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先行先试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厦门在生活垃圾分类、小流域综合治理、“多规合一”、“海绵城市”建设机制、空气治理、绿色金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出有效做法和经验。
一种绿色险种在厦门推行,厦门对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医药、建材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针对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事件,环保责任险不失为一种良方。
这一先行先试之举,是《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暨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的一项内容。厦门市发改委主任张志红表示,该行动方案是厦门生态文明发展的“指南针”和“路线图”。
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怎么进行?路向何方?强化顶层设计,大胆先行先试,创新突破,在更高层次上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发展。2016年5月至12月,厦门市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围绕厦门“两个一百年”愿景和战略规划,编制符合厦门特色、适合厦门实施的《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共同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纲”;以“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作为配套制度,并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等制度共同构成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网”。与此同时,《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增强空间管制能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扩大资源承载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市场作用力度、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等6大行动,重点推进36项改革任务、58重点改革成果。截至2018年8月,厦门完成了48项重点改革成果,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既符合中央精神,又贴近厦门实际,不是空中楼阁,能够具体落实。”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长唐凯这样评价《行动方案》。
管长远、利全局、可操作,伴随《行动方案》的落地实施,厦门生态文明发展之路更加明晰、坚定、顺捷、畅达,并在生活垃圾分类、小流域综合治理、“多规合一”、“海绵城市”建设机制、空气治理、绿色金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出有效做法和经验。
根据规划,到2020年,厦门将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