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之六十三
甘肃省公务用车平台建设见成效
建立新型的公务用车保障体系,节约车辆运行费用,为党政机关公务出行提供高效、便捷、有力的服务,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和基本要求。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印发后,认真学习领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精神实质,结合甘肃实际,坚持创新、大胆探索,就公车改革后如何保障各级党政机关跨区域出行不受影响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在中央车改办的关心支持下,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在省、市、县全面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执法执勤车辆综合服务平台的思路,在建立以单位留用车辆为基础、以服务平台车辆为骨干、以社会化车辆为补充的新型公务用车保障体系方面进行了初步实践。
一、立足省情,科学制定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总体方案是保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功的前提和基础。甘肃地处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地域广阔,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交通状况较差。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制约,车辆配置水平较低,公车改革前,全省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共有3.32万辆,车辆保障能力本就十分有限。车改后,如何解决公车数量减幅较大但又不能影响各部门公务出行的矛盾,就成为各级车改部门必须研究解决的核心问题。按照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不动摇、结合实际落实举措不能少的指导思想,根据中央车改办提出的要确保各部门能够“下得到基层、去得了现场”的要求,面对欠发达地区市场体系不够完善和公车改革后省、市、县留车数量较少的具体情况,借鉴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提出了集中部分留用车辆在省、市、县各级分别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执法执勤车辆服务平台的思路,确定了集中管理、统一调用、充分提高保留车辆使用效率的原则,并将此内容作为《甘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之一。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复了省的《总体方案》后,省、市、县各级分别开展了公务用车平台的组建工作。
二、坚定不移,全力组建两个公车服务平台
在组建两个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为车改后确保各级党政机关跨区域公务出行和执法执勤用车打造坚实基础,充分体现公车改革的成效。
一是坚持集中统一,两个平台全面覆盖。按照《甘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省、市、县均需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执法执勤车辆服务平台。各级政府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将平台建设作为公车改革的重中之重来抓,多次听取两个平台的建设进度的汇报,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平台组建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组建平台所需解决的机构、人员、车辆、经费等问题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省级平台主管部门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努力,多方谋划。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边组建、边完善”的指示,省级平台加强与职能部门衔接并解决编制、人员、经费、车辆等具体问题,因陋就简,整合资源,创造条件,积极落实停车场地、办公场所,加紧保养维修选用车辆,先行招聘部分驾驶员并抓紧进行岗前培训。在省政府主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于2016年6月揭牌运行。各市州、县区也多方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组建平台,随着当地车改实施方案的批复,各级平台也陆续运行。到2017年6月底,全省两个服务平台共到位车辆506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817辆,约占全省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总数的49%,执法执勤车辆1252辆,约占全省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的14.73%。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运行机制各具特色。省级及各市州、县区间情况各异,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平台管理运行机制。经费管理方面,在车辆运行费用总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各地平台或实行财政直接将经费拨付平台、或核定部门用车费用指标由部门按标准与平台结算、或核定平台收费标准由用车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等多种形式;人员管理方面,在适量划转或招聘管理人员的基础上,对司勤人员的管理有全部划转的,有部分划转和招聘的,有人事关系留原单位而工作岗位转至平台等多种形式;车辆管理方面,平台所需车辆全部从各单位参改车辆中根据车型、车况按规定标准择优选用,金昌市将市领导实物保障用车也全部划入平台统一管理。
三是坚持规范管理,服务保障优质高效。为实现平台车辆的规范管理,确保为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2016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省级机关跨区域公务出行和省直部门综合执法用车服务方案》(甘办字〔2016〕50号,以下简称《服务方案》)和《甘肃省省级机关跨区域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直部门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平台车辆的保障范围、服务原则及方式。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受理各部门各单位的用车申请,审核用车要件,通过“互联网+”,同时向用车单位的联系人、申请人和司勤人员发出派车信息,实现了用车单位与司勤人员的即时互通,构建起了部门与平台之间车辆管理调度的一张网。遇到不同部门需联合执行同一任务,前往同一地点,公车服务中心依照合并派车的原则,科学调度,减轻车辆使用负担。对不符合规定的用车申请,及时给予解释和答复,把有限的资源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杜绝车轮上的浪费。各市州、县区根据当地实际,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为科学规范管理、高效有序保障各级机关公务出行奠定了基础。
三、科学管理,充分体现公车改革政策成效
通过组建服务平台、科学管理车辆,确保公务出行用车,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总体费用,建立新型的公务用车保障体系,充分显现公车改革的成效,全面实现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
一是有效保障各级党政机关赴公共交通不便地区的跨区域公务出行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按照《服务方案》确定的保障范围和服务原则,平台确定了车辆使用坚持应急优先、地域优先、执法优先的原则,为省级机关跨区域执行公务和综合执法执勤活动提供车辆保障。优先保障省上重大公务活动、重要工作任务等,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用车。为确保应急预警、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用车,2017年7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巡查预警抢险救灾车辆保障工作的通知》(甘办发电〔2017〕107号),进一步明确了巡查预警抢险救灾任务较重的单位在每年上述任务集中期间和紧急情况下如何使用平台车辆以及各级服务平台如何调用社会车辆。优先保障赴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交通不便地区的公务活动,并尽量选派熟悉目的区域道路状况的驾驶员。优先保障执法执勤工作用车,为纳入平台保障范围的17个部门开展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用车服务。
二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大幅降低。车改后,全省保留车辆总数由车改前的33215辆减少到17183辆,压减比例为48.27%,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8亿元,全省总体节支率7%,达到了中央车改政策规定的节支率水平。一般公务用车由改革前的18912辆压减到8288辆,压减比例为56.18%,其中,省直部门一般公务用车由改革前的2623辆压减到760辆,压减比例为71.03%,省级节支率达到13.03%。
三是全力推进保留车辆信息化、标识化,确保建立公车改革长效机制。为建立和巩固公车改革的长效机制,避免车改出现回潮走“回头路”,推动管理技术创新,积极将“互联网+”引入公车平台,招标选定专业公司,设计开发了车辆信息管理调度系统,将公务用车管理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对服务平台和省直部门留用车辆统一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实时掌握公务用车行驶轨迹、里程等信息,实现了车辆信息的全程在线记录和全过程监控,奠定了车辆集中调度使用的基础。目前省级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了全省公务用车信息管理扩容兼容升级改造,通过数据接口实现“全省一张网”信息互联互通。同时,车辆标识化工作进展顺利。在保留公务用车实行专段号牌(甘A****G)管理的基础上,省车改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标识化工作的通知》,对省级机关和市州公务用车标识化工作分别作了安排。目前标识化工作与车载卫星定位设备安装同步开展,分批次进行,计划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
全省各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执法执勤车辆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在保障党政机关赴公共交通不便地区跨区域出行、重大活动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特别是在承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天水伏羲公祭大典、酒泉新能源博览会等一系列重大节会期间,出色地完成了车辆保障任务,展现了公车服务平台的良好形象和服务水平,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据初步统计,仅2017年上半年,各级平台共派出车辆近20万次,乘员数百万人次,累计行驶里程数千万公里。各级党政机关评价:公车服务平台是个非常接地气的新生事物,许多事情在车改前都做不到,车改减少了那么多车,反而还能起这么大作用,平台真是好。这些朴实的语言,生动评价了中央车改方向的正确性和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大大鼓舞和坚定了坚持按照中央车改政策方向,进一步做好公车改革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在中央公车改革政策的引领下,在中央车改办的关心指导下,在兄弟省市的帮助下,在组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但与中央车改政策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的工作相比、与全省各级参改部门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服务平台的保障功能尚未充分发挥,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平台内部管理水平还需提高,这些都是在今后工作中亟待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有决心、有信心在中央车改办的指导下,继续向兄弟省市学习求教,取长补短,尽快完善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加强服务平台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服务平台的保障功能,为参改单位提供更好的车辆服务,做好公车改革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