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所的职能决定了我们必须面向群众,服务群众,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待群众要有感情,这是我们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前提,只有把握住这一点,我们的工作才会向正确的方向前进。 在基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处理纠纷矛盾,明辩事非是目标,方法、技巧是关键。虽然在司法行政工作战线上,工作时间虽不算长,但在对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基础上,对调解方法、技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调解工作要用心调解,首先从倾听开始,通过倾听架起一座通往当事人心灵的桥梁,但在听当事人述说时忌听片面之词。在听的过程中,让当事人通过诉说宣泄情感,逐步调整心态。通过倾听了解案情,同时在倾听时要注意自己所坐的位置、姿态,更要注意当事人的眼光走向。要运用自己的肢体语言,配合人性化的动作,如扶一下当事人,或者为当事人搬一把椅子、递一杯温水等,总之,要尽可能让当事人感受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他所陈述的事情的重视。另外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忌听片面之词。矛盾纠纷一方当事人在陈述纠纷时,大都刻意强调其有理的一面,而对自己的过错则采取避重就轻的态度,因此调解员要注意“兼听则明”的警示,否则就容易陷入一方陈述者设的“套子”中,而使调解陷入僵局。
积极劝导矛盾双方换位思考,使其发现自身过错,为化解纠纷矛盾创造主动条件。调解员在调解中要善于通过循循劝导,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其站在对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过错,教育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各自站在对方的位置立场上设身处地想一想,这样才能使其既客观地评价对方的过失,又冷静地审视自己的错误,从而掌握调解工作主动权,最终达到解决双方矛盾的结果。 找准病根,对症下药, 把依法调解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理、法的统一。人是有感情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的产生,多数都有感情由好到差的演变过程。如有些家庭矛盾是因一时之气或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眼看着矛盾越闹越深,但双方都不愿放下架子,虽然从内心来讲彼此都愿和好如初的。又如多数赡养纠纷,很多表面上看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兄弟间的矛盾,此时若与子女沟通,让他们回想父母抚养的艰辛,告诉他们自己也在抚儿育女,同时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自己的应尽义务,便能产生心灵共振,通过沟通,唤回失去的亲情,以情代言,以心交心,情感相融,矛盾自然消除。 建立行之有效的调解网络,协调各方,积极寻求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协助,提高调解成功率。
在调解工作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做好基层的调解工作,光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调解网络,充分发挥调解队伍的作用,在抓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注重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建设。通过培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树立人民调解工作的威信。农村的纠纷大多是些婚姻、分家析产、赡养、邻里宅基地、土地类的纠纷,有时看似简单的纠纷背后往往有着相当复杂的“历史性”,这类纠纷要从源头去解决,而不能就事论事的解决表面纠纷,这就需要向村委、向群众了解情况,有时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在当事人双方情绪急剧波动下,极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但司法所力量毕竟有限,这时就需要寻求公安机关的协助;在土地、邻里宅基地纠纷中常常会牵涉到违规占地现象,这就需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 借助这些总门和群众的支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工作中还要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调解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总结调解方法并大力进行推广,在实践中不断研究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建设,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经济社区的迅猛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数量急增,而我们所掌握的知识由于把握的不是太精确,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调解工作的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同时还要特别注意搜集整理各种村规民约和社会习俗,认真探索在调解中利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除学习法律知识外还要注重对其它知识积累的总结,如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加工等各方面的一些常识,婚丧嫁娶拆迁搬家乔迁新居等的一些基本习俗,只有熟练掌握这些知识,做起调解工作来才能得心应手。 与时俱进,在规范中改进 ,在继承上创新,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我们如果不在“创新”两字上下功夫,就很难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更难满足百姓的要求。只有我们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基层人民调解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才能做到时时有创新,处处有亮点。
总之,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有多种方式和方法,既要因人而异,灵活掌握,又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调解工作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经验,这就有待于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探索和积累,只要是有利于化解纠纷矛盾的方法都是好方法、好经验,只要是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好方法、好经验,都值得借鉴和推崇。( 本文档由香当网()用户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