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加快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进展。
为总结交流各地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从2021年1月4日开始,《法治日报》开设“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专栏,敬请关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全国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320多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0多万人;每年调解矛盾纠纷900多万件,其中近8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方便快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用等优势特点,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县考察,了解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时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加快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进展。
2018年以来,司法部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每年一个主题,先后部署开展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排查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司法部召开首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
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六部门联合印发。各地纷纷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在巩固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同时,着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
司法部选聘两批共20名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创办人民调解大讲堂,全国约90万人参加了视频培训。
与此同时,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城乡社区和重点行业、专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大力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有效发挥了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了一批调解工作品牌,目前,各地共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万多个。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处置难度也越来越大。
专业的事,应当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各地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围绕社会热点矛盾纠纷和群众民生需求,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并不断向消费、旅游、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
目前,全国共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万多个,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已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每年有60%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得以有效化解,发挥了化解医疗纠纷主渠道作用。律师调解工作正在全国有序推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围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商事调解特别是涉外商事调解工作,加强国际商事调解交流合作,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行政调解是“三调联动”的薄弱环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指导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工作的同时,推动在价格争议、校园安全事故、养老服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国20多个省份出台了加强诉调、警调、访调等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效缓解了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
目前,全国共设立派驻有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2万多个,“十三五”期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有关部门移送委托调解的案件300多万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60万件。
上海、江苏、辽宁、黑龙江、吉林、湖北、河南等地推进市、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地共建立人民调解中心900多个。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顺应群众需要,提升服务质量。各地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借助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加强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用科技为调解赋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份建立了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上海、内蒙古、浙江、河南、重庆、陕西、新疆等20多个省份推广智能移动调解系统,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微博等提高调解工作质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积极开展线上调解、视频调解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受到群众欢迎。
北京、江西、山东等近20个省份创新工作载体,开办电视调解栏目,江西“金牌调解”、北京“第三调解室”、山东“有话好好说”等调解栏目在群众中广受好评,发挥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
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勇于担当,不辱使命,扎实推进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闻背景
近日,司法部印发决定,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涉疫矛盾纠纷化解,闻令而动,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决定强调,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司法部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0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苏州桥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春燕等995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示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决定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活动,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学习。学习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胸怀大局、无私无畏,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扎根基层、心系群众,默默坚守调解一线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勤勉尽责、公道正派,慎终如初的工作作风。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