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举措,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制度创新安排,有力推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向纵深发展。国家医保局紧贴群众需要,抓行风,促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医保系统行风建设
加强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医保部门自成立之日起就肩负着促发展、惠民生、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是医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行风就是作风,行风就是战斗力。行风建设抓得好,企业的办事成本就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就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就高。各级医保部门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定期召开部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层层建立责任制,自觉把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之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把行风建设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为医保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强保证。
加强行风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医保工作与人民健康紧密相连,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改变,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不断丰富、层次不断提升,对公平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期盼。加强行风建设,改进服务方式,是医保系统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这是一场从理念到体制的深刻变革,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医保系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扎实的作风、优良的行风,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优化公共服务,使国家的民生政策落实到百姓身上,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
加强行风建设是实现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经办机构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和直接面对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的窗口部门,治理能力的提升尤其重要。当前,在全面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重点、难点、焦点问题需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破解,改革攻坚和持续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从这个角度,抓住了行风建设这个“牛鼻子”就是抓住了治理能力提升这个根本,让行风建设成为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必须将行风建设作为医保部门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
狠抓落实,全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连续四年对医保系统行风建设进行了统一部署,从总体评价来看,各省级医保部门持续推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严格落实行风建设各项任务,全力推动医保改革任务完成,不断优化医保服务,基本形成全国医保系统协同发力、共促行风建设的良好局面。
靠前部署谋主动,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完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成立国家医保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对全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进行统一谋划。二是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专项评价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现场测评与非现场测评相结合、内部测评与第三方测评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原则,组建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组,采取“交叉互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测评,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发现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连续三年对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地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意见反馈,推动各级医保部门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国家医保局连续四年研究制定行风建设评价要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及时开展专项评价,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各地医保部门统筹行政和经办力量,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制定行动计划,细化任务目标,全面推进行风建设工作部署。部分地区为更好地推进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省内专项评价的形式,对行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有力促进了行风建设工作开展。
规范先行,加强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建章立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经办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工作,近几年陆续出台了《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试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及DRG/DIP付费经办管理规程等各项经办管理规定,通过建章立制、示范引领,不断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规范运作,切实提高医保便民服务水平。二是专题部署,规范经办机构审核结算。组织开展经办机构审核结算专项治理,编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基金审核结算规范要点清单》从内部控制与管理、基金财务管理、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待遇稽核和年终考核等6个方面列出了35条具体自查内容和规范标准、评估重点,不断提升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推进各项制度落地执行。组织开展了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紧紧围绕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规程的落地执行,提出“一满意两加强”三大目标(即让群众办事舒心满意、加强两定机构结算公开透明、加强经办机构基金管理依法合规),带动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实现规范有序、服务便捷、行风优良,推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达到新水平。
高效便民,着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一是积极开展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推动实现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单办结;推行全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医保服务事项“六统一”和“四最”。二是不断推进服务下沉基层。各地积极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借助政务服务综合大厅、第三方机构网点等服务平台,补齐基层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力短板,将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可及性。例如,江苏省32个省级“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镇、群众‘免’跑腿”。三是探索推行部分业务办理前移。大部分地区积极探索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报鉴定确认、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经办业务前移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办实事解难题,为群众提供智能化适老化服务。一是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高频重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地就医“跑腿报销难、垫资负担重”难题,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已经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地区。除此之外,目前已经实现异地申请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6个医保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异地可办,努力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坚持服务创新,为群众提供贴心暖心医保经办服务。部分地区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应急服务”等多种便民服务,为参保群众带来良好的服务体验。例如,河北唐山实行医保节假日“不打烊”服务,实现全年365天医保业务不间断。部分地区积极探索在业务咨询等方面的新方式,例如:西藏昌都医保局为方便偏远地区群众,在各乡镇派驻“医保专员”,可以及时解答当地群众的业务咨询;天津、江西鹰潭和赣州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接“烫手山芋”、对医保窗口经办“办不成的事”,一帮到底,让医保政务服务更懂民意、更贴民心。三是提升经办服务适老化水平。例如,黑龙江直医保创新开通了5G“视频办”,运用5G+人脸识别技术,享受医保工作人员“一对一”“面对面”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都不跑”,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尤其是老年人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医保业务;安徽阜阳为异地就医手工报销老年人畅通了“网上申请—上门取件—邮寄办理—7日到账”的极速渠道,确保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报销费用。
信息化赋能,加快推动医保数字化转型。一是“互联网+”医保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各地全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医保服务事项自助办、掌上办、网上办,实现“数据跑”代替“群众跑”,经办服务“零次跑”。例如,福建福州推出了“秒批秒办”医保线上服务,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等7项群众关注度高的业务纳入秒批事项清单,实现了网络智能审批,切实满足参保群众需求。二是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不断扩面。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积极推动医保电子凭证申请和使用,为进一步提升医保业务办理和支付的便捷性奠定了良好基础。
示范引领,推动全国形成争先评优的良好氛围。一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以提供更优质的医保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便民新举措。二是加强典型经验宣传力度。委托《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创建行风建设专栏,共推送122篇各地区的优秀典型案例,将行风建设创新经验推广开来。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过组织推荐、网上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一批优秀典型案例,在国家医保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医保杂志社公众号等平台分类分批对优秀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通过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真抓实干,奋力开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新格局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供高效率、高质量、高品质医疗保障服务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全国统一规范,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加强考核评估和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统一、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医保经办服务。
加强自查自纠,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聚焦医保工作遇到的新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办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治痛点、疏堵点,迎难直上、主动作为,不断探索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用好信访系统,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坚持纠建一体,建立行风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各地医保部门要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行风促进业务发展,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加强行风建设,在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把各项举措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坚持刀刃向内,继续依法从严查处经办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针对经办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保持高压态势,使经办人员“不能、不敢、不愿”违规违纪违法,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
加强能力建设,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使命担当,履职尽责,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定期对内控管理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推动制度规范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按照各项规范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实行办事公开,强化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不良作风。
坚持齐抓共管,与党风廉政教育形成同频共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廉政教育,引导经办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风气,强作风,讲规矩,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作风建设的成果。对国务院督查、飞行检查、抽查巡查、日常稽核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要认真核查并及时反馈,加强督查落实。
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对已经建立的、卓有成效的新机制、新模式,要不断优化完善,进一步巩固行风建设成果。国家医保局也将通过征集、宣传全国各地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实际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国经办系统积极探索、真抓实干,围绕“一满意两加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探索行风建设专项评价新模式,组织青年干部实地“蹲点调研”,优化现场评价流程,不断完善测评表与调查问卷指标,提升评价结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ZGYB-2022.11)
作者| 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张宸轩 张雯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