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关于核准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泸市交〔2022〕16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川、滇、黔、渝四省(市)互联互通,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代码:2110-510000-18-01-862387)。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泸州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BOT方式建设。同意暂由泸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项目实施机构(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担任项目法人,待公开招投标确定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三、项目路线起于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川渝省界),接在建的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重庆段,经合江县福宝镇,在穆村进入贵州境,接贵州省规划待建的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赤水段,在赤水市大同镇再次进入四川境,经泸州市叙永县大石镇、水尾镇,止于龙凤镇(泸州与宜宾交界处),接规划待建的重庆经叙永至筠连高速公路宜宾段。同步建设合江支线,起于合江县白鹿镇,接已建的G93成渝环线,经甘雨镇,止于福宝镇。
四、项目主线在四川境内全长约69.4公里,合江支线长约23.6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主线起点至叙永西枢纽段(约65.8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梁和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10.75×5米;叙永西枢纽至止点段(约3.6公里)及合江支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梁和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10.25×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线设置先滩、天堂坝、大石、水尾、叙永东(厦蓉枢纽)、兴隆、叙永西(成贵枢纽)共7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处。合江支线设置白鹿(成渝环线枢纽)、甘雨、福宝、福宝(渝叙筠枢纽)共4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3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计约2.5公里,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值。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4.22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53.29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约32.84亿元,由项目法人安排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招标活动。
七、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八、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没有落实安全措施和节能环保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控工程质量,落实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