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园条件
我园总占地面积1029.25平方米,建筑面积168平方米。园所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自然环境良好。无污染、无危险,幼儿园无危房。园内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
2016年3月开始建设幼儿园,于2016年9月份开始招生,现有专科幼儿教师1名,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园内招收4-6岁的中大班孩子入园,在园幼儿共计6名,中班1人,大班5人。由于园内幼教专业教师1人,所以特设为混合班。
二、安全卫生工作
我们注重孩子入园离园交接,(及一日活动各环节的督查和防护,老师注重对孩子的晨午检、人数清点、饮水、入厕、等环节的管理。园内每学期开展一次防踩踏、防火、防震、防恐防暴应急疏散演练。利用平时的教学活动、班级微信群、等不断加强对幼儿和幼儿家长各方面的教育。
三、保育教育工作
我们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结合课程,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制定了《幼儿一日活动安排表》并严格执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各项活动,确保幼儿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增强了幼儿体质和抵抗力。教师要怀一颗爱心,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幼儿,尊重和接纳每个孩子的个体差异,有效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四、教育教学
我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五大领域教育内容的整合,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实施素质教育,无教授小学课本知识等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我们建立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幼儿日常生活安排合理,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自主游戏和自由活动的时间,注重幼儿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
五、存在的不足及以后的发展
1.师资力量不够。由于教师缺乏,所以只能招收中大班孩子,而且是人数有限的混合班。
2.规模小,软硬件设施较为落后,难以达到标准。
幼儿园评估自评报告范文第2篇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
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应当依法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学前教育规模迅速增加,普及程度快速提高。但在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办园条件差、教师队伍不稳定、办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国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涉及幼儿的一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控和督促解决。因此,制定科学的督导评估标准和办法,全面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督促和引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十分必要和紧迫。
世界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幼儿园评估制度,有力促进了本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也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近年来,国内大部分省区都制定了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标准或示范园评估标准,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在全国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积累了经验。
2.《办法》形成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础研究。系统梳理了国家有关幼儿园的政策法律文件和相关标准、发达国家和地区幼儿园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各省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和评估指标、专家学者对学前教育和幼儿园评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主要建议。这为研究制定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政策依据。
第二阶段:实地调研。课题组先后赴多个省市对不同举办者、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办园水平的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深度访谈。认真听取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研员、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这为研究制定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进一步理清了思路。
第三阶段:研制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在开展基础研究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拟定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了部分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同志、学前教育专家及幼儿园园长的意见。经过反复论证,形成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要点。
第四阶段:起草督导评估办法。组织专家对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方式、程序、制度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总体设计和规定,形成《办法》初稿。反复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幼儿园园长的意见,并修改完善。提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根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形成本《办法》。
3.《办法》做了哪些主要规定?
答:《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目的、原则、范围、周期、内容、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
第一章主要对督导评估的目的、原则、范围和周期进行了规定,第二章明确了督导评估的内容,第三章明确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中的职责和督导评估工作程序,第四章强调了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第五章为附则。
4.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将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答:出台《办法》,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一是将会推动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实现依法治教;二是将会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5.与以往的幼儿园评估相比,此项督导评估工作有何新特点?
答:与以往的幼儿园评估相比,此次督导评估在评估范围、评估周期、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有较大的不同,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评估范围上,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现了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的全覆盖,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也被纳入评估范围。
二是在评估周期上,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周期性的,3~5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周期内,所有幼儿园(班、点)至少要接受一次督导评估。
三是在评估内容上,根据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当前幼儿园办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导评估的内容聚焦在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方面。
四是在结果运用上,本次评估强调既要发现问题,又要督促整改,通过评估既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又为幼儿园办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不再单纯把评估工作作为判断幼儿园优劣、对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的手段,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工作应有的监督、指导、激励和导向作用。
6.《办法》中规定的督导评估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办法》规定的督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涉及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园舍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配备情况,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情况,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情况,教职工配备、师德师风建设、专业成长和权益保障情况,制度建设、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7.按照《办法》,督导评估将如何组织实施?
答: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的方式包括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督导评估工作由各省级督导部门负责制定本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县级教育督导部门遵循属地原则负责具体实施。省、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县级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监督和指导。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各地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结合省级督导评估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形成国家督导评估报告。《办法》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评估报告应向社会,接受社会监督。
幼儿园评估自评报告范文第3篇
(一) 1995年启动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
我省幼儿园评估是根据国家教育评估制度开展的。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4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幼儿园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自然就纳入到教育评估范畴。基于此,我省各地市教育主管部门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陆续尝试对幼儿园工作进行评估。如广州市对符合条件、自愿申报的幼儿园进行了六个类级的评估,并依据类级区分收费标准。
1994年10月,省教育厅部署了省一级幼儿园的等级评估工作,把幼儿园办园的基本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标准,监督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学。1995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以下简称“省教育督导室”)正式启动了对13个市107所申报省一级的幼儿园的评估。通过严格评审,确认全省68所幼儿园基本达到省一级标准。这标志着广东省省级层面的幼儿园评估工作的开始。
(二) 2000年出台《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管理办法》
1996年教育部正式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该规程第56条规定,“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要求“建立自上而下的素质教育评估检查体系”。200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提出,“加强教育督导,建立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建立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通报制度”。 2001年《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提出要进行“教育测量、评估、督导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根据这些规定,结合1995年至2000年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实践情况,借鉴国内其他省、市和省内各地市幼儿园评估的经验和做法,省教育督导室于2000年出台了《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管理办法》,2001年印发了《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以下简称《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并明确指出“示范性幼儿园由省、地级教育部门组织评审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示范性幼儿园的标准,并定期对示范性幼儿园进行指导、评估和审验,确保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评审活动要简便和节俭,不要干扰地方政府和幼儿园的正常工作”。同年,广东省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要求省一级幼儿园不再列为广东省教育厅行政审批事项。
省教育督导室在保证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的同时,结合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党组继续推进优质幼儿园建设的要求,了《关于改进幼儿园督导工作的通知》,提出“幼儿园督导工作的改进意见:省一级幼儿园作为省一级示范性幼儿园,其督导评估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地级市督导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评估结果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并公布。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市评估情况进行抽查”。
(三) 2008年修订并颁布《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要重视幼儿教育发展的精神,实施《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与《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促进全省幼儿教育健康、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省一级幼儿的督导评估工作,2008年5月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起,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由省教育厅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统一组织,各地级市教育局不再组织当地省一级幼儿园的评估工作”。“省一级幼儿园的复评工作,仍按每四年一周期进行,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地要认真做好等级幼儿园的复评工作,对省一级幼儿园进行复评后,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已复评的幼儿园名单及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省将组织对复评的幼儿园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原则上定于第二年的上半年。抽查结束后,省教育厅每年下半年公布复评合格的省一级幼儿园名单”。
2008年6月,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及幼儿教育规律,省政府督导室修订并公布了新的《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督导评估方案》),幼儿园评估从以鉴定性评估为主要目的转变为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基本方针(简称评估工作“十六字方针”)。新方案在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上更科学,也更具有操作性。
为了确保省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省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还建立了评估专家库,制定了专家遴选办法、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组工作规范等,对专家进行了培训,还设计了较为严谨、完整的工作流程,力求评估过程的公平、客观,评估结果的公开、公正。2009年评估中心出台了《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编印了《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手册》。
幼儿园评估方案的修改和配套制度的拟定反映了广东省幼儿教育事业与督导评估工作的发展,标志着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开始走向制度化。
(四) 2009年以来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的基本情况
《督导评估方案》于2009年开始执行。截至2011年12月,按照该方案,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省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组织评估并通过的省一级幼儿园共有107所。2012年因机构改革,该项评估工作开始由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组织。截至2013年7月,有23间幼儿园在教育评估室组织的评估中,达到省一级幼儿园的标准,有8间幼儿园正在接受评估。2009年至2012年,共有114所幼儿园通过了省教育厅下属的专业教育评估机构组织的省一级评估,其中初次评估的幼儿园有95所,复评的幼儿园有19所。其他委托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复评的省一级幼儿园也按照《督导评估方案》接受了新一轮督导验收。
截至2012年底,按照《督导评估方案》评估并通过的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共有393所,占全省幼儿园总数(11785所)的3.33%。其中76%的省一级幼儿园坐落在珠江三角洲。仅深圳市就有97间省一级幼儿园,占全省省一级幼儿园的25%。
多年来,受评幼儿园对评估工作高度重视,把评估作为办好幼儿园的一种动力,面向教职工、家长、社区做了广泛的宣传与发动,迎评准备充分,对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给予了很好的配合。受评幼儿园普遍认为,评估既肯定了幼儿园的办园成绩和经验,又中肯地提出了进一步办好幼儿园的建议,对幼儿园今后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根据现场考察评估工作情况反馈表统计,幼儿园及主办单位对评估专家工作的“良”、“优”评价率达到100%。
幼儿园评估自评报告范文第4篇
为了切实做好年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原则
本年度考核将坚持“共性+个性”的原则,即对中小学A1-A4和幼儿园A1-A5的C级指标进行考核,再根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结合中小学A5、幼儿园A6个性发展目标和中小学A6、幼儿园A7学校行风评议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平时和集中”相结合形式进行。平时考核为:中小学A1-A6和幼儿园A1-A7的指标主要由科室、部门进行常态性考核;集中考核为:年底在学校自评基础上,由市局组织人员对所有指标进行集中考核,同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综合评价。
1.学校自我评估
各校根据年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细则,对照一年来工作的实际情况,自我总结,如实评定,在年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自评表相应栏目内写明自评得分和失分原因,并写好自查报告。自评表和自查报告均一式五份,并于月日前交一份到教育局督导科。
2.科室和部门平时考核
市局各有关科室、部门依据丹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年目标管理责任状,运用平时工作台帐对各校进行相应指标的考核,写出评语,明确得分。
3.集中评估
集中评估是中小学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方法中的重要形式,此项工作由教育局督导科牵头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评估建立在科室和部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采用审核性评估,重点考核学校个性发展目标的达成情况,核实相关数据、作零分处理和加分降分项目等。市集中评估总分为150分。
4.综合评定
根据科室和部门平时考核得分、市集中评估得分,对照方案审定学校总得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目标责任状考核得分占校长、园长年度考核综合考核得分的50%。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降10分
1.严重违背教育法规,造成较大影响的。
2.师生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查处的。
3.流生率高于责任状规定一个百分点的。
4.高中教育普及率低于规定要求三个百分点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30-50分扣分处理
1.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教职员工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的。
六、加分项目
1.部级表彰奖励项目加5分;
2.省级表彰奖励项目加3分;
3.大市级表彰奖励项目加2分;
4.市委、市政府表彰项目加1分。
幼儿园评估自评报告范文第5篇
__年教育督导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落实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紧紧围绕__年当阳市教育局重点工作和省市督导工作要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创新督导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均衡与教育现代化履行职能,为建设教育强市作出贡献。
一、履行教育督导职责,落实督导评估任务
(一)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的通知》(宜府督[__]2号),依据《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对申报的一、二、三级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并推荐商业幼儿园、河溶星星幼儿园,创建宜昌市示范幼儿园。
(二)开展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
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学生作息时间、办班补课、收费补课、乱发资料等有损教育形象的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的满意度。
(三)迎接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宜昌市教育局对当阳市教育局__、__年度工作督导评估。
(四)完善镇处教育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建立对镇处中心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机制。
制定镇处中心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中心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规范和提高各中心学校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五)协助做好省示范高中、幼儿园复评以及其它督导评估工作。
二、开展教育创建活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做好迎检准备,巩固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为了做好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的认定工作。一是落实过程督导,主要是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深入到各中小学校指导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重点是指导整理和完善档案资料,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与提升,学校基本情况介绍,做好评估认定现场准备,并面向师生和社会各界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二是自下而上反复统计、核对《湖北省县域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表》中各项数据,计算校际间差异系数,建立__年均衡监测数据库并完成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均衡发展。三是做好教育局内迎接评估验收认定的准备工作。主要是与办公室一起完成市政府自评报告、汇报材料,完善《当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片》,与相关科室按28个c级指标分别整理出各c级指标的档案资料,编印出《当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介绍汇编》,完善《当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文件汇编》等,全力做好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的评估认定工作。
(二)创建义务教育现代学校
根据宜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__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和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宜昌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完成__年至__年我市创建宜昌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数超过60%的具体任务,决定下列单位为今年创建学校。
小学:新民小学、坝陵小学、泉州希望小学、王店镇中心小学、胡场小学、太子桥小学。
中学:实验中学、两河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烟集中小学。
上述学校要依据《宜昌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方案》,扎实抓好创建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三、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导工作能力
认真组织广大督学和督导干部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和素质
教育理论,更新观念,研究教育督导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促和指导作用。要重视督导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督促督导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督导理论,学习先进地区的教育督导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1至3月:
1、1月,组织实施对中心学校__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并下发考核结果通报。
2、落实并上报我市__年现代化学校创建单位。
3、为迎接宜昌市对当阳市教育局__至__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做好档案资料、文字材料等准备工作。并做好迎检工作。
4、积极准备宜昌市召开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推进会的档案资料,上报相关文字材料;并组织部分校长准备好典型材料,参加现场会。
5、3月,召开__年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下发__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二)4至6月:
1、4月,对__年现代化创建学校进行调研,提请局党组确定创建学校的相关建设项目。并配合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前期考察。组织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
2、5月,进一步完善、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对部分中小学开展教辅资料专项督导。
3、6月,协助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复评。
4、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国家复核认定工作。
(三)7至8月:
1、对现代化创建学校的相关建设项目进行视导。
2、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开展有关学习。
(四)9至12月:
1、9月,上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数据及结果;对__年现代化创建学校进行专项督导。
2、10月,对创建现代化学校的小学评估、中学初评。并将结果上报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11月至12月,协助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