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5月22日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脱贫,接连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扶贫小额信贷专项应对措施“组合拳”,推动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增量提效,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难题,最大限度化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截至5月20日,全区累计新增贷款24.77亿元,涉及5.63万户贫困户,与2019年6月份大量贷款开始到期相比增加了22.03亿元,增幅高达804.01%。逾期贷款存量3693万元,比2019年6月减少29911万元,下降89.01%。贷款逾期率0.53%,比2019年6月减少1.29个百分点,下降70.88%。疫情期间,广西共为1236户贫困户办理贷款延期,涉及贷款资金5435万元。

上下联动谋发展,凝心聚力防疫情。广西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一体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经济杠杆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尽快复工复产,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贷款管理两不误。一是高位推进强部署。2月、3月接连召开全区扶贫小额信贷专题会议和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视频会议,分管扶贫工作的自治区领导出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研判面临的形势,分析存在问题,部署疫情期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二是出台政策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疫情期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创新工作举措,强化风险源头管控,为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和回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确保在疫情期间“贷得准、管得严、用得好”。三是以月为期重执行。各市县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坚持瞄准靶心、精准发力,每月初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研究分析上月贷款发放、回收工作,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方法,按照受疫情影响程度制定本月计划,挂图作战、对标推进、倒排工期、统一行动。各乡镇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自我防护前提下,引导贫困户将贷款投向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春耕生产。

主动创新促发放,优化政策保供给。针对疫情发生后,贫困户担心贷款到期还不上、无法外出办理贷款、放贷银行因政策不明朗导致不敢发放等问题,广西从政策设计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出台六项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新增贷款量力争实现“保六争百”。组织各市县深入摸排辖区内符合贷款条件且有发展需求的贫困户底数,结合产业周期和贫困户自身条件等因素及时给予贷款支持,尤其是积极引导未曾贷款又符合贷款条件且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根据各市县上报的摸底数汇总,今年广西力争实现新增扶贫小额信贷“保六争百”的目标(即不低于60亿元,力争完成100亿元),将“应贷尽贷”政策真正落在点上、落到实处。二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贷款均可按规定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享受期限根据贷款期限确定,贴息可以到2023年12月30日,有效解决了银行“不愿放”的问题。三是充分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允许各地可根据放贷银行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政策扶持、财政性对公存款、工资代发、优质项目推荐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有效解决了银行“不想做”的问题。四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贷款(含续贷、展期)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的贫困户,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有效解决贫困户“受影响”的问题。五是简化业务流程手续。贫困户在疫情期间可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方式和村村通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经放贷银行机构评估审查后,可以先发放和归还贷款。待疫情结束后,再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完善手续。同时,在疫情期间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小组对申请贷款的贫困户身份、用途真实性等进行审核,经村、县级公示3天(可同时进行,并抄送村所在乡镇)无异议后提交放贷银行机构审查即可办理,有效解决了办理贷款“流程多”的问题。六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入户宣传、印发小册子、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让正面宣传占领舆论阵地,坚定持续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信心决心,有效解决了贫困户“不敢贷”的问题。

慎终如始抓防控,向好局面稳持续。针对疫情期间,逾期贷款存量逐渐增多、逾期率有所回升的情况,广西出实招、下实功,加强分析研判,想方设法压降逾期贷款存量和逾期率,坚决守住逾期率3%的红线。一是制定“一企一策”应对方案。重点关注承接贷款存量较大和涉及贫困户较多的单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挂牌跟踪监测逾期贷款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协助制定分期还款计划,收回(处置)一个,销号一个。对于确因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承贷企业,及时协调放贷银行和担保公司,通过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扩宽反担保范围,扩展销售渠道和改变销售方式等,确保收回处置“户贷企用”类贷款的同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对因受疫情影响的县市,自治区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预案,与该县市共同研究制定“一企一策”处置方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稳妥推进逾期贷款处置工作。二是加强监测分析。全面掌握疫情期间到期贷款金额比重、区域分布,持续关注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压力较大的重点地区,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形势评估,切实防范信用风险。严格执行“一次提醒、二次约谈、三次考核”督察约束机制,每15天比对一轮信息数据,及时对超过警戒线的市县开展提醒或约谈。实行“一对一”网格化管理制度,要求帮扶责任人定期采集更新帮扶对象的贷款使用信息,实时监测贫困户贷款使用全过程,确保贷款运行状况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并与放贷银行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让放贷银行能第一时间掌握贫困户贷款使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状况能及时作出调整。三是发挥工作专班作用。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专班在疫情期间改变工作方式方法,每两人为一组、每组负责一片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持续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待疫情有所稳定后,工作专班继续通过蹲点督办、把脉开方等形式到县到村开展实地指导。截至目前,工作专班已到59个县开展指导工作,并根据发现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印发29期工作专报。四是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各市县在坚持“户贷户用”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户贷企管、户企共营、户企共享、户贷户还”的发展模式,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工作思路,引导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灵活采取合作、参与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让贫困户在合作过程中实现收入有提高、能力有进步、技能有增长。(段彬、林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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