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政办函〔2021〕47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

《易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易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19〕41 号)和《玉溪教育现代化 2035》要求,确保完成易门县 2025 年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办学标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补齐办学条件短板,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到 2025 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成功创建为“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小学骨干师资梯队建设。深入实施“1235”教师培养工程,创新培训模式,建立以“国培”为引领、以“省培、市培”为中坚、以“县培”为主体的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全员、全科、全学段教师培训,加大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实行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县域内师资调配均衡,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继续实施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工作,完成第七批县级骨干教师考评认定和第八批县级骨干教师申报。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1 人,每村完小不少于1 人。

(二)补充、调整中小学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教师。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科学核定教师工作量,盘活用好现有的体育、艺术专业教师,尽量做到专业教师任教本专业学科,力争实现专业教师专职化。创新编制管理,在核定编制总量内,及时补充空编岗位、优化学科结构,用 2 年左右时间再补充 12名以上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通过补充新教师、调整现有的专业教师,2024 年全县体艺专任教师比例达标。

(三)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按照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要求,合理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一体推进补短板与提水平。针对“城挤乡空”的学校布局现状,有计划地进行撤并,并对城镇、乡村学校薄弱校舍进行提升改造。2022 年至 2023 年,对乡镇及以下中小学进行提升改造,至 2024年,实施完成梅营小学迁建项目,方屯小学、曾所小学、二街小学改扩建项目。通过采取增加城区学位、学校划片招生等措施,严格落实大校额、大班额消减计划,确保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场馆面积及音乐、美术教室使用面积达标。

(四)新增中小学教学仪器配置。按省定Ⅰ类标准配置,补齐不达标 7 所小学教学仪器装备,加强教学仪器装备管理工作,加大教学仪器装备更新经费预算,确保 2024 年小学、初中学生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 2000 元以上和 2500 元以上。严格落实加强中小学实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调整优化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流程,加强实验教学监管与指导,切实按照课程标准开足开好实验课,确保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的演示实验、动手实验和实践调查等开出率达到 100%。

(五)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加大玉溪教育云平台建设运用力度,全面建设智慧校园,推进教育管理现代化,提高管理、决策、监测和评价水平。到 2025 年,完成 11 所中学“物联网建设”,在高中、初中和各乡镇中心小学建设 17 间“未来智慧教室”、4 间人工智能编程教室。完成“1+N”各中小学互动在线课堂建设,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教育云平台、现代教育设备在教学中的作用,深度开展“网上教研、网上备课、网上论坛”三网活动,努力构建“互联网+”教学教研新模式。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合理使用平台丰富的数字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基于信息技术开展各类考试的命题、阅卷、统计和分析,建设“易门县教学大数据”,借助大数据分析系统组织开展精准教学,准确诊断和把握教学问题,做到学生、教师、校长的学习、教学与教研、管理科学精准、有据可行,提高教学质量。

(六)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加强骨干培养,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评选,培养一批在省内市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加强教师培训,用现代教育的理念和思想武装教师队伍,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学素养提升行动,健全完善中小学学科教师人才资源库、学科名师工作室,开展好活动,发挥好作用。分类分级抓好教师素养提升工程,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积极选派教师参与各级各类项目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好县级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专、师德高尚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到 2025 年,完成 2 期教学管理方向的中小学管理人员培训,教师 5 年 360 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 100%。

(七)消除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通过对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严控招生管理等途径,到 2024 年,确保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 2500人,且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 45 人和 50 人。所有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八)健全结对帮扶机制。完善“控辍保学”机制,持续推进实施“四查三比对”和推进“四步法”劝返工作,严格落实“双线四级六长制”,形成控辍保学合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探索优质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切实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保持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九)加强留守、残疾儿童关爱。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措施,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 85%。继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十)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县级教育财政拨款保持两个确保一个不低于,比例逐年增长。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不足 100 名学生村小学按 100 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 6000 元。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 5%、教师工资总额 2%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十一)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坚持“五育”并举,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健全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加强新时代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不断推进思政课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工作创新,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立德树人作用。实施教学质量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分学科制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基本模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无过重课业负担。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学校每年至少举办 1 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2 项以上全校特色项目体育比赛,保证学生每天1 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引导学生掌握 1 至 3 项运动技能,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 60%。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增强美育熏陶,培养学生 1 至 2 项艺术爱好。实施劳动育人工程,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落实劳动课平均每周不少于 1 课时,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打造品牌特色。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发展新局面。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 III 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 0.15,将运动技能测试纳入体育中考。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 年 1 月—8 月)

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和《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标准要求,依托“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系统”功能和数据,及时分析我县各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现状,制订达标评估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步骤和有关部门职能职责,部署我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各项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 年 9 月—2024 年 5 月)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十四五”规划,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巩固成果,总体规划,分类实施,整体提高我县的教育综合实力。各有关部门、学校要认真对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各项指标,制订达标规划,建立达标台账清单,逐一实施达标创建。县教育督导部门、学校要将达标工作与每年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相结合,一体推进评估、整改。

(三)对照检查阶段(2024 年 6 月—11 月)

1.对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收集、汇总、整理有关资料,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并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方案。

2.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学校的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按照创建要求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抓好整改落实。

4.起草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易门县自评报告,完成自评申报材料,逐级向市、省教育部门报送材料,申请各级督导评估。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5 年 1 月—10 月)

1.召开全县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迎评工作会议,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对督导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整改(1月前完成)。

2.初步建成档案资料目录,并针对档案资料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编制易门教育宣传画册、宣传片,组织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3 月前完成)。

3.配合各级督导验收组做好座谈、专访、考察、查阅资料等工作,协助召开汇报会和督导验收反馈会(4 月迎接市级复评、7 月前迎接省级复评、9 月至 10 月迎接国家评估认定)。

(五)巩固提高阶段(2025 年 11 月及以后)

1.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验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计划。

2.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计划和要求进行整改,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强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责任落实,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为抓手,对照评估指标,找准短板弱项,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校逐项进行整改提升,统筹安排工作进度,明确每一所学校达到优质均衡标准的具体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平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并严格落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三免一补”政策。统筹用好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县级配套资金的合理安排,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水平。完善教育领域财权事权分担机制,统筹自有财力,投入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杰出校长、教师、班主任培养支持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项目,加强学区建设与管理,实现教育集群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引进国内优质教育资源进入易门办教育。提升改造中小学校舍、体育运动场馆等项目,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等。建立帮扶支教激励机制,对参与结对帮扶或区域发展共同体的中小学干部教师,给予奖励。

(三)深化编制管理。依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 号)要求,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具体核定。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探索教职工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相结合,促进县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和均衡优化配置。

(四)强化督导推动。甄选各方面工作专家,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家评估指导组,逐校进行指导推动,并跟踪整改。充分利用督导评估结果,将其作为评价各单位履职尽责、绩效激励的重要依据。建立目标完成情况全程跟踪制度和工作倒逼机制,对提前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缺乏成效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及时总结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为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政策解读地址:《易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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