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顺机制、补短板、抓落实、优服务”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安排,3月21日至22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覃佐彦一行到湘潭市调研村庄规划工作。湘潭市副市长陈爱民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湘乡市龙洞镇泉湖村、岳塘区荷塘街道荷塘村,现场考察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河道整治、农业产业、红色旅游、乡村民宿等村庄规划项目实施情况,召开了屋场会,听取相关部门、干部群众、产业投资主体、技术单位对村庄发展的诉求。并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湘潭市局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汇报,与参会同志围绕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湘潭市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方面所做的工作,特别是率先在全省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高位统筹村庄规划工作、制定《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强化自然资源规划保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卓有成效,在连片编制村庄规划、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建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用“一书一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加强村民建房风貌管控等方面为全省提供了经验借鉴。指出,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村庄规划覆盖面最广、涉及的群体最复杂,推进难度最大,在当前阶段扎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于更好地指导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推动完成全年度工作任务十分必要。

调研组结合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党的三大作风和优良传统,指出了编好村庄规划的“三项法宝”:一是理论联系实际,要从农村实际出发,根据村庄功能分类因村施策,不能“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村庄规划首要的是服务老百姓,要注重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规划,充分发挥村民在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监督中的作用;三是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基层群众干部等,对村庄规划成果开展“回头看”,检视和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更好地助推乡村振兴。(湘潭市局 刘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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