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老人、新人、中人过渡办法…
上一期为您讲解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和改革后人员的划分,很多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通过对照后,发现自己是“中人”,非常关心自己作为“中人”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为了解答疑问下面就为您讲解一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国发〔2015〕2号文件对改革计发办法做出原则性规定,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实行过渡”的政策计算养老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
●A:2014年9月本人基本工资;
●B:2014年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 号文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D:2014年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对应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M:本人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不包括劳模等人员加发的退休费比例);
●Gn-1:n-1年统一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 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 2015年。
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老办法对比待遇
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计发,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则按新办法执行。
举例:
事业单位过渡期内退休“中人”王女士,2021年3月退休,满55周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88年参加工作,工作年限为32年6个月,退休时技术等级为专技八级。
依据上述新老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其历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数据及相关参数,计算得出:
●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
=(1423×0.85+2572+350+0)×1.2394695=5120.93元
●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
=2862.77+307.52+3545.34+406.02=7121.65元
通过新老办法对比可以看出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按照过渡办法,2021年退休发放超出部分的70%,王女士实际应发养老金为:
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超出的部分×发放比例-职业年金=5120.93+(7121.65-5120.93)×0.7-406.02=6115.41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计算比较复杂,特别是过渡期“中人”,通过本次讲解希望对您了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算办法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