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党的十九大以来,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中央作出决策部署,要把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国家在多地开展了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地也都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把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先行先试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本文对广东、上海、成都、贵州4个省市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归纳总结。
广东省三项地方标准同时发布,充分发挥村级公共服务、示范村建设和民宿服务的标准引领作用
1、相关省市:广东省
2、启动时间:2020年
3、示范特色:
广东省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首批地方标准为三个地方标准结合,三个地方标准分别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范》《乡村振兴村级公共服务规范》和《乡村振兴民宿服务规范》,三项标准的发布,将充分发挥村级公共服务、示范村建设和民宿服务的标准引领作用,必将助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民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加快实现。其中《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范》内容全面对接《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注重通用性与示范性、指引性与实操性、基础性与前瞻性的结合。
4、推进目标: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标准体系,以标准引领乡村产业兴旺、推动乡村生态宜居,打造保障乡村治理有效、促进乡村生活富裕的重要手段与载体。坚持立足乡村全面发展、优先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分类有序发展,坚持党管农村、农民主体、多方投入、共建共享,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打造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农村基层治理的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试验区。
5、考核标准:
规范对示范村建设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8个方面明确了标准,单产业兴旺这一方面,就细化至基本要求、基础建设、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4个小项、14个小点。
1)产业兴旺
基础建设
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农田水利资源,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比例达到80%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符合GB/T 30600的规定。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配备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设施,提升农业装备水平,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
应建设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如建设益农信息社、村邮站、农村快递服务点等服务平台,提高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物流节点全覆盖。
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
产业发展
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产业和其他产业(见4.3.2但不限于该条所列内容) ,形成1个及以上带动农民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的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含乡村特色产业园),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45%。
整合本地优势资源,发展农业教育、乡村旅游(民宿)、岭南农耕文化、农村康养、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产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的综合经营服务机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育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落实“粤字号”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发展“一村一品”,推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粪污全部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病死畜禽全部回收并作无害化处理,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清塘、清涂;无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工作。
经营管理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定,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落实“南粤粮安工程”建设,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有效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实行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积极组织或参加展销活动。
建立农技推广工作站和“三农”终身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产业政策、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培训,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队伍。
2)生态宜居
人居环境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注重保留原有乡村特色与人文环境,维护原生村居与生活风貌。
村口设有村名标识,在村庄主要出入口、村内公共空间等重要节点建设景观小品。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规范农民建房程序。实行风貌管控,村庄建筑的外立面得到有效整治,形成鲜明的室外岭南特色、基本统一的外立面、整洁的外观。
旧房危房、违章建筑、废弃猪牛栏、非法违规广告及招牌、乱搭乱建等得到有效拆除,无新增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危房户安置合理,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房有效处置;宣传栏、广告牌、店招等设置规范;供水、供气等管道,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搭建规整。
开展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参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合理设置游览路线、游步道(栈道)及导向系统,符合8.2.1的规定。
建设覆盖自然村的垃圾收集点,配备保洁员,垃圾收集设施(如垃圾桶)完备,定期、及时清运垃圾,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开展“厕所革命”,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100%,卫生符合GB 19379要求,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积极采用乡土树种,兼顾经济和景致效果,对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进行绿化美化,并定期清理荒地杂草、修剪苗木枝叶。保护好村域水面、水质,实现河道清洁,水体流畅,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以水为纽带,推进农村水文化景观建设,提升乡村水韵。
生态环境
大气、声、土壤环境质量应分别达到GB 3095、GB 3096、GB 15618中与当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村域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水质、沿海村庄的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应分别达到GB 3838、GB 3097中与当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制度。无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无违规采砂、取水、取土、取石、填埋水(海)域、烧山行为;无非法占用林地、盗伐与滥砍滥伐林木、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无休渔期违法违规捕鱼作业,无电鱼、炸鱼及毒鱼现象。
对村庄山体、水体、农田、湿地、植被、森林、沿海滩涂等自然资源进行整体保护和监管、生态保育和修复。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河长制、湖长制等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河道、湖泊等长效保洁。
3)乡风文明
时代新风的弘扬
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征集形成优秀家风家训,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墙。打造农村文化品牌,建立农村志愿服务队。
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有学校的)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
开展诚信户、诚信企业创建。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做好“南粤新乡贤”宣传推广。
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挖掘并传承农耕文化、历史建筑文化、民间戏曲、民俗活动、民间音乐、传统手工艺等乡土文化。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红色革命遗址,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乡村振兴展示馆、家风家训馆、红色文化展馆等。
保护乡村原有特色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体现原生田园风光。
历史文化村落、文保单位、文保点、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无人为破坏。
公共文化
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包括(电子)图书阅览、科普讲堂、村广播等内容。
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小公园、小广场等,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篮球场、乒乓球台、室外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
组建农村文体队伍,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展览、体育比赛等群众文体活动。
4)治理有效
乡村组织建设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工作的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建立并规范村“两委”办事制度。
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注重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规范党员管理,落实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乡村治理体系
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和,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实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并得到有效监督。
建立村民议事厅等议事场所,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合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建立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等各类组织权责清单,落实重要事权清单管理,推进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有多种形式的民主法治宣传,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建设示范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平安乡村
社会平安稳定,做好纠纷调解工作,矛盾不出村。
建有专职群防群治、义务消防等队伍。宜参照MZ/T 052的要求根据不同自然灾害类型设置和管理相应防灾设施和避难场所,及时排查自然灾害隐患点;应制定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消防管理制度健全,有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农村消防规划、建筑的防火设计及防火改造、消防安全管理按照GB 50039的要求执行。
在重要地段(乡村主要道路卡口,学校、幼儿园、广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民群众公共活动场地)安装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到村综治中心,有专人运维并正常运行。
村民满意
开展群众调查,村民参与度、村民满意度均在70%以上。
5)生活富裕
基础设施建设
村庄道路通畅,路灯设置合理,公共区域亮化。通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乡镇(街道)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合理建设村庄道路、公共设施示意图、指示牌。村绿道及相关旅游路线的设置符合DB 44/T 1579的规定和要求。
落实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设和配备抗旱、防风等防灾基础设施。村域防洪、排涝和灌溉保证率等达到GB 50201和GB 50288的要求。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100%。供电可靠,农村安全用电要求符合DL 493的规定。广播、电视、电话、邮政、光纤网络等覆盖到村。建有具备公共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社会志愿等功能的村级综合服务场所,提供便民服务。有卫生院或卫生室,开展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落实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宜发挥群众管护主体作用,鼓励村集体和农户筹资投劳承担基础设施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建立村民参与村庄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机制。
公共服务供给
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符合教育布局规划要求;无义务教育辍学失学学生;通过宣传栏、广播等渠道提供普法、科教服务。医疗卫生满足基本需求,孤老残障得到有效照料,医疗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乡村宜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定期随访。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人群覆盖率100%,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均达95%以上,被征地农民按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农村特困人员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优抚对象、困难家庭、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得到有效帮扶。
脱贫帮扶措施
加强就业引导,收集并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提供就业咨询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援助。组织村民参加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等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实现18岁至59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全覆盖。有序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维权等权益保护活动。
上海市探索大都市郊区农村“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目标的模式和路径
1、相关省市:上海市
2、启动时间:2018年
3、示范特色:
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工作开展了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申报和遴选工作,编制了示范村建设标准指南,确定9个村(每个涉农区各一个)列入首批创建单位。此举旨在探索大都市郊区农村实现“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目标的模式和路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将乡村振兴示范村将分为特色农业型、休闲旅游型、产业融合型、区域联动型、生态保护型5大类型来建设。
1)特色农业型示范村:注重突出一村一品,做强优势农业产业;
2)休闲旅游型示范村:聚焦依托现有农旅资源,深化乡村旅游发展;
3)产业融合型示范村:聚焦立足自然、产业、人文资源,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4)区域联动型示范村:聚焦发挥毗邻城镇、沪郊门户等区位优势,推进城乡产业联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
5)生态保护型示范村:聚焦推进生态品质、风貌提升,优化生态保护功能。
4、推进目标:
按照《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旨在在完成农业规划、村庄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村落形态、人居环境和产业能级水平,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选出一批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方面有理念、有创新、有举措的村,集中精力抓落实、求突破、增动力、强领导,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发挥乡村振兴示范村典型引路的作用,促进上海郊区乡村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5、具体要求:
1)抓规划编制与落地。
一是战略规划。二是村庄规划。重点解决村庄空间布局散、规模小、风貌不协调问题。明确分阶段、有重点地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实现全覆盖。三是农业布局规划。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区”划定,做到规划既落图、又落地,全面纳入国土“大机”管控。
2)抓政策顶层设计。
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导向作用。
一是对涉农财政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制定出台《关于本市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是为进一步激活农民闲置房屋,制定出台了《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解决了长期制约乡村民宿发展的土地、消防、工商登记、安全保障等瓶颈问题,为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加大对农业农村用地政策顶层设计,明确通过加强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向乡镇倾斜,主要用于农业设施建设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
四是调整完善新一轮农村帮扶政策。重点整合市、区各方力量,大幅增加帮扶资金,全市将筹措帮扶资金不少于50亿元,帮助经济相对薄弱的纯农地区建设一批产业“造血”项目,利用项目收益形成区级帮扶专项资金,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生活困难农户,全面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五是以提高农民收入为导向,对农民职业培训政策作深化完善。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促进就业为目标、非农就业为重点、精准对接为路径、一区一计划,对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通过建档立卡提供培训就业服务;对已就业农民,提供个性化培训就业服务,实现农民培训就业服务全覆盖,为农民增收奠定扎实基础。
3)抓实践探索。
一是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同时,探索在区级层面对承包地流转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促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增效转变,加快农业向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村庄改造年度项目推进。
四是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四好农村路”建设、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水环境整治等11项整治任务为主攻方向,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5、推进成果:
2018年当年全市已评定美丽乡村示范村75个,到2022年达到200个。这对改善上海农村面貌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成都市六大要求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1、相关省市:成都市
2、启动时间:2020年
3、示范特色:
系统的提出了成体系的有关先进区(市)县、先进镇、示范村(社区)的考核评定标准、规范了考核评定流程。
4、推进目标:
成都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为榜样,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5、具体要求:
1)突出产业振兴,促进农旅融合发展
2)突出生态振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3)突出文化振兴,推进乡风文明善治
4)突出组织振兴,实现村级治理有效
5)突出人才振兴,激活内在发展动力
6、推进成果:
郫都区于2020年8月底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市郫都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先进镇、示范村(社区)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发布了《2020年度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先进示范单位名单》,共评选出4个先进区(市)县、10个先进镇、120个示范村(社区)。
7、考核标准:
示范村(社区)考评总分值120分,其中包括达标考评100分、特色考评20分。考评标准从特色产业、村落宜居、村风文明、村级治理、村民生活及城乡融合发展六个方面对示范村(社区)考评提出了指标要求。
贵州省
探索构建“一业为主、多业融合、共生发展”的现代乡村样板
1、相关省市:贵州省
2、启动时间:2019年
3、推进目标:
结合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打造乡村振兴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县、乡、村),通过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产业发展为主线,探索构建“一业为主、多业融合、共生发展”的现代乡村样板。
4、示范特色:
制定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与示范验收标准、规范了申报试点、示范实施、总结验收等实施步骤,初步构建起贵州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为乡村振兴贵州样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5、示范标准
1)产业兴旺。示范县要因地制宜发展茶等12大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强化市场导向,500亩以上坝区平均产值达到9000元以上;提高经济作物比重,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达到70%以上;加快集约规模发展,推行建基地、上规模、创品牌,土地产出率达到5.7万元/公顷以上;发展现代商贸物流,冷库建设县域全覆盖,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示范县至少有6家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村100%的农户加入合作社、100%的合作社有龙头企业带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全面建立,全面推广塘约村、大坝村等“村社合一”成功经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8∶1以上。
2)生态宜居。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示范村村庄规划达到100%。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60%;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创建一批生态家园、生态公园,打造一批“绿色小镇”“特色村寨”,实现村庄绿化覆盖率超过30%;对村寨内、村寨周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内容的山塘及农村河道进行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确保示范县、乡、村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当年平均水平;示范县实现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示范乡的农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示范村公共厕所全覆盖。
3)乡风文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示范县县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80%,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65%,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15%,示范乡、示范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4)治理有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网络,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示范村委会要建设1个法治文化场所,实现一村(居)1名法律顾问;示范县、乡、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主任占比2020年达到35%、2022年达到50%,示范县、乡的集体经济强村比重2020年达到6%、2022年达到7%,2020年示范村村规民约覆盖率达到100%。
5)生活富裕。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示范区域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州)平均水平。
6、实施步骤
1)申报试点(2019年)。采取县推荐、市申报、省审查的方式,省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示范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择优确定示范名单。
2)示范实施(2020年—2021年)。2019至2020年,以贵阳市及其他非贫困县为重点,全力推进示范试点率先发展、提档升级;2020至2021年,逐步向深度贫困地区拓展,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新路径、新模式。
3)总结验收(2021年下半年)。省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示范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和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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