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交流办案经验、培养办案人才,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推进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近期,按照《郑州市纪检监察系统评选优质案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郑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2021年度优质案件评审工作。

此次评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原则,经单位推荐、案件质量评审、现场观摩评审等阶段,从2021年办结的案件中优选出符合参选条件的61个案件进入案件质量评审阶段,推荐出36个案件进入观摩评审阶段。观摩评审会议分别观摩评审“第二、三种形态”类案件20起,“第四种形态”类案件16起。每起案件先由所在单位领导宣读推荐词,由案件主办人结合PPT详细汇报主要做法,再由评委进行现场点评,综合考量案件的代表性、典型性、案件评审结果、“三个”效果相统一情况等内容,经评委投票后,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26起优质案件、26名优秀主办人和21名优秀主审人在全市通报表扬。

此次优质案件评选是落实省纪委监委“六个求突破”、市委“三标”活动的有效举措,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四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既是落实市纪委监委定期观摩机制的一次成果展示,也是各单位、部门互相借鉴、学习交流的一次难得机会。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参评单位把这次评审作为以评促学、以审促改、以比代训、以赛代练的平台,充分展示办案谋略技巧,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同场竞技共同提高,进一步激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锤炼办案技能、争当办案能手的工作热情,形成比学赶超、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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