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是一种在感受之后的书写,主要用来记录你的思想和感受。它是一种在阅读和学习实践之后的感觉写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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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x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x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阐述了法律与道德的内在联系。法外有德,德中有法,缺少道德滋养的法律必将晦涩生硬、机械僵化。回到本案,暂不谈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姑且不论案件实体和程序,从最起码的道德、良知而言,行凶者处心积虑,手持利刃,潜入小区,不顾情感,残杀同乡,其行为连最起码的做人底线和社会道德都会唾弃,何况约束规范人们言行的法律评价呢?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第2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我懂你!春梅。我们跟你一样,既然选择了正义,就不怕邪恶。既然选择了初心,就不会后悔。”这是x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未综庭庭长王小丽的心声。

春梅凋零香如故,白玉晶晶放光芒。x省x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贲小青表示。“她们是法治建设道路上的盏盏烛火,让还在前行的我们更加坚定。”

“信仰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x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贺玲玲表示,“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深深缅怀她们。捍卫公平正义的道路注定布满荆棘、注定崎岖坎坷,但,我们无怨无悔!”

“我与你们身在中华大地的不同地方,未曾谋面也不曾相识,但却从事着同一份工作,坚守着同一个梦想。身穿法袍,扛起的是职责担当;庄严宣誓,许下的是不朽的誓言!”x省x市城郊人民法院旅游庭副庭长陈晓深情写道。

x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陈慧为周春梅和魏晶晶写了一首小诗,诗中这样抒怀:

如雪中春梅傲然挺立

如皎月晶晶温润我心

低下头,审判路上默默耕耘

挺起胸,力作秉公办案的典型

公正廉明永远铭记在心

敬业担当彰显法官豪情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

这个冬天,梅迎逆寒自香远,水凝冰霜更晶洁。x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沈竹莺表示,对两位女法官“侠骨柔情”的最好纪念是传承。“她们的敬业、勤奋、廉洁将化成一盏明灯,照亮我今后的职业道路。”

“两名法官在最美的年华牺牲在了自己热爱的审判岗位,以她们的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忠诚干净担当,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x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齐建彩深感悲痛的同时,也被她们的事迹深深震撼。

x省x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越表示,周春梅、魏晶晶用生命践行了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她们的身影虽已走远,但留给我们对自身职业价值的叩问会常在心间。”

“女法官已经牢牢撑起了审判队伍的半边天,更能在维护法律尊严和提升司法温度方面保持平衡,凭借女性的细心和温柔妥善化解矛盾纠纷。”x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李爱民说。

像一朵腊梅,至真至善,铮铮铁骨;像一支迎春,至纯至朴,明媚阳光。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李霞如是评价周春梅和魏晶晶。“征途漫漫,英雄长眠,司法燃灯,吾辈当强。”

“公正为民,是我们需要践行一生的誓言,她们离去的背影令人痛心,她们留下的精神却令我们备受鼓舞,我们将从中汲取不竭的力量,乘风破浪、逐梦前行!”x省三门县人民法院浦坝港法庭教导员章青青郑重承诺。

第3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曾经有一段时间,对自己的职业产生过迷茫与徘徊。当谈及自己工作的时候,他人总流露出羡慕的眼光,通过司法考试,顺利考上公务员,在别人的赞誉与羡慕中,让我产生了一丝羞愧,不禁扪心自问,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与这份工作相匹配,自己是否真正知道什么叫做司法为民,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对得起法官助理这个称号。

直到我学习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2021年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同志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坚守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一番热泪盈眶后的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请允许我将脑海中的第一抹字迹献给周春梅法官:你的身影定格了最美的时代芳华,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我曾在报刊上见过你,纸墨香里,你的故事、你的思考、你的追求,启发我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我曾在微信上了解你,光影变幻间,你对理想信念的执着和坚守、扎根一线的奉献和奋斗,给予我精神的财富和能量;我曾在街头巷尾听到过你,口口相传中,你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努力拼搏的身影和模样,成为纷繁复杂世界里我的精神坐标。

回顾自身,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院干警,我的工作没有惊心动魄、剑拔弩张的大场景,有的只是在这个艰辛的、有责任的、有风险的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也许我做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成就不了什么丰功伟绩。但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小到一次当事人的接待、一份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次简单的释法明理,还是大到一次疑难案件的调解、一个重大信访案件的化解、一份复杂案件公正的判决,都需要我们以敬畏之心认真对待、以公正之心执掌公权、以爱人之心为民服务。曾有人说过“选择了司法工作就意味着奉献”,但这种奉献却是平凡中透露出来的伟大。当我们付出自己的热情和心血,付出艰辛和努力,换来的是社会和谐稳定,这就让人感到无比欣慰与自豪。

我们都应该铭记,手中寸尺权、心中千斤担,以无私奉献的精神笃定前行,谱写出一首“向周春梅法官九死不悔的报国之心致敬,向周春梅法官百折不挠的坚韧之志致敬,向周春梅法官心系苍生的爱民之情致敬,向周春梅法官夙夜在公的赤子之魂致敬”的法院新赞歌。

第4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月24日,中共湖南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通知指出,周春梅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干警,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代表,是政法队伍在本职岗位上履行使命、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她的事迹生动诠释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其崇高精神境界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学习周春梅同志坚守初心、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的真挚情怀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政法事业的奉献上来,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坚持原则、守望正义的价值追求,严守政法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用实际行动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学习周春梅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用真情感受群众疾苦,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周春梅同志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时代品质,以对政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人民、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学习周春梅同志乐于助人、大爱无疆的高尚情操,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第5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周春梅法官刚正不阿、秉法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们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让作为一名法官的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第6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向周春梅同志学习,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县人,1976年1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2021年1月12日,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勤勉工作、克己奉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党员干部为民尽责的优秀代表。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的忠诚体现在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学习她敢于担当、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以对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主动担责,全力尽责。要学习她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学习她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周春梅同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她的先进事迹与弘扬英模精神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扬鞭奋蹄、担当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努力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据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已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第7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这是周春梅法官对刚刚上班第一天的徒弟王莉说过的话。她的徒弟至今记忆犹新,从周春梅先进事迹中,我们也能深切感受到,这不仅是周春梅对徒弟的要求,这更是她对事业的执着与热爱,她办的每一起案件,她的每一次成长与进步,又何尝不是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铺路呢?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这既是周春梅法官生前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也更是周春梅法官用鲜血和生命加以捍卫的法院人的庄严承诺,直至生命的最后,他也没有让不正之风和无理要求待在他这里,越雷池于厘毫,希望每一位法治建设者们以及所有期盼公平正义的人们都能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行。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瑞山

周春梅同志的坚守法治初心,坚定履职信仰的感人故事,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在她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用生命捍卫了法律尊严,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具体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守“三个规定”,敬畏纪律,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一件工作,不忘为民初心、忠诚干净履职。

综合办主任 李建军

周春梅曾写下“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她挺直捍卫公平正义的脊梁,以自己无私无畏的赤胆忠心为我们树立了新时代的楷模精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我们要化悲恸为力量,见贤思齐,努力提升自己,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坚守初心、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体现在对法治建设和对司法工作的奉献上来,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一党支部书记 胡文静

周春梅法官无疑是履职尽责的典范,遵规守纪的模范,这源于她朴实的为民思想和高尚的法治信仰。一名法官责任就是守护司法公正,从周春梅法官身上更是如此,没有个人的情感掺杂,只以对人民负责,对党忠诚的态度去维护公平正义。周春梅同志始终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确保司法公正、守护法治底线的先进典型。我们要认真学习周春梅勤勉敬业、严谨细致的担当精神。忠诚履职尽责,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上精益求精,细节上严谨认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预备党员 李环

从来没有一蹴而就的成功,只有滴水穿石、铁杵磨针的努力和坚持,才能练就一种伟大品格。周春梅心系于民、司法为民,在办理的多起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中,为了查明真相,尽心为民排忧解难,总是身体力行,深入现场走访调查,吃尽虎头,换取案件的真相和司法的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法院青年干警,我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三个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坚持法律至上的信念、秉公办事的态度、绝不妥协的勇气,忠诚干净履职,做好分内工作,以勇于担当的宽肩膀、不畏威胁的硬脊梁,为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青年干警 周进

第8篇: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月24日,中共湖南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通知指出,周春梅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干警,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代表,是政法队伍在本职岗位上履行使命、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她的事迹生动诠释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其崇高精神境界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学习周春梅同志坚守初心、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的真挚情怀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政法事业的奉献上来,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坚持原则、守望正义的价值追求,严守政法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用实际行动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学习周春梅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用真情感受群众疾苦,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周春梅同志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时代品质,以对政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人民、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学习周春梅同志乐于助人、大爱无疆的高尚情操,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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