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深圳市人大代表、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辉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他在建议中指出,深圳在制定该条例时应更加科学,避免发生与现行法律和自然规律相冲突。
禁食龟、甲鱼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
2月2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禁食条例》草案)及说明,在网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5日。这一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当地引发争议。
“由于此次立法对民生事关重大,并且此次立法在保护范围、处罚力度等几个方面利用特区立法权对全国性法律做了变通规定。因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将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是完全必要的。”刘辉称,他在建议中指出《禁食条例》草案的说明与条例存在多处矛盾和冲突。
他在建议中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禁食条例》草案说明的第二部分明确归纳了禁止食用动物范围,并强调“对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禁食条例》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此外,因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已经被公众广泛接受,并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禁食条例》不禁止食用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衍生物”。该说明和《禁食条例》本身存在矛盾和冲突。
“甲鱼和龟不应当列为被禁食的动物。”刘辉建议称。
他认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禁食条例》草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野生动物均为可食用野生动物。目前,国家相关部委颁布的法规也尚未明令禁止食用甲鱼和龟,因此不属于禁食范围,而深圳发布的《禁食条例》草案说明将它们列入禁食范围,和《禁食条例》存在冲突。
另外,根据深圳发布的《禁食条例》规定,蜂蜜、燕窝等陆生动物相关衍生物也应属于国家禁食范围,草案说明却将它们列为可食范围,二者存在矛盾和冲突。《禁食条例》第二条将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列为禁食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蜂蜜、燕窝是陆生野生动物的衍生物,雪蛤是两栖野生动物的衍生物,根据《禁食条例》第二条,蜂蜜和燕窝应属于禁食之列,草案说明将它们列为可食范围,和《禁食条例》存在矛盾和冲突。
慎重制定可食用动物“白名单”
刘辉分析称,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深圳市的《禁食条例》仅对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做了明确的“禁食”规定,但对于两栖动物的处理均存在空白。
他指出,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进一步明确和协商“禁食”范围与目录。在此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国家相关部委也将通过文件形式尽快予以明确。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月25日发布的《禁食条例》草案说明却已明确了雪蛤为可以食用动物,但没有明确牛蛙是否可以食用。
“牛蛙和雪蛤均属于同种两栖动物,在社会民众中已经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而目前草案说明采取同种不同标的做法值得斟酌。同样对于其他种类两栖动物,我市没有做出明确界定,可能会导致执法过程出现困难。”刘辉称,深圳《禁食条例》应慎重制定可食用动物“白名单”。
当前《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已经由农业农村部起草完成但尚未审批公布,而深圳市《禁食条例》以“白名单”方式列出九种家畜家禽作为食用范围。
“尽管在同一法条授权市政府决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畜家禽,但《禁食条例》草案发布之后,仍然引起社会巨大争议。”刘辉称,在全国人大常委明确指定的可食动物目录未出台之前,深圳市不应先行列出可食用动物的“白名单”,防止出现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乃至冲突的情况。
他指出,深圳制定的《禁食条例》规定九种家畜家禽可以食用,这九种家畜家禽对应的野生动物是否仍然不能食用,也需要明确,否则造成执法的困惑。例如,野猪、野兔等是否可以食用,需要做出特别规定,便于执法的规范性。
另外,他还建议深圳应该在《禁食条例》草案规定给予受影响的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经营者给予补偿金和过渡期。
如何完善深圳版《禁食条例》
针对他在上述建议指出的多处矛盾和冲突,刘辉也在建议中提出了如何完善深圳版《禁食条例》的建议,具体如下。
第一,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的立法时机尚不成熟,建议待中央明确有关事项(如“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发布)并在充分听取民意后再行立法比较合适。
第二,建议深圳改用“黑名单”方式确定食用范围,比如将部分医疗科研界普遍认为高风险的动物(如蝙蝠、穿山甲、果子狸等)列为禁食黑名单;将市民充分讨论绝大多数人基于人类情感、文明因素而同意禁食的动物(如猫、狗等)列入黑名单。
第三,建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开展调查,运用特区立法权,将已经被公众广泛接受并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的动物及其衍生物,在条例中列明。比如,蜂蜜、燕窝等陆生野生动物的衍生物。
第四,明确两栖野生动物的禁止食用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只是规定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对两栖野生动物没有明确的界定。建议特区立法弥补不足,明确两栖野生动物的禁食范围。
第五,市政府出台政策,对禁食野生动物提出安置方案、确定经营者过渡期和补偿标准。
第六,建议市政府能够尽快组织专家对于禁食后可能出现的生态失衡问题进行调研,并制作相应的应急预案,将可能造成损失降到最低。
“禁食部分动物之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可能被打破,政府对生态失衡可能带来的新的冲突是否有预案,应该引起重视。”刘辉建议称。
新闻回顾:
最近这段时间,最火的莫过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了,特别是在2月24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完之后,随之公布的政策让许多人慌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明确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虽然出台的《决定》对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界限有明确的界定,但具体细则和禁止食用名单还未出台。
因此,除了少数被列入畜禽遗传目录的野生动物之外,其他的一切禁止。目前已知晓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名单只有: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兔、鸽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的动物。
这些养殖户要哭了
在最近十几年,《致富经》在农村非常的火爆,里面讲的一个个成功案例,让许多老百姓们的致富之心按捺不住了,纷纷开始了养殖之路。
经过小编的大概统计后发现,央视《致富经》其实就是一个《野生动物养殖推介经》,几乎大半的节目讲的都是各种野生动物养殖。
因此,这些跟着《致富经》想致富的养殖户们,要哭了!因为他们养殖场里的野生动物被禁止交易与食用了。
这些野生动物养殖可能要关停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林草局实施了最为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系列措施,及时要求全国各地对2800多家竹鼠、獾养殖机构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养殖动物的异常死亡或者疫病等情况。因此,像竹鼠、獾这类养殖今后是肯定很难继续进行了。
另外,关于《决定》中规定的明确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三有名录”,其养殖场也可能将会被关停。
哺乳纲:包括刺猬、野猪、豪猪在内的88种兽纲,包括雉鸡、鹌鹑在内的707种鸟纲;
两栖纲:包括中国林蛙、黑斑蛙在内的291种。
爬行纲:包括中华鳖(甲鱼)、赤链蛇在内的395种。
昆虫纲:包括双齿多刺蚁在内的120属另110种。
养殖场里的养殖野生动物怎么办?
据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多万人,创造产值5206多亿元。我国各地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多达几百种,龟鳖类、毛皮动物、蛇类、鹿类、鳄鱼类、蛙类等养殖业已形成集约化生产。
目前这么多囤积的野生动物及养殖动物怎么处理?由于全国养殖产业规模较大,并且国家并没有出台政策细则以及相关操作实施办法,因此各地的主管部门和养殖户都在等待。
只是暂时把所有涉及野生动物的交易市场均进行关闭,所有野生动物养殖场所也实施封闭。
不过各位养殖户们也不用太过绝望,因为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基本摸清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并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说不定会将一些通过人工繁育技术已经成熟稳定发展的动物,比如牛蛙、甲鱼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呢?
而对于那些将被明确禁止交易食用的养殖野生动物,政府也会帮农户调整、转变并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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