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客观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发挥平时考核在定期考核中的基础作用,上饶市日前出台了《上饶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考核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是全省首个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公务员年度工作计划为基本考核指标,实行自我评价、领导评价、群众评价相结合,经过分级审核后,由公务员所在机关成立的机关考核委员会审定等次,做到民主公开。平时考核以季度为考评周期,实行“日考勤、月记实、季考评”。每季度末,公务员填写平时考核表,进行季度总结和自我评价,主管领导给出等次建议,机关考核委员会再结合考勤登记等情况审定等次,于次年三月前一次性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做到简便易行。
《实施办法》指出,如公务员表现突出,受到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的主要工作作为工作经验被上级机关转发和参照等,平时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好的等次;对不遵守考勤工作制度,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平时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为发挥平时考核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导向作用,《实施办法》要求,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各项利益直接挂钩,如公务员的职务职级晋升、待遇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将参考平时考核结果。同时,根据机关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可以适当上调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等。
“通过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既能规范公务员的日常行为,又可提升公务员为民服务的意识。”上饶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出台后,上饶市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解决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力求考核注重实效、实施简便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