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老师分享了风险控制的一些理论和心得,我主要有两点收获,结合目前从事的工作,分享如下:
一、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
在美国上市,除了要提供审计报表还要出具内控机制评估报告,也就是说,一个企业除了报表好看,其内部控制的体系也要完善,能够起到防范各类风险的作用,这个企业才是合格的,才是有投资前景的,而这个内控机制的评估,主要以1992年的coso(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为参照(2003年进行过修订),除此之外,巴塞尔协议也参考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对银行机构的内控机制做了规范。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对环境的监控5各方面。
这使我对如何看待一个企业风险增加了一个维度:之前我们做投资(贷款)更偏重于企业的财务情况,或者经营情况,但是很少关注企业的内控机制,包括我的公司自己。在创业初期,赚到钱就是王道,因为这样才能活下来。活下来以后怎样才能活得更久更平稳,就要靠内控机制了,这次一个企业发展不同阶段所需要做的不同的事情。
对于客户和项目来说,我面对的都是一些中小微民营企业,这些企业都还处在解决“活下来”的问题阶段,谈不上内控。 但也不乏一些已经做到了很大的规模,但是内控很差或者说根本没有内控管理的企业。这些企业我也不能完全否定,因为有完善内控机制的规范的公司根本轮不到我们去投资。那我们能做什么?
我想我们能做的是定位好我们的产品,这一类企业有他的生存空间,同时也对应着相应的风险,我们要通过收益来覆盖风险,并且定位好投资的期限,同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因为如果观察时间足够长的话,这类企业肯定会在某一个时间点,遇到某一个导火索,由于内控没有能够发现,导致崩塌。这不是危言耸听,是一种生存策略和风险理念。
除此之外,我认为我们也应该以另外一种态度来看待自己的公司。虽然我们公司成立以来经历了高速的增长,积累了雄厚的资金实力。可是我依然感觉我们的内控机制不是很完善,虽然现在影响不大,但是会影响到我们是否能够长期平稳的走下去。我们已经发展到一个稳定比速度重要的阶段,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合理增长率,而不是冒一个较大的风险去获取高额的回报,这是初创公司的思维,因为初创公司没有什么可以损失的,而我们不同。
二、风险控制的最少必要知识
只要做到以下三点,就能够把风险控制做好。
1、设定风险控制的目标。
2、识别风险因素。
3、控制风险因素。
这三点很简单,但是做到不容易。
首先设定目标就很不容易,是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获取较大的收益率?还是较小的风险获得较低的收益?有没有可能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这个人人都想做到,但基本不可能,除非你发现了蓝海,或者赶上了某一个领域的风口)又:什么样的收益算高?10%?20%?而这个目标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你的企业有没有资金等待这个过程?这需要我们去思考,定位我们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应该做什么样的事情,在金融生态链里处于什么样的层级,属于什么物种,以后能进化成为什么物种?
再说到风险因素,也就是识别影响实现目标的因素,这个更加难,甚至难道因果关系不起作用的地步。一个风险的出现,有上百个可能引发的因素,也有可能是好几个因素综合影响发展而来,而这,真的还是我们习惯的因果关系么?有没有可能就是一种概率问题?在这里,我尝试着用AI来解决问题,AI将会变成基础设施和工具,为人类负能,他最擅长处理逻辑清晰但繁杂的工作,只要能够给他清晰的定义和规则,AI通过深度学习将会找到风险的强关联因素(我已经不敢用原因这个词)
最后是控制风险,结合一些哲学和生物学上的知识,我特别有感悟。人类本身就是基因不确定性突变的产物,由此而缔造的人类文明及社会,乃至各种组织,也是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如果是这样,风险真的是能控制的么?也许我们不应该想着如何控制风险,而应该换一种策略,可以研究风险的规律,风险基本上是一个零和游戏,有人亏钱就有人收益,如果这个风险集中在某一家机构,那这家机构肯定会倒闭,但是如果分担在若干家企业,甚至全人类身上(由于经济全球化,只要时间够长这是可能的,事实上现在一家企业倒闭的影响,也会逐步的扩散影响到很大的范围和人群),通过对冲或者分担的方式来减少风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前几年做担保业务得到银行的欢迎,原来银行早就想着把风险分担给担保公司了,可是我们又如何把这个风险分担出去?发信托计划?多元化投资人?政府共但风险?都是可以考虑的,现在的再担保体系,4321的风险分担方式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但这种模式在商业上是否成立还没有验证,现在还主要是以行政的方式来推动,这也就是很难推广的原因。
同时,及时把风险分担出去了,风险也依然在,只不过是在以另外一种方式在累积,这种风险如果爆发,那将是全人类承受损失,2009年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各种经济危机也说明这一点,但是,对于我们个体来说,这已经是最优的生存策略,人类的优势就在于大规模的协同,谁说共同承担风险不是一种相当大规模的协同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