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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通报表扬“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等文件印发以来,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作为、大胆创新,涌现出了一大批好的经验做法,在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地各单位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支撑趋势研判和精准防控,大力推广免接触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开辟线上抗疫“第二战场”,为全国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应用发展,现对区域服务、医疗服务、公卫服务、创新应用、数字防疫等五个方面的50个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表扬。以下是50个案例的名单:
01
区域服务
10家
02
医疗服务
10家
03
公卫服务
10家
04
创新应用
10家
05
数字防疫
10家
《通知》提出,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地各单位要参考借鉴有益做法,进一步夯实基础、深化应用、创新发展,更好地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政策利好频出,大力推进
“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
早在2016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探索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为打造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让患者少跑腿、更便利,让更多群众能分享优质医疗服务。
2018年7月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加速打通“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最后一公里。
2019年3月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建立适合国情的医疗机构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体系。
2020年4月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首次提出了“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的内容,突破了以往只允许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线上复诊政策!
2020年5月
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改善医疗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在持续推动预约诊疗、智慧医院、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快速健康发展方面做了详尽的部署。
2020年10月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及强化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其中提到,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的规范管理,加快制订应用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共享等基础标准。
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及社会需求的不断升级,国家在“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领域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