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制度未建立之前,成立相应的制度制定机构,相关部室人员最好都参与,再者组织机构需明确职责,哪些人员负责制度编制,哪些人负责审核,哪些人负责提供素材,都必须明确,待初步制度制定之后,经过组织机构开会审核,形成最终意见,进行修改后即可下发,为什么必须要开会,原因是各部室、各相应的参与人员都要各抒己见,集思广益,这样形成的制度相对而言比较完善,才可以实施。

2、制度必须征集意见。初步制度修订完成后,下发至基层部门,经过员工充分讨论,结合员工工作实际,再次收集意见,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制度具有可实施性,制度才可落地生根,否则最终实施问题很大,不利于管理工作的落实。

3、制度的试行。制度完善后,应将制度的封皮上注明“试行版”,各项制度的制定理论上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领导班子讨论,员工意见征集之后的,但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协调沟通,加之随着市场变化,公司规模的扩增,制度的调整和完善,部分制度是随着变化,方可适应公司的管理工作。

4、制度的定期修订。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经过成百上千次的修改和完善才会形成,有的制度建立虽然很清楚,但不具备可执行性,原因是公司在考虑成本、人事等问题会影响制度的实施,因此定期应对制度进行修订,不断精细,达到管理不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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