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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 心得篇一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并不能照搬,但可以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依靠群众进行源头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今天重温“枫桥经验”,可以获得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启示: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进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稳定风险因素普遍存在。我们并不存在所谓的系统风险,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却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从源头上处置问题,不重视在萌芽状态化解不和谐因素,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地位,就会失于被动,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导致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受损、社会秩序受损、群众安全与利益受损的“多输”局面。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这是“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当前,类似孟连、瓮安、乌坎、启东、什邡等事件,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矛盾集中点、利益冲突点,也应当成为事件解决点,要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及时应对事态发展,争取在事发当地积极及时妥善解决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贵在坚持,贵在落实。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求将平安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布局和总任务中统一考虑,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维稳转型,形成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要求从静态有序的稳定走向动态有序的稳定。即从绝对的超稳定状态走向充满活力的动态稳定状态。动态稳定架构下,将形成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三个不同层次。动态稳定观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允许存在矛盾纠纷但能获得及时解决,允许存在不同利益诉求且可以有健全完善便捷的表达通道和利益协调解决机制。要推动堵截式维稳向疏浚式维稳转型、运动式维稳向法治式维稳转型、被动式维稳向主动式维稳转型、刚性硬维稳向刚柔并济式维稳转型。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观要将维稳与维权统一起来,而不能将维稳与维权视为冲突不可调和,更不能一提维稳,就是做加法——加权力、加机构、加人,而要适度做减法——减少矛盾,减少对抗,给群众减负,给社会减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方式必须改变。稳定作为硬任务,绝不能离开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从“枫桥经验”发展互动获得的第二条启示。

社会管理必须走法治化之路。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xx年党的进一步提出“法治保障”,我以为这是“枫桥经验”在法治时代的又一重引申。“枫桥经验”讲求“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当地”,讲求“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这些并不过时而在当代发展嬗变成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国家各项工作都要实现法治化,当然,要在法治框架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地推广,最为有效地是通过制度设计与执行,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同志曾指出,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50年前,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我们党执政、治理国家主要是通过政策;50年后的今天,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增加、社会迅速变迁,我们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目标,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管理法治化,要求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同时用法律制度来巩固改革创新成果;要求贯彻实施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妥善解决好情理法关系问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冲突解决机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机制,包括诉讼制度完善和涵盖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制度完善;要求我们加快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枫桥经验 心得篇二

群众是国家的根基,是进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群众有难题,政府来解决。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 ,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给党政机关的工作实施,树立了榜样。

今天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

学习枫桥经验,我们该怎么做?

重视保障,将民生放在首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设是枫桥经验的基础,产业的凝聚,企业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完善,为群众的就业增收与居住提供了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矛盾就大大减少。经常性开展社区福利活动,进行文化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素质,将违法因素消灭在襁褓里。

基层工作责任具体化、透明化,重视民生疾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各部门机关要团结一致,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遇到问题不拖拉,不推卸,充分利用职能解决问题。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知道群众有什么困难,听听群众的意见,才能真正将基层工作落实到群众中去。效仿枫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体现出政府实话实说,实事实干的优良作风。

健全机制,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在各居委会、村、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治安发展两手抓,实现社会和谐平安。

将枫桥经验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枫桥经验过去了50年,至今光芒不衰,实质是因为它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总之,我们基层工作要紧紧联系群众,执政为民,注意创新,才能将工作做好做优,让枫桥经验能够在其他城镇继续发挥着光芒。

枫桥经验 心得篇三

关于认真学习“枫桥经验” 深入推进“平安xxx”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现就认真学习“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平安xxx”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

八大精神,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解决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平安xxx”建设,为建设更加美好的xxx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基层基础,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点面并重、共享共建的平安建设新格局;到2013年底,力争平安乡镇建设达标率90%以上,乡镇、村(居、社区)民事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以上,信访实现降量退位,— 2 —

乡镇、县直部门初信初访办结率100%,老户息诉罢访率80%以上,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100%,无进京非访,无到省去市集体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事件。

二、工作内容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新机制

3、制定工作规程,发挥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作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社区)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力量和专职工作人员,实现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

切实强化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在民情信息收集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社会治安防控、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坚持“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勤、平安联创、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矛盾纠纷、信访隐患、治安问题、安全隐患、邪教排查和治安形势分析通报等长效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效能的最大发挥,使之成为协作配合、便民利民的服务工作平台。

4、夯实基层,筑牢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综治维稳组织— 4 —

建设,延伸综治、信访、调解、安全的网络触角,统一设立综治维稳工作站,配备村级综治信息员、信访维稳信息员、矛盾调处信息员、安全生产信息员、治安信息员、流动人口协(专)管员等,切实提高村级综治维稳组织的建设水平和工作能力,发挥村(居、社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5、延伸触角,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建立企业综治维稳办,规范软硬件建设,逐步实现企业平安建设和综治维稳工作的全覆盖。

6、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村(居、社

区)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网格化建设,以公安派出所和专职治安巡逻队为主力,以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群防群治组织为补充,实施网格化的全方位巡防,确保农村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7、建立形式多样的平安建设载体。紧密结合文明创建、婚育新风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乡镇(园区)、平安村(居、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重点工程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平安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6 —

机制

8、进一步夯实基层信访基础。以建设“四无乡镇”、“三无村居”为有力抓手,扎实开展基层信访创建年活动,着力提升乡镇、村(居、社区)“八有”建设标准,筑牢基层信访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9、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行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联动接访,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信访工作统筹能力和协调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破解信访积案;建立重大工程项目、重大

决策实施前信访稳定预警、重大信访隐患报告、信访事项会商会办、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制度,落实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领导包案处理责任,不断增强基层信访稳定有人管、矛盾纠纷有人调管理服务有人抓的综合管理能力。

10、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以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切实建立村(居、社区)每周、乡镇每半月、县级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级联动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在基层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村(居、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的作用,形成全方位排查、“多— 8 —

路由”化解的工作机制。

11、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前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参与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路由器”功能,实行基层民事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把人民调解延伸和渗透到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组建县级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并在矛盾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和治安调解工作室,增加矛盾纠纷的多层次“过滤器”和全方位“减震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逐步实现“家庭矛盾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

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三)开展“和谐促进”工作,推动

12、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贯彻落实《辽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调整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落实出租房屋管理、重点人员管控、信息平台建设,逐步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医疗、子女入学等民生困难;在xxx经济开发区等流动人口较多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整合资源,按照流动人口万分之十的比例配备专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工作。

13、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各项安保和校园周边治安排查整治的各项措施和职责,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各类校园的平安稳定,让学生、家长和社会放心。

14、全面开展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留守儿童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专项工作,加强对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管控和服务;加强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完善网络舆论的发布和引导;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大交通秩序的管理和违法打击力度,推进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大力加强学校、医院、公园、建设工程等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力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对重大节会活动的社会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做好重大疫病预防和监测,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5、组建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按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组建县财政补贴、乡镇出资招聘、派出所统一管理的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全面实施辖区防控网格化、社区防范物业化、— 12 —

场所防范保安化、网络防范常态化、阵地控制秘密化、重点部位技防化、农村防范群众化。

16、进一步提高治安防控的科技水平。把社会治安科技防范体系建设纳入城镇发展建设规划,逐步建设、更新城区和重点集镇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视频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新建小区和学校全面安装使用电子报警或监控设施,切实提高技防覆盖率和普及率。

17、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紧抓“黑恶必除、命案必破、两抢必打、逃犯必追、事故必防”主线不放松,深入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

查整治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和打击盗抢犯罪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扎实开展“法治xxx”建设,提供惠及全县的法治保障

18、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公共服务,有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打造法治型政府。

19、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继续深化政法机关“四个忠于”作风纪律教育,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全力推进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营造公正廉洁的执法环境。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化解和案件评查工作,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普法工作,深化“法治xxx”建设,把法治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争创一批合格优秀的“民主法治村(居、社区)或单位”,并按等级

实行以奖代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

21、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以村(居、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动村民自治,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规民约;引导成立农民经济合作社、村民敬老协会、禁赌协会等各种民间组织,以村民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促进邻里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三、工作要求

22、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安— 16 —

xxx”建设工作领导组,并在有关部门设立信访稳定、人民调解、法治创建、平安建设等办公室,建立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制度。乡镇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23、完善考评机制。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考核、述职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并存入个人档案。进一步细化乡镇、村(居、社区)考核方式,— 17 —

切实体现检查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评的科学性。

24、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村(居、社区)级平安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县有关部门直接考核到村(居、社区),根据考核达标情况,县财政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奖励到村(居、社区)、组。设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统管、司法审核、专账拨付到基层司法所,兑付到调解人;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专兼职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专项个案补贴。

25、加大奖惩力度。在科学发展先进乡镇考核评比的基— 18 —

础上,对平安建设进行考核排位,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加分,并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后三位的,列为重点单位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位居后三位的,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施“一票否决”,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工作被市以上列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帮助或“一票否决”的乡镇,县委、县政府同时将其列为重点帮助乡镇或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主题词:

平安建设

枫桥经验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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