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2月25日电 衢州市2020年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取消投标保证金,对集采机构和代理机构清理投标保证金工作进行检查,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或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不得低于合同款的30%。2019年6月1日起,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全面清退保证金。自2020年3月1日起,全面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全部在线提供,随同采购公告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采购组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得收取文件工本费。2020年全市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约7758万元。

二是帮扶企业融资,缓减企业资金压力。与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关于衢州市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利用合同进行抵押贷款,增加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推出“政采贷”政策,通过大数据局将政府采购合同数据提供人民银行,方便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供应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贷款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难的问题。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文件中告知供应商中标后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线上融资或是凭借政府采购中标合同到当地商业银行获得贷款。2020年共发放贷款1500余万,为轻资产供应商融资贷款提供了便利。

三是推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2019年9月出台《衢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为省内率先出台,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再到评分办法和标准共列出40条负面清单,明确告知供应商,使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使政府采购活动得以在阳光下运行,保证财政资金的利用率。2019年12月,较早出台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指引》,增强处理质疑投诉案件的主动权,充分调动评审专家配合答复询问和质疑的积极性,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答复工作。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和影响力。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自2020年7月1日起,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统一。二是推进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采购意向包括主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为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2020年选择了衢州学院和衢州市公安局进行采购意向公开,2021年开始全面推广。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