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机制 压实监管职责
各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编者按:近年来,各地切实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架构,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重庆市涪陵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和江苏省的经验做法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各地参考借鉴。
重庆市涪陵区:以网格化促监管责任落实
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重庆市涪陵区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以网格化促进监管责任落实,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重庆市涪陵区以“五有”(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设备、有能力)为标准建成“区—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实现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确保做到“区级有人管、乡镇有人抓、村里有人看”。
一、积极推进“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区、乡、村三级监管员加企业内检员网格化监管体系。区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定乡镇街道,乡镇监管员定村,村协管员协管全村,企业内检员负责企业,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镇-村+企业”的全覆盖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明确各级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工作职责,并公示上墙。现有农产品质量监管专(兼)职人员516人,其中区级部门63人,乡镇监管员71人,村级协管员369人。
二、探索长效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在种植业积极探索“12233”(一图两账两查三表三检)监管模式,即区、乡镇分级建立一张监管网格图,全面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台账、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通过实施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运用生产记录表、检查记录表、执法检查表,常态开展农残快检、例行风险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检,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在畜禽水产养殖业上建立“三书三有四规范”兽药监管新制度新模式(三书: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告知书、安全用药承诺书;三有:有人员设置、有场所设施、有规章制度;四规范:规范兽药采购、规范兽药储存、规范兽药使用、规范兽药监管)。
三、充分调动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村协管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目前部分乡镇正在探索协管员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给予一定奖励的措施和办法,以增强村协管员的积极性。
四、推进追溯体系,强化质量安全可追溯。依托国家、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推动涪陵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质量溯源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监管巡查功能,对全区有效期内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全部实行日常监管巡查无纸化、信息化,抓实日常监管工作,落实网格员职责。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齐抓共管 上下联动
有效发挥基层网格化监管作用
杭州市余杭区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机制,有效发挥基层网格化监管作用,实现全区规模和规模以下生产主体监管全覆盖。2021年以来,全区19824家生产主体全部纳入基层网格监管,554家规模主体监管和出具合格证全覆盖;1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已开展检测11158批次。
一、着眼联动,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提升区一级、强化镇一级、发展村一级”的思路,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区级层面,建立区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专设农质监管科,全面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镇(街道)层面,依托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2个镇(街道)建立了集农技生产服务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并配备监管员1名;村(社区)层面,在全区143个主要涉农村(社区)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主任担任的协管员队伍,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同时,以规模以上生产主体为重点,组建一支生产主体管理员队伍,每个主体固定1名管理员,逐步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主体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重在考核,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余杭区政府负总责、各镇街和各职能部门“属地管理、分兵把守”的监管思路,用活用好考核“指挥棒”,健全日常巡查、信息报送、学习培训等制度,编制发放镇(街道)和村(社区)监管人员职责清单,并公示监管网格体系,进一步落实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制定《余杭区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将基层检测室快检批次数、巡查次数、不合格情况发现等任务进一步明确量化,区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镇(街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的年度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产生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
三、依托数字,赋能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为基础、“农安码”为载体、“农安监管”小程序为手段,充分发挥基层监管网格的作用,探索对辖区内规模以下生产主体开展日常管理。通过村(社区)一级为辖区内规模和规模以下主体办理“农安码”,从而将辖区内规模和规模以下主体纳入区级监管平台,形成主体信息专库,实现全区生产主体监管全覆盖,并由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对平台内主体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同步上报区级主管部门。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基层监管人员使用“农安监管”小程序扫描主体“农安码”,迅速了解生产主体基本信息、农药购买、检测等关键内容,并实时录入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有助于做出精准快速的监管处理,提高日常监管服务的高效性。同时,指导主体规范生产台账记录,推进农兽药间隔期、休药期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制度实施,发放落实禁用药物名单、绿色食品用药准则、标准化生产等制度上墙,帮助指导辖区内生产主体建立规范的内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全区每个镇(街道)设有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1个,承担所辖范围内生产主体的日常抽检和对公众免费检测开放职责,每年完成检测720批次,把好农产品合格采收、安全上市关,确保辖区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效能。根据不同主体和培训内容,每年举办各级各类各种形式的集中专题业务培训班10期以上。面向检测人员、生产主体等参训对象,组织涉农镇(街道)农产品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大比武”活动,通过比赛共有79人获得区技能人手称号,其中,3人获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5人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51人获初级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分片区组织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监管人员开展监管工作和数字化监管实操等专题培训8期,培训人员200余人次;组织开展针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生产技能提升、进基地考察等业务培训11期,培训主体1000余人次。
江苏省:构建“网格化+精准监管”新模式
江苏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试点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逐步形成了“定监管对象、定监管人员、定监管任务,考核工作业绩(三定一考核)”的基层网格化监管模式。2015年,江苏省印发《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在全省所有县(市、区)推行和普及网格化监管模式,将监管日常工作定量化、制度化。目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已覆盖全省,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明确监管对象,推行信息化管理。各级农业部门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收储运主体等纳入监管对象范围,并根据监管队伍配备情况,因地制宜将种养大户也纳入监管范围。每年至少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及时更新监管对象信息。全省统一将连片种植蔬菜、林果面积20亩以上、粮油50亩以上、养殖水产品20亩以上、猪羊200头以上、家禽10000只以上的种养基地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依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对监管对象实行信息化管理,各级监管人员、监管对象、巡查检查、产品抽检、宣传培训等日常监管信息实时上传。截至2020年底,全省监管系统共录入监管对象14.5万家,累计录入巡查信息56.4万条,速测信息40.5万条。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监管体系,建立了以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企业内检员为主体的基层网格化监管队伍,全省监(协)管员队伍达2.2万名。大力支持乡镇监管体系建设,先后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再提升项目,省级财政累计补助3亿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为破解乡镇监管人员不足问题,各地积极推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全员监管,将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及时调整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强化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行业指导。
三、细化监管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在健全监管队伍,摸清监管底数的基础上,明确乡镇(街道)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的工作任务。基层监管人员实行分片包干,明确监管任务及重点,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努力实现规模以上生产主体标准化推广覆盖率100%,监管对象巡查覆盖率100%,上市前农产品抽检覆盖率100%。为适应监管工作新需要,2020年4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拓展购买范围,将落实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纳入网格化监管内容。
四、加强绩效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制定辖区《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量化工作任务,并定期对监管员、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管理。村级协管员考核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补助等级挂钩,激励基层积极开展工作。扬州江都区、南京江宁区等地试点推进协管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采取社会聘用、岗前培训、明确职责、统一考评、考后付酬的方式,稳定协管员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质量工作考核、乡村振兴考核以及高质量发展考核挂钩,对生产主体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与品牌评定、农业项目扶持等挂钩,推动企业落实内检员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管控。
2021年4月,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苏委农发〔2021〕4号)文件,要求确保到2021年底,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监管的主体达10万家以上,力争实现入网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生产经营档案电子化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压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