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范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广东省
中图分类号 F30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274-02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以来,全国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在当地新农村建设中促进规模化、品牌化发展。2008年,作为黄浦江源头的浙江省安吉县出于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在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处理发展问题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打造“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农村建设口号,并制订建成中国最美乡村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影响促成浙江省制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此时广东省增城、花都、从化等市县也开始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这种以整体化实施、品牌化经营的探索模式,不仅是新农村发展趋势,也是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
1 理论与现实意义
结合住建部2013年40号文提出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广东省2011年决定创建宜居城乡、打造具有鲜明广东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以及近期广东省提出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在广东全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1 “美丽乡村”建设为区域协调发展延伸了内涵、拓展了空间
区域竞争是发展质量的竞争,区域合作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区域寻求到良好竞争合作之后产生的必然结果和发展趋势[1]。区域及其产业如何做到区域内外有效竞争与合作,如何通过区域合作提升区域整体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已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策略和手段,也是区域协调发展关键所在。“美丽乡村”建设秉承这一战略理念,以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高度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发展,不仅抓住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有利契机,也为区域协调发展延伸了内涵、拓展了空间,更为粤北地区进一步落实该省关于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抓手。
1.2 “美丽乡村”建设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诠释和实施
“环境提升”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也是广东省推进该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建设“生态环境最优美、村容村貌最整洁、乡土文化最繁荣、农民生活最幸福”的乡村,就要从生态环境优化和可持续发展入手。“美丽乡村”建设正是从尊重自然的角度,保持乡土风格的原貌,尊重乡村文化和历史,从生活和生产2个方面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也是对十报告中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要求的有效诠释和实施。
1.3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和途径
“美丽中国”,既注重人们生存环境的宜居性,也体现自然、社会环境的和谐关系。它是“一个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依托,实现经济繁荣、制度完善、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全面发展社会”[2]的宏伟蓝图。要实现这一蓝图,就必须着手于规划、建设和发展基础生活单元――乡村,从源头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从源头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这是广东省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行动和途径。
2 现有评价模式及优劣势分析
我国新农村建设水平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分为3个部分: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建设实践研究[3]。其中,指标体系主要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新农村建设内涵挖掘或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等目标着手,基于地方实际,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依从定量、定性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思路,在建立指标体系基础上,对当地新农村建设水平进行评价。最终获得当地乡村建设水平综合评价结果。“美丽乡村”建设是对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延伸,其评价模式既要继承以往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特征,更要突出“美丽”建设的核心要义。因此,总结目前广东省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及其特点,是客观衡量和评价地方“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步骤。
2.1 纵向模式:以行政体系为基础
2.1.1 主要内容。评价模式基于国家行政体系划分,从省级至村级存在各行政层面的评价模式。其中:评价指标体系,从下到上宏观指导性越来越强;从上到下微观操作性越来越强;遵循系统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原则;例如:省级层面,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素质提高、农村管理民主等方面选取评价指标[4];村级层面,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选取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上,采用权重法、划分评价标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
2.1.2 优劣势分析。该模式目标明确,工作易于推动,行政操作特点强。但若上级政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不足,将导致建设目标脱离实际。同时,若基层政府对上级政策目标误读,将引起当地建设偏离中心路线问题。
2.2 横向模式:以市级及其以上行政区划为基础
2.2.1 主要内容。评价模式基于广东省区域发展存在差异性的事实,结合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制约因素,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如:珠三角地区农业产业化不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城乡收入差距大;东翼地区村组织经济实力弱,农业生产现代化程度低,清洁能源使用率低;西翼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垃圾实施集中处理程度低;北部山区农民生活水平低,经济落后[5]。评价方法上,仍采用权重法、划分评价标准,获得综合得分。
2.2.2 优劣势分析。该模式充分考虑宏观发展与微观运作,有效结合地域差异性。既能客观反映各地现实发展水平,又利于不同区域间的横向比较与借鉴;既紧跟区域发展现实,又利于区域协调发展。但受地方发展定向思维影响,人为指标选取及划分不可避免,评价结果将存在不同程度的偏颇。
2.3 点状模式:以县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划为基础
2.3.1 主要内容。评价模式基于以县(市、区)域为评价单元,通过选取不同建设目标,结合现实政策发展实际,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如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或“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某地可专门以“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为一级建设指标,通过二级建设指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5个方面落实一级指标[6]。
2.3.2 优劣势分析。该模式基于单个县(市、区)域范围,评价体系特殊性强。评价的最终结果单纯为落实上级建设要求提供服务,或借此契机为创新地方建设途径服务。该评价一般仅适用于当地,或与当地情况类似的周边县(市、区)。实践性、微观性、局限性强,更高层次的宏观指导性较差。
3 “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研究
3.1 “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线状模式
由上文可知,3种常用的新农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虽各有特色,但评价程序(指标体系选取和评价方法)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纵向模式着重于行政指导性;横向模式着重于区域借鉴性;点状模式着重于可落实及特色性。基于上述分析,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核心内容,即以村民群众为主体,以村民基层组织为议事决策平台,以规划为龙头,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为内容,切实缩小农村与城市在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实际生产中应该借鉴点状模式的特色性、纵向模式的行政性、横向模式的可比性,提出以区域交通干线为轴线的“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线状模式,通过点的发展、线的辐射及面的整体提升,带动区域“美丽乡村”建设,既注重局部发展,又考虑到整体关系,有利于区域统筹。
3.2 注意的问题
3.2.1 指导思想。首先,近年来广东省注重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注重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辐射、服务和带动功能,形成环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带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其次,为继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广东省注重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形成不同梯度与层次、相互配套、关联互补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第三,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东省为适应区域城乡协调发展需要,一直着力于拓展交通运输网络的覆盖深度和广度,着力于优化运输网络结构,进一步推进区域和城乡运输一体化。这些都突出了选择基于线状评价模式的“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选择线状评价模式成为必然。因此,作为“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指导思想上必须注重以交通干线沿线建设为核心,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为主线开展评价工作。
3.2.2 指标体系。以社会经济建设内容为选取范围,注重交通干道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影响,以“科学规划布局美、创业增收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乡风文明环境美、管理民主和谐美”作为一级评价指标,对交通干道沿线区域、村庄及其内陆辐射地进行评价。同时,依据村庄离交通干线的区位距离,将评价区域划分为优先建设区、主要建设区、农业建设区、保护建设区等4个区域,选取不同评价指标,进行差异评价,以满足不同发展条件村庄有区别的建设目标。其中:优先建设区和主要建设区一般包括了工农业比较发达、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建设比较成熟、经济条件好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农业建设区一般包括传统农业发展成熟、经济水平在当地发展适中,基础设施建设仍待加强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自然保护区一般包括开发较少、自然传统村落明显、区位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
3.2.3 评价方法。着重不同类型评价区域指标权重选择和标准划分上的界定。其中,优先建设区、主要建设区以工农业/商贸型“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农业建设区以现代农业/农业保护区/传统文化保护型“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保护建设区以旅游文化/传统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型“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三者均需制定权重及标准。
3.2.4 综合评价。“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线性模式,与其他评价模式评价思路相同,都是基于量化考核的评价模式。其特点就在于,结合了交通干道的线状辐射功能,对交通干道周边区域进行评价,是宏微观的结合。缺陷在于,因人为的划分,虽评价结果相对客观,却仍存在缺乏变通的可能性。基于正反两面考虑,定量考核后的定性分析是必不可少的。线状模式的“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应基于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评价。
4 参考文献
[1] 孙海燕,王富喜.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探究[J].经济地理,2008(11):928-931.
[2] 王晓广.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美丽中国建设[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9-25.
[3] 许可杰,刘喜波,马鑫.我国新农村建设评价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改革与战略,2013(3):77-79.
[4] 李大胜,余建斌,范文正.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研究[J].南方农村,2008(2):32-36.
美丽乡村建设范例范文第5篇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XX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XX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XX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XX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xx-20XX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XX年建设7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XX年建设8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