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典型经验交流材料(一)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典型经验交流材料(一)
编者按:自2019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进,主动作为,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典型经验。近日,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培训班在京举行。培训班上河南、湖北、江苏三省农业农村厅介绍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的经验做法。现将上述交流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各地学习参考借鉴。
【典型材料】
l 河南省:建机制严程序强管理—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
l 湖北省:抓落实 严验收—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取得实效
l 江苏省:践行创新理念强化政策引导—大力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河南省:建机制严程序强管理
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
近年来,在农业农村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河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河南省共实施3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资金1.6亿。其中,2019年和2020年的23个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完毕,2021年的13个项目正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有力促进了河南省特色产业的发展,对推动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实施保护工程,新培育15个年销售额超2000万元的生产经营主体,建设了23个标准化核心生产基地,面积4.5万亩,带动农户增收1.3亿元,帮扶贫困群众7755人。二是品牌知名度显著提升。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在中央电视台及其他中央、省级媒体开展专题宣传等活动10余次,地标品牌知名度明显增强。汝阳县连续举办三届汝阳红薯文化节、红薯擂台赛,积极宣传农产品地理保护标志这块金字招牌,成功打造“中国红薯第一县”。三是地理标志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地标产品标识化、数字化建设,推进地标农产品带标上市,促进地方农产品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处室、技术单位任成员。同时,重大事项报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研究决定。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均成立了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地标保护工作。项目实施所在地政府均成立了以县长或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专家组成技术指导小组。项目申报时,由县政府领导上台汇报答辩。所在地政府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二)做好规划申报。2021年初,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与河南省财政厅联合行文,提前研究制定项目申报指南,把申报工作提前做细。突出优势产品,重点支持所在地政府重视程度高、产业发展较好、管理规范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申报。制定评审制度,严格制定了保护工程产品遴选的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等规章制度。严格产品遴选,邀请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计划财务处、审计绩效处等单位人员进行评审监督,从省级专家库抽取专业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根据现场汇报答辩、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打分,推荐入选项目,经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研究确认后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服务管理。支持产品确定后,及时召开实施方案布置会,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支出方向和要求、时间安排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对容易出现的问题给予提醒指导。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监管处负责对实施方案逐一审核,按照技术指引、考评体系、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把关,修正不合规定的建设内容,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月报告制度,项目单位按照项目概算表统一报送实施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下沟通研究解决。每年年初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下一年度项目评审条件。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河南省将力争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名”等方面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提升品质。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加工储运水平,完善产业链,建立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特色品质。二是提高产量和绿色认证企业数量。通过项目建设,规范标准化生产,提高优质产品总体产量。推进区域内未授权主体按标生产,积极参与授权和申报绿色食品认证。三是提升产品知名度。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声誉和知名度,营造地标品牌社会信任的浓厚氛围。
湖北省:抓落实严验收
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取得实效
2020年,对湖北省来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战疫、抗洪、脱贫三大攻坚战,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农村部大力支持指导下,湖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以落实项目内容为重点,实施项目中期督导三结合,严把验收审计最后一道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实施情况
2020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0〕9号)要求,认真组织推进全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经县级农业农村局申报,市级农业农村局推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审定,对随州香菇、宜昌白山羊、宜昌宜红等2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保护,共计4000万元。
二、主要成效
(一)有力推动湖北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的2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均有地方配套经费,共计配套经费2798万元。每个产品培育至少1个规模化经营主体,20个产品合计培育支持了56个规模化经营主体。通过实施保护工程,2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都得到明显提升,特别是宜昌宜红(红茶)、随州香菇、松滋鸡全国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湖北特色产业发展。
(二)有效带动农民收入增长。实施保护工程,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明显。在2020年疫情严重的情况下,湖北采取多种促销营销手段,大多数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销量和效益实现了逆势增长。20个产品累计带动农户2.4万人,增收1.2亿元,当年人均收入年增幅在12%~80%。
(三)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保护工程,共有伍家台贡茶、郧西马头山羊、罗田香露茶、承恩贡米等项目位于贫困县。20个产品均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联结机制,累计带动贫困户9000余人。
三、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内容“十件事”。举办项目启动实施培训班,坚持项目实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合理合规,做到清晰、标准、规范,可操作。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实施内容,重点做好“十件事”,即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帮扶脱贫机制建立、核心示范区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地标品牌建设、经营主体培育、追溯体系建设、生产日志记录、展示展销活动、人员培训工作。项目结束时各种台账记录必须详细清楚、真实完整。
(二)抓好中期督导“三结合”。成立湖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组,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会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安监管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每个产品开展督导检查和绩效考评。在督导检查中注重三结合,即省、市、县三级绿办联动配合、全程参与;实施进度督导和实施效果考核相结合;地标品牌提升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多标认证”相融合。通过督导检查和绩效考评,一方面了解实施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实施进度;另一方面,督促地方和实施单位领导重视,加快项目实施。要求实施单位开展督查整改,验收中进行专门汇报,将督查整改情况作为项目验收重要内容。
(三)把好项目验收审计最后“一道关”。项目实施好与坏,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是关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文件要求实施单位专款专用,在实施结束后组织第三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将第三方审计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审计不完成、项目不验收。
江苏省:践行创新理念强化政策引导
大力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江苏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正稳步推进,2020年和2021年,全省共有16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6个产品实施省级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作。2019年,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提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每年支持2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在项目实施上,江苏省融合发展“三品一化”,以品种保护、品质保持为核心,以品牌建设和文化传承为重点,统筹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聚焦落实“五化”,即细化方案、深化组织、强化技术、优化调度、实化考核,初步形成产地绿色、产品优质、产业高效、服务健全、保护有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新局面。
一、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
围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么保护”,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专题调研,经多方征求意见、摸底基层需求,明确实施方向。国家级按每个产品400万元(2020年)和453.8万元(2021年)标准,省级按每个产品250万元标准,以“准”约束性任务下达工程资金,并联合印发实施通知,明确建设目标和内容、规范实施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各地结合产品特色、产业基础和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细化项目实施内容、具体任务和指标要求。
二、深化组织保障,做到纵向联动
成立江苏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领导小组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分管领导任组长,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质监处和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为成员,统筹抓项目指导。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同步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市级自主遴选项目、立项验收、督导检查,县级具体实施。建立起“县级实施、市级考评、省级指导”的联合推进机制。
三、强化技术指导,完善实施内容
江苏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联合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牵头组建专家指导组,强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节点和资金使用等内容指导。专家指导组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印发实施方案审查意见通知,列明审查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举办2期保护工程业务培训班,围绕工程资金使用、品牌建设、品质提升和绩效考评等进行专题培训。
四、优化信息调度,督促实施进度
印发《关于报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做好工程实施动态、做法成效、典型经验、思考探索等信息编写,每月10日汇总报送,构建信息月报常态化机制。发挥省级以上宣传渠道优势,加强实施成效和典型经验宣传。提炼产业发展路径、技术模式,形成一批能示范、可操作、可复制的标准图和典型模式,扩大保护工程知晓度和影响力。
五、实化绩效考核,确保实施成效
按照“谁立项、谁验收”的原则,印发保护工程绩效考评方案,明确考评对象、内容、方式和要求,采用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材料审查与随机抽查、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市级自评与省级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做好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坚持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建设任务完成进度慢、资金使用进度慢、辐射带动作用弱的,进行整改或通报。通过工作规范化、职责明晰化、督导检查经常化,确保工程实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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