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国家、省服务推进供电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省内率先将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出台《关于将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2〕29号),解决了“红线外”供电基础设施投资问题,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典型经验获省发展改革委发文推广。
一、改革背景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但具体落实中,土地买方企业仍需自行投资建设厂区至电网电源点间的相关设施,用电企业改革诉求强烈。为促进供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出击,开展将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改革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系统性,多方协同推进改革落地。完善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电基础设施投资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学习,确定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力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机制。精准开展调研。以国家和省级政策文件为指导,研究改革所需的数据资料,组织各部门开展改革调研,调取地块信息、相关地块电力外线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等档案,掌握大量客观真实的第一手资料。高质高效落地。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部门研讨推演定额测算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广泛吸纳意见建议,对商住混合性质地块等特殊情况从严从实核定,协同高效推进改革细则落地。
(二)力求准确性,科学测算确定定额标准。科学选取储备地块样本,为测算定额标准提供数据支撑。对照历史土地储备规划,确定以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市出让储备土地中涉及供电基础设施建设的247宗储备地块为样本。根据储备地块的不同规划用途,工业类以报装容量为基准值确定定额标准,商业、住宅类以土地储备面积为基准值确定定额标准。科学确定架空或电缆线路每公里单价,减少测算定额标准误差。测算之初,架空或电缆线路每公里单价是根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测算形成的设计值,为提升准确性,我市筛选调取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并完成决算审计31个地块相关数据,综合测算形成架空或电缆线路每公里单价。科学纳入建设成本项,力求测算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以247宗地块供电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为依据,每公里单价包含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勘察费、监理费、青赔等民事协调费用,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
(三)确保严谨性,合理优化闭环资金拨付。明确定额调整机制。经测算,确定定额标准为工业类237元/千伏安,商办类26元/平方米,住宅类35元/平方米,商住混合用地类项目按照规划明确的混合性质比例对用地面积进行分摊计算。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土地储备实施和供电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实际情况,对定额标准进行每三年一次的定期评估,土地储备资金不足以覆盖建设支出的将进行统一调整。细化资金拨付流程。坚持“政府投资、供电实施、分类定额,专款专用”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由供电企业根据土地储备计划,进行供电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申请、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申请等。土地储备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财政局等部门协同做好资金核算与支付工作,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
三、改革成效
我市供电基础设施投资价格改革,加速推进供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电力降本增效、规划整合、基建安全有机统一,持续优化供电营商环境。
一是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投资到红线”政策出台前,土地买方企业自行投资建设供电基础设施,企业办电成本高,加重经营发展负担。政策出台后,红线外供电设施建设由企业投资转变为政府财政出资,极大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改善招商引资环境。
二是显著提升电网规划水平。“投资到红线”政策出台前,供电企业电网网架与用户供电网络并行建设、重复投资建设情况加剧了电力线路路径紧张局面。政策出台后,政府出资委托电网企业统筹建设电力主网架与用户供电网络,实现了电力线路路径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电网整体规划水平获得显著提升。
三是有效保障电力基建安全。长期以来,民营企业自行投资建设电力外线过程中,受限于安全管控体系的缺失,未批先建、野蛮施工时有发生,为全市电力基建安全带来极大挑战。政策出台后,电网企业发挥电力基建经验优势,运用先进安全管控方式方法,合规、高效开展用地企业电力外线基建施工,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有效保障全市电力基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