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主要领导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对乡镇和部门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敦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而有效地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各种阻力。
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于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查办的重大案件,要求从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理每个环节都要向县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汇报,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漏失,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另外我们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案县审等几项制度。并通过定期召开案件调度会、**跟踪催办督办等形式,对基层办案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同时还要根据基层办案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对工作薄弱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要“开小灶”,使其尽快赶上,对于案件线索较多的乡镇、部门,要“开快车”,不断提高办案率,保证基层办案工作均衡发展。
三是加强对公、检、法等执法监督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办案合力。多年的实践证明,有些案件仅仅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与其他执法监督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合力攻坚,只有这样才能使办案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说,今年我们要加强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组织协调,涉及到谁就找谁,涉及到哪个部门就找哪个部门,甚至有些重大案件,公、检、法要提前介入。以保证力量,集中突破大案要案。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设。今年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开展学习活动月、每个干部一堂课等形式,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查案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是做好办案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在办案工作上,要保证人力、财力和物力。对办案工作需要人的就抽人,需要钱的就拿钱,该出车的保证出车,为办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