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将在我市全市范围内施行。那么,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该怎么做?
一、什么犬能养?什么犬不能养?
1.全市所有区域禁止饲养烈性犬
32种烈性犬名单如下:
西藏獒犬及其他獒犬类;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大丹犬;高加索山犬;伯恩山犬;阿富汗猎犬;牛头梗;拳师犬;寻血猎犬;灵缇犬;美国斯塔福梗;日本土佐犬;比特犬;杜高犬;意大利卡斯罗;威玛猎犬;英国马士提夫;菲拉巴西里罗犬;纽芬兰犬;波音达猎犬;川东猎犬;荷兰毛狮犬;马洛昆斗牛犬;中亚牧羊犬;西班牙斗牛梗;爱尔兰雪达犬;纽波利顿犬;比利牛斯獒犬;凯利蓝梗;含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
2.大型犬饲养有要求
除了上述烈性犬外,全市重点管理区内还禁止饲养肩高60厘米以上或体重30千克以上的大型犬。但是残疾人因辅助、导盲、导听等服务需要饲养的除外。
今年7月1日本条例公布前,在重点管理区内已饲养的大型犬,且已经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的,可以继续饲养,并要依法办理犬只准养登记。
二、对养犬人有什么要求?
1.养犬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2.除特殊需要外,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这就意味着,不管有多少套房子,每一户籍限养一只。多户群租的情况下,该房住所内也只能养一只。
3.今年7月1日本条例公布前,超过限养数量的非禁养犬只,已经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的,可以继续饲养,并要依法办理犬只准养登记。
三、如何为犬只办理准养登记?
1.犬只准养登记实行一犬一证
犬龄满3个月后,养犬人须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先在移动端的“芯爱”app申请登记,后台许可通过后,连同个人身份、居民户籍、房产或房屋租赁等证明,携带到公安机关设置的准养登记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各县区总共有15个。
名单如下:
1、岱山县海瑞动物诊疗中心高亭兰秀大道202-208号
2、嵊泗县嵊泗县慈缘宠物诊所菜园镇云龙路150号
3、普陀区普陀区东港爱爱宠物医疗所普陀区东港海洲路222号
4、普陀区普陀区宠儿动物医疗所普陀区东港灵秀街122-124号
5、普陀区普陀区新鑫动物医疗诊所东港海洲路258号
6、普陀区普陀区东港艾米动物诊疗所普陀区东港海印路967号
7、定海区爱爱宠物医院定海区蓝郡国际花园2幢106、303、309号
8、定海区康贝兽医诊所定海区颜家峧路2-12、13号
9、定海区康乐宠物医疗中心定海区横河路36-4、5号
10、定海区皇佳宠物医疗会所定海区环城南路9-3号
11、定海区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定海区东河南路145号
12、定海区佳斐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定海区环城北路99号
13、新城舟山市新城宠康动物诊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506号
14、新城舟山市瑞玺动物诊疗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新滨路3号网点
15、新城舟山市澡澡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临城街道尚东城3幢桃湾路10-2号室、12号室
2.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十日处置犬只
养犬人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犬只准养登记证、犬牌,为犬只植入电子身份标识,并告知养犬人权利义务。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养犬人十日内将犬只自行处置或者送交犬只收容场所。
3.犬只准养登记有效期为一年
养犬人应当于犬只准养登记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凭犬只准养登记证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延续。
逾期未办理的,由公安机关注销犬只准养登记。
四、犬只芯片、犬牌毁坏或养犬人信息变更了,怎么办?
1.养犬准养登记证、犬牌、犬只电子身份标识毁损或者灭失的,养犬人应当及时申请补发或者重新植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应当申请办理犬只准养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