.2%。
3.存在福建省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现象。
4.存在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等师德师风行为。
5.学校近三年出现较大及以上师生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规违纪事件。
(二)基本程序
按照学校自主申请、县级遴选推荐、市级评估认定等基本程序进行。
1.学校自主申请。各申报学校系统梳理本校办学优势办学短板,科学编制新优校创建发展规划,制定重点建设任务改革实践方案,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培育建设学校”申报表》(附件1)。
2.县级遴选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审核申报学校创建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任务改革实践方案的基础上,遴选择优 向市教育局上报新优校培育建设学校(推荐名额见附件2)。
3.市级评估认定。三年建设周期结束后,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对培育建设学校的创建成效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审核评估(评估细则另行通知)。评估达到要求,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授牌认定为首批“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
五、结果运用
(一)获评新优校的可担任区域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的领衔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输出和优秀办学经验的快速复制。
(二)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推进,实行新优校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制,对新优校办学成效明显的初中校长,在校长职级晋升时予以破格晋升。
(三)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名校名师培养工程,在选拔培养对象时,对新优校教师的予以优先考虑。在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等方面,对新优校予以倾斜,调动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获评新优校予以一定经费奖励。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新优校培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新优校培育建设的管理指导工作。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对培育建设学校的领导管理、业务指导和政策经费支持力度。各新优校培育建设学校要充分抓住机遇,提升自身办学活力,切实提高办学质量。
(二)加强政策保障。培育建设期间,市教育局对培育建设校每年给予10万元发展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学校管理团队“异地培训”及管理水平提升。各县(市、区)要将新优校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在教师招聘、教师编制、岗位设置和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教师育人积极性;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学校指导,从政策、人才、条件等方面给予发展要素保障。
(三)加强过程管理。对新优校实行动态考评。对在培育建设周期办学方向和办学思想存在严重问题,因违规办学受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发生校方责任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在国家教育考试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中有舞弊现象或严重弄虚作假等任何违规办学现象的,一经核实,即撤销培育建设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