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心得体会_枫桥经验心得体会_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刁春风,男,汉族,山东威海人,中共党员,1964年12月出生,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原山东省戒毒管理局总工程师、一级调研员。2020年5月31日,在24小时值班带班期间,突发急性缺血性心脏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离世,终年56岁。

刁春风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烟台市劳改支队、省劳教局、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工作。36年来,他扑下身子钻研业务,勇挑工作重担,大力推进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建设,推进劳教工作取得新发展。他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树立“服务无小事”理念,积极争取实现山东司法行政同公检法机关同等经费保障标准,在职和退休工勤人员全部纳入行政编制经费序列。他坚持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全省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枫桥经验在山东”亮点频出,“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他坚持补短板、固根本,大力推进戒毒医疗基础建设,8个戒毒所医疗机构均建成医联体、专科联盟和专用病房,4个所取得戒毒资质,实现了“零突破”。他坚持抓科研、强优势,在全国率先开展运动戒毒试点,首家创建运动戒毒试验室,实施全省戒毒场所教育矫治一体化建设,打造了山东戒毒矫治品牌。近年来,全省戒毒场所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不断提升,出所人员三年以上保持操守率达78.7%。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刁春风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在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率先印发防疫工作通知,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驻所督导63天,督导场所未出现一例戒毒人员发热情况,确保了“三防一安全”。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以后,他结束督导顾不上休息,就马上返回岗位投入工作,结合上级文件规定精神,提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建议,指导制定常态化条件下戒毒场所工作方案,并坚持参加局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至生命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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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昌,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山东诸城人,中共党员,1989年参军,曾任东营区人民武装部部长、东营军分区副参谋长,2012年转业至山东省监狱工作,原山东省监狱三级高级警长。丁金昌同志于2020年6月22日进驻省监狱封闭隔离点集中隔离备勤,7月6日进入狱内执勤。7月14日18时许,突发疾病不幸去世,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3岁。

丁金昌同志自2012年转业至省监狱,先后在六监区、十四监区等部门工作。他始终秉持“退伍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的军人本色,从普通干警做起,认真学习监管改造和生产管理知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带头做好罪犯出收工、现场管理、狱情排查、会见监听、包组谈话等具体工作,短短两个月便熟练掌握基本业务知识,实现了从一名团职军官向一名基层一线警察的转变。2016年,他牵头组建全狱第一个高度戒备监区,并出任党支部书记,主抓党建和队伍管理工作。大到场地建设、设备配置,小到建章立制、罪犯管控,工作千头万绪。面对困难,他团结带领其他4名干警聚焦主业、迎难而上,以党建为统领,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倾力打造一支“能吃苦、勇奉献、敢担当”的班子队伍,为创建新监区提供了强力支撑。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丁金昌同志身先士卒、敢打敢拼,先后3次进驻监狱,累计执勤96天。7月6日进驻后,担任狱内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监狱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警务督导工作。面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复杂局面,他不等不靠、主动出击、积极作为,为维护监狱安全费尽心力。7月13日,丁金昌同志轮值狱内总值班长,在经历了24个小时的连续工作后,突发身体不适,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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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男,汉族,山东栖霞人,1975年7月出生,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山东省青岛监狱第五监区副监区长(副处级、一级警督)。在疫情防控战时封闭执勤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9月29日不幸去世,年仅45岁。

孙明同志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监区业务科长、分监区长等职务,2017年4月任青岛监狱第五监区副监区长。从警21年来,孙明同志始终扎根监管一线,恪尽职守,勤勉务实,慎终如始,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10次,曾获全省监狱系统“亮点工作创新先进个人”“优秀管理者”等称号。孙明同志所在监区押犯构成复杂,长年在押重刑犯占绝大多数,执法风险高、管理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工作中,他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利用劳动改造手段,创新生产组织模式,经常性开展罪犯劳动技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激发罪犯改造积极性,不断提高罪犯劳动改造质量,所在监区多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监区、平安监区,为维护监狱持续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冠疫情防控以来,孙明同志主动请缨、勇挑重担,率先带队参加第一批次封闭执勤任务,在疫情防控形势最严峻、任务最紧急的关键时期,连续60天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确保了监区零输入、零感染、零事故。牺牲当天,孙明同志在值守完凌晨0时到3时的“瞪眼班”之后,放弃第二天休息,早上8点组织罪犯出工,一直在生产现场组织劳动、安全巡检,直到17:30罪犯收工,晚19时又组织分监区干警开会,通报安全巡查情况,部署安排有关整改工作。19:56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去世。牺牲前,孙明同志已带队参加了五个批次的封闭执勤任务,累计封闭执勤备勤1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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