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快速时期,城乡建设也开启了新局面。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过去重视城市建设发展的改革政策正在向城乡统筹发展迈进。“特色小城镇”“美丽宜居乡村”越来越受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青睐,加快村庄建设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仅是各级政府“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目标。村庄发展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环节,村庄规划成为指导村庄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根据国家有关农村发展的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村庄规划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和开展村庄规划工作,虽然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规划指导性方面效果差强人意。规划脱离农村实际需求、照搬城市规划模式、“千村一面”等问题普遍存在,村庄规划并没有很好地肩负起促进农村地区发展的作用。村庄规划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村民是村庄规划的利益主体,在村庄规划中必须考虑村民利益,把村民参与纳入到规划过程中。通过村民参与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村民参与可改变传统村庄规划政府主导的不均衡利益分配模式,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切身利益需求,制定符合村庄和村民实际发展需求的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的可行性和指导性。针对村民参与村庄规划不足所产生的规划实施可操作性不强、村民主体利益诉求被忽视、切身利益遭到损害的问题,本研究对村庄规划中多元利益主体进行梳理,突出村民在村庄规划建设中利益主体地位的重要性。以Y市村庄规划实践中村民参与情况为例,提出和构建适用于新时期适合本土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客观诉求的村民参与模式,强化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实保障村民的主体利益,全面提高村庄规划的可操作性,切实改善村庄面貌和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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