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和普陀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1〕29号)精神,根据市教委“新优质学校”建设理念,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推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对普陀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优质均衡为目标,以创新内涵发展机制为动力,以项目研究为载体,以集群发展为形式,坚持“提升每一个学生学习生活品质”教育理念,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开展“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研究,引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改革实验,推动学校内涵特色发展,整体促进普陀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普陀教育“三化一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内涵界定
普陀区“新优质学校”是指坚持素质教育,聚焦内涵发展,践行“轻负担,高质量”,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水平较高,社会声誉良好的义务教育学校。
1.正确的价值追求:满足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求,让教育关怀公平地惠及来自不同社群的所有学生,尊重学生差异,重视其在原有基础上的良好发展,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2.鲜明的公平意识:以入学的全体学生为教育对象,不争抢排名、不集聚资源,面向一般的平民子弟,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
3.显著的个性特色:学校基于本校学生、师资情况和各种教育资源的分析,通过具有针对性和创造性改革突破,在一个或几个方面特点明显,进而提炼形成较为鲜明的办学经验。
4.明显的办学成效:近年来学校综合办学水平、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且较为稳定。
5.积极的示范价值:学校以满足每一位学生发展需要的理念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引领教育实践,其经验在本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转型中能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推进目标
1. 通过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研究,激活学校办学主体性,提高学校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激发学校创新潜能。
2. 通过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研究,厘清和丰富新优质学校的理念系统和实践操作系统,办好每一所“家门口学校”。
3. 通过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研究,创新区域教育机制,优化区域教育实践,探索新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模式。
4. 通过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研究,破解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瓶颈问题,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四、推进原则
1.主体性原则。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主动设计学校发展目标,选择学校发展策略,确立研究项目,形成自我规划、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2.过程性原则。关注创建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调整、完善创建内容,不断细化、落实、提升创建要求,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主动发展。
3.集群式原则。构建多层次的“学习——研究——实践”共同体,强调高度合作性与自主性的统一,创生区域教育新生态。
4.项目制原则。以项目研究为载体,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强调创建过程的设计、组织、实施、协调、控制和评价。
五、参与对象
普陀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按照“引领学校”、“实验学校”和“创建学校”三个层级梯度推进。
1.“新优质引领学校”参与对象:首批上海市新优质项目学校。
职责为:①深化研究:在自己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进一步深化研究,培育新的经验。
②成果转化:以问题解决方案为模型,将经验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可复制的培训课程资源。
③实训基地:作为区域新优质学校创建实训基地,承担相关指导、咨询、培训任务。
2.“新优质实验学校”参与对象:市素质教育实验校、区素质教育先进校。
职责为:①深化研究:围绕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研究,提升办学实效,培育新的经验。
②组团发展:部分学校在“项目研究团队”中承担组织、示范任务,促进校际合作、交流、共建与共享。
3.“新优质创建学校”参与对象:区内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职责为:围绕教育综合改革,立足本校实际,开展研究,自主发展。
六、推进方式
1.项目研究。以项目研究为主要创建载体,学校通过项目引领,自主探索实践,解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学生成长中的实际问题,寻找教育转型发展的有效路径,确定新的生长点,解决发展的瓶颈问题,使创建过程成为学校工作持续改进的过程,促进学校自我超越,健康发展。
“新优质学校”推进的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分为立项论证、中期评估和终期评审三个阶段。
2.集群发展。通过自发、引导、组织等多种形式,按项目研究内容、学校发展基础、学校办学理念等多个维度,组建“同质”或“异质”研究共同体,资源共享,教研联动,智慧共享,困惑共研,探索区域学校集群发展方式。
3.专家指导。依托上海市新优质学校研究所,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建立全过程、跟踪式和个性化指导机制,基于需求对创建学校提供专业指导。
七、推进日程
1. 2015年3月,启动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工作。
2. 2015年5月,学校提出项目申请。
3. 2015年6月,教育局组织立项论证。
4. 2016年6月,教育局组织中期评估。
5. 2018年6月,教育局组织结题评审。
八、推进保障
1.组织保障。区教育局分别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教育学院、市新优质研究所、兼职督学等专业力量,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构建领导、指导、操作三层可持续发展教育管理和实施系统。
2.机制保障。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共同体建设等途径,形成管理有序、实施有力、务实创新的教育内涵发展项目运行模式与管理机制。
3.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对学校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在推进新优质学校、探索实践区域教育可持续发展中工作卓有成效的学校和个人予以奖励。
附件:1. 普陀区“新优质学校”推进2015年度项目指南
2.普陀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申报表
普陀区教育局
2015年4月2日
普教基(2015)11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本区“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