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全中对今起正式实施的《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缪小娟主持。

朱全中首先介绍了《条例》起草的时代背景、目标意图。近年来,我市统筹谋划、创新实践,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固化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增强制度刚性。同时,对照国家、江苏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市义务教育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解决。朱全中同时介绍了我市《条例》颁布实施的创新之处。一是升级目标定位,聚焦“优质”。我市在全省率先颁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其背后折射的是我市全面推进“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的新目标、新定位,是义务教育发展理念的提升与变革,是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自信底气与庄严承诺。二是强化协调发展,聚焦“公平”。主要表现在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以优质教育的新内涵办好每一所学校以及发挥教师在推进教育公平中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促进我市义务教育更高水平、更加均衡、更有质量地发展,2020年我市起草了《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条例》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列为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已由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处、市司法局立法处、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活动。

(基教处、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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