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原则
根据赣州市综治委印发《关于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赣市综治委〔2018〕5号)文件精神,2018年6月,解放街道各社区先后积极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学习会,结合社区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在党员干部之间掀起了新一轮学习热潮。
洪城巷社区
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
健康路社区
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努力提升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能力,做到“综合素质高,办事能力足,服务意识强”,定期排查网格内部不稳定因素,主动靠前化解家庭邻里间矛盾纠纷,助力创建和谐稳定街道。
南京路社区
每一位社区干部都应该自觉践行新时代下“枫桥经验”新内涵,必须自觉当好辖区矛盾纠纷调解员,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奋斗在一线,用真诚与耐心认真倾听居民的呼声和诉求,做到进百家门,解百家难,暖百家情。
解放路社区
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启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通过“讲道理、明法理、入情理”的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大新开路社区
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楼栋,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社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经常性开展社区福利活动,进行文化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素质,将违法因素消灭在襁褓里。
西郊路社区
社区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基层部门,应该不断提升自身整体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显示群防群治力量。
八境路社区
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领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社区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分忧解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中山路社区
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我们可以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时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在每一次的矛盾纠纷中,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激化,努力把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全力维护社区的稳定。
和平路社区
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居委会,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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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路社区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遇到问题不拖拉,不推卸,充分利用职能解决问题。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知道群众有什么困难,听群众的意见才能真正将基层工作落实到群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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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街社区
生于上世纪60年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枫桥经验”至今仍然充满活力,关键在于它的时代性,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升级的过程。社区应大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挥市民公约、居民公约、生活礼俗的作用,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三治融合发展,最终实现法安基层、德润人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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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津路社区
通过此次的学习,西津路社区全体干部深化了对“枫桥经验”的理解与认识。社区干部们要时刻站在群众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问题,努力满足群众的公道诉求;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解决;在处理难题时,要多对话,少对抗。相信通过以上几点,西津路社区可以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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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赣南路社区
社区将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弘扬红色基因,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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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衙前社区
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挥好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善治。
“枫桥经验”是人民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但“鼠标不能代替脚板”,不光要对“枫桥经验”相关理论进行学习总结,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拜人民为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枫桥经验”新时代内涵再次运用到实践中去,不断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助力建设平安章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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