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言故事:没有氧气的空间。
许多人可能听过这句话:当你走投无路时,记住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然而我想告诉大家,这条路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好走。我曾经经历过一起看似平凡的刑事案件,他让我深刻感受到犯罪的沉重与复杂。
这起案件发生在八年前,我作为一名法学系毕业生,有幸参与了高级刑事案件的辩护,与许多人想象的不同。他并非血腥暴力或伦理惊悚,而是一件发生在我们身边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普通案件。这是一起农民工杀人案。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在工地宿杀二百零一,一名凶手在遇到了杀人时间和地点后,用绳子将熟睡的被害人勒死。凶手给警方打了电话,希望警方立刻将他抓获。期间警方试图劝阻凶手,但他还是选择了杀死被害人。
这个案件的起因,竟然只是因为二人在平日里干活的时候有过推搡、凶手,因此怀疑在心。他选择在那个下午三点,用绳子结束了那位被害人的生命。当警察赶到的时候,他们看见一个壮年男子被吊在房间的正中央,而凶手就坐在下铺,绳子绑在双人床的栏杆上。这起案件让我重新审视了犯罪的本质和原因。
我们常常听到走投无路这样的说法,但实际上犯罪并不是一条可以轻易选择的道路,他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不仅对被害人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也会对凶手本人的人产生产生失眠的影响。
我之所以分享这个故事,并不是为了总人听闻或者制造恐慌,而是希望通过这个真实的案例,让大家更深刻的理解犯罪的后果和代价,我们都应该以法律为准,则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权利。
事件发生后的五天,他突然找到原因是他被法人执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婉拒了他的案子,并且理由是该律师不打算为他辩护。因此,他担心律师会在法庭上拒绝为他辩护。
为了能够获得减刑,他需要一个可靠的律师,所以他选择了找我。此外,由于他的父母已经去世家里很穷,他无法负担律师费,用我接受他的委托。可能是出于大学时代的眼前,也可能是因为他不会杀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接受了这个案子。
然而当我真正开始处理这个案子时,我才意识到这是个多么错误的决定,在律师行业中有胜利的说法,所以很多律师都会选择有把握胜诉的案子。我猜他的法律援助律师可能就是这种人。他之所以想拒绝百合,可能是因为这个案子几乎没有辩护空间是个非常确定的课题。现场犯罪痕迹完整,癌症在场,嫌疑人认罪有人证和物证,无论哪个律师接受这个案子,结果都不会太好。
更何况我是第一次处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新手律师。我花费了三天的时间研究案件,制定了一份辩护方案。随后,我向看守所提出了会见申请。在会见张合时,我告诉他,他很可能会被判无期徒刑。他非常惊讶,问我为什么会被判无期。我解释说,他的行为属于明知故犯,应该罪加一等。他有些后悔,但也有些不甘心。
我告诉他,如果被害人在五分钟内没有死亡,只要他松手,被害人就能活。但他没有松手,因此他犯了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他问我:“那我余生都要在监狱里度过吗?”我回答说:“如果你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简形成有效期,你最快可以在服刑十三年后出院。”当时,他听了我的话后,似乎失去了信心。他低下头,恳求地说道:“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我看着他的后脑勺,心里有些感慨。
我当时真的想不明白,这个来自贫穷家庭、平时表现良好的大男孩,怎么会因为推搡而杀人?我向张和提出了我的疑问,“你真的只是因为推搡而杀人吗?”他的回答让我有些意外,他骂了我吗?虽然他是个有血性的男人,但他也无法忍受被侮辱。但他最多只会打一拳,如果不行,就会按倒在地打。但是张合却杀了人。这看似很奇怪,但仔细想想也能理解。
张合的父母早在两年前就去矿洞工作了,但他们都被埋在那里。一夜之间,张合失去了双亲。家里只剩下一个哥哥,从那时起,他就很抗拒。有人在他面前开父母的玩笑,甚至听不得国骂。只要让他看见,就避免不了一场冲突。因此,我没有深入追究这个原因,只是认真确认了警察院提供的笔录卷宗是否有误解。
最后,我问他警方在记录证词时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或疲劳诉讼的情况。张和回答说没有。他的回答让我更加失望。
我为张合作了简单的辩护,但目前我看不到任何希望。我只能按照计划告诉他。我计划请他的同学来当证人,证明他家庭困难、生活窘迫、为人正派,也许这可以为他的判决带来一些帮助。
最后,我拿出了被害人孙华的尸检报告,交给了张和。孙华的骨架肌肉存在严重劳损、关节腱鞘炎、胃肠道溃疡。通过病理切片检查,他还患有呼吸系统癌症病灶。
这已经是中晚期了。我把尸检报告递给了张和,希望以此谴责他,提醒他的良知。我的话只说到这里,张和似乎真的听进去了。他低下头,沉默不语。
第一次停止于八月二十六日,我请了张和的同学、老师、店老板和部分工友。
我原本想请他的哥哥来,但一直联系不到他。尝试了几次后,我只能放弃。我的辩护策略是通过对张合平日的为人进行重新塑造,将其塑造为一个儒者,从而改写检方提供的四手证词和工地项目经理周钱等人的证言。我主张对张合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在庭审过程中,我主要强调了孙华对张和姐妹的反对,并认为15400元的损失完全是由疏忽造成的。此外,我还强调了张和的认真态度,希望法院能够酌情减轻对她的判决。
然而,孙华的妻子在证人席上晕倒,这让我第一次面临职业素养和道德伦理的冲突。最后,法官判处张合死刑,作为张合的辩护律师,我感到十分沮丧和无力。这个判决结果无法因张合的上诉而改变。尽管每个死刑案件都有上诉的权利,但如果没有合适的上诉理由,法院通常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如果没有新的有利证据支持,法院仍有可能维持原判。在这个案件中,张合的证词和证据链已经被记录在案,而且审讯过程也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因此,张合的死刑判决是基于他的故意犯罪行为,而非他对法庭的威胁。
听完这个解释,我坐回椅子,眉头紧锁,闭上了眼睛。这个案件似乎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再次仔细思考,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我问道:“周前为什么要选择在工地杀人?他完全可以用施工事故来解决问题,为什么要找你?”他对我的回答也非常真实。
经理说:“如果孙华死在项目上,项目就要停工,影响进度,而且一旦停电就会造成严重损失。他的话没有说完,但已经点到了重点。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来解释,那就太合理了。孙华李虽然以勒索为名,但实际上是为了钱。周前无法忍受这种勒索,于是决定买凶杀人。而张和因为没有社会经验,被周前教授出示了杀人行为,他知道自己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于是打算通过自首的方式,获得简单的减刑。”
“这笔巨款之前在供词里没有提到,但现在翻供是因为他担心如果被认定为故意杀人,就拿不到钱了。如果以此为证据,证明周前杀害孙华的罪行,或许可以为张合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