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验满两年的要求,是从你签定劳动合同算起,到考试的报名时间截止,满两年,举例说,你09年7月就业,要到2011年7月才算满两年。

如果有职位要求必须有两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就是说你在企业,农村,团以下当兵,自营都算基层工作经验,可累计满2年.需要开基层工作证明,你必须找你所在单位开具证明信,最好是再找到之前的单位给你开个证明(如果有条件的话).一般情况下,只要你毕业的时间完全超过了规定的年限,那应该不需要工作时间证明的.但不管是否需要工作证明,你一旦进入面试程序,会有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那个时候你必须提交目前所在单位准许报考公务员的介绍信,以及档案所在地的证明信,或者这些材料也可以在政审中提交.主要是为方便政审人员到你所在单位了解情况,以及调看你的档案.要求有所在单位的准许报考证明是必须有的,因为这是以后调动你的档案和人事关系的必须的程序材料.

所谓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生身份界定及基层工作经历算法:

祝你考试成功了

注意这个:“基层工作”

概述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适用于2008年10月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工作。 2009年中央公务员考试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地方公务员考试中的基层工作经历与中央的有所不同。 如2009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县(市、区)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编辑本段时间上的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0年8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农村及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经历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补充: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11年7月1日,从何时算起呢?以下5种情况的算法!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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