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深入学习、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州十二次党代会、县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10月26日,永顺县召开政法系统学习心得体会座谈会。来自政法各单位的10名优秀干警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大家各抒己见,谈体会、说感悟、聊经验,分享工作方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司法温度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松
习近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体现了深邃的历史智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保障人民权益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要让法治成为全民的普遍共识和行为自觉。
作为政法干警,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工作中就得着眼于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着眼于实现人民群众对平安幸福的向往,并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分析解决问题、审查评判案件。
“静坐常思己过”。回顾过往所历,我们是否秉承习近平执法为民的法治思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每一项司法活动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深入思考。对自己而言,确有不少遗憾。例如:我们曾办理过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和非法狩猎案件,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是平时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案件的情节都比较轻微,有的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数量极少,只因是在禁渔期禁渔区或是采用了禁用方法,最后都以犯罪处理。这些犯罪嫌疑人主观上都不知这是犯罪行为;当然,适用刑法时不明知是犯罪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但是如果一般人或者是大多数人都不能认识这是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在处理案件中是不是就要更加审慎,是不是应多考虑情节情形而不是一味简单机械地定罪处罚。“法律不应是冷冰冰的条款,更应是为弱者呐喊的声音。”然而,这些弱者无需我们为其呐喊,只需让其知晓。
以案示警,需要我们更多去思考对于这些犯罪背后行政手段羸弱和法律宣传普及有限等深层次问题。办理这批案件让我深深拷问了自己的灵魂,感触有二:一是一定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加大相关法律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让我们身边的人民群众少因不知而被处刑罚。二是要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特别是要发挥行政执法的效能,充分运用行政手段调节修复社会关系,充分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真正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践行习近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