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兰州1月20日电 (高翔)日前,甘肃省开展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厅将甘肃省检察院撰写的《关于全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督查活动情况的通报》全文转发至全国各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要求各地学习借鉴。

规范有序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促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重要任务。甘肃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0年初,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就明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把握办案规律、坚持标本兼治、落实宽严相济、加强双向保护、做好综合保护”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理念,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2020年下半年,甘肃省检察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制定工作方案,联合甘肃省司法厅,以“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动去向清、监管责任清”及促进甘肃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为目标,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督查活动,全面准确摸清了当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底数及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基本情况,形成和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基础数据和相应台账。通过重点核查纠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和未成年特殊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定期监督和日常检查工作机制。

据悉,此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督查活动共督查20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179人。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份,发出检察建议4份,现已全部落实整改,督查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今后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甘肃省开展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做法“对于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质效,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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