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共空间经历新型城镇化、农村现代化带来的阵痛,传统农业社会重要的公共空间,如水井旁、大树下、晒谷场等,逐渐衰落和消失,未来乡村公共空间需要的功能是具备城镇特点的,功能复合化、公共活动类型丰富多样的乡村公共空间是未来乡村空间转型的重要方向。
乡村公共空间是指承担村民进行日常生活交往、活动、寄回、娱乐、休闲、行政等诸多活动的空间载体。乡村公共空间具有交流和满足、聚集、指认、认同、归属等特征。传统乡村的公共空间主要是自发形成的,公共建筑的布局自成体系。主要分为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物质要素是人们交往与活动的固定场所,包括祠堂、寺庙、古村落、古街道、水井等,这些形态丰富、类型各异的构成要素组成了公共空间的有机体系;非物质要素是传统乡村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一些活动形式或交往形式,如节庆祭祀的活动、红白喜事等。
一
乡村公共空间功能变迁特征
水井、河边、祠堂等交往功能弱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现代科技走入千家万户,乡村基本都已通水通电、家用电器普及,水井、河边、大树下因此变得萧条。
由于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等运动的开展,家族制度和亲缘文化受到了组织结构、经济生产、舆论宣传等多方面的冲击,祠堂、宗庙等仪式性空间逐渐衰落。
戏台、村口、广场街巷等功能将延续或强化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力举行“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文化活动,也积极举办各种文艺演出活动,农村的戏台又热闹起来,各地兴建的农民文化大舞台正是传统戏台的新兴形式。
乡村的村口、广场、街巷等公共空间构成要素的交往功能还在延续,但由于村庄与外界的沟通越来要多,村口成了人流、车流的汇集地,更发展出交通枢纽、集市等,村口公共空间的功能得到强化。
民俗节庆活动、红白喜事等非物质要素延续
民俗节庆活动、红白喜事等非物质要素依旧广泛存在与农村社会。舞龙舞狮、戏曲杂耍是农村里庆祝节日的传统项目;庙会在原来是依托于寺庙,集祭祀、商贸、文化等为一体的民间活动,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庙会除了能观赏极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表演、手工绝活,更多的功能是物资交流大会。
二
乡村公共空间规划原则
注重对传统的传承
在当前巨变的中国,乡土原生景观环境与独特地域文化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应将公共空间物质环境建设与传统文化的传承最大程度地结合起来,有机渗透到现代生产与生活之中。
村庄整体空间环境的协调
乡村公共空间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环境系统。村庄的自然地理特点、地域人文属性等,都与公共空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各类自然景观、公共绿地、商业设施、道路网络都是乡村公共空间在不同层级需要协调的重要影响因素。
合理选址
乡村公共空间规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址。公共空间的选址应以步行可达性主要指标为主要量化指标,基于时间成本来考虑,部分公共空间节点的选址应安排在一定区域内村民步行到达的时间在5-10分钟之间的范围内,大型公共空间的选址应安排在大部分村民步行到达时间15-20分钟之间的范围内。
建立动态规划及管理机制
乡村公共空间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规划实施及管理体系。乡村公共环境的营建应该建立动态规划及管理机制,分期规划与分阶段建设,公众全程参与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全过程。
三
乡村公共空间营造要素
在公共空间营造方面,应注重从 公共空间、公共行动和公共记忆三方面丰富空间的内涵。在村落中对空间进行合理布局安排,同时应当重视空间的开敞性与友好性,使辐射范围内村民方便参与。其次,做好公共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积极提供活动所需要的物资,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另外,公共记忆营造,通过在公共空间内植入富有乡土特色的标志物、设施和活动,令空间的参与者在活动的同时逐渐产生对空间情感上的依恋感。
四
乡村公共空间建设要点
提升乡村公共空间的可达性
一方面,要提升乡村公共空间的物理可达性,方便村民自由出入和使用。在类型上,要加强生活型和娱乐型公共空间的供给,尤其是要针对村庄人群特征,提供有效的公共空间产品,如建设体育馆满足儿童的运动需求,推广农村养老院和老年活动室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和社交需求;在布局上,结合村庄地理环境、住宅分布和村民需求等,逐步实现公共空间的均衡分布,同时,完善村庄公共交通网络,延伸乡村公共空间的服务范围;在规模上,以发展中小型乡村公共空间为主,完善服务设施,避免闲置率过高。另一方面,要提升乡村空间的社会可达性,消除空间非正义现象,比如,建设体现乡村文化和民族特色的乡村公共空间,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减少收费项目,延长开放时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占用和牟利;降低进入乡村公共空间的限制条件,保障弱势群体的公共空间权益。
改善乡村公共空间的服务功能
要不断开发和拓展新的社会功能,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社会需求。比如,向农家书屋提供儿童阅读和农业科技等方面的书籍,在提供儿童教育服务的同时,满足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的需求;免费开放乡村文化广场,为村民跳广场舞提供场地;将祠堂改造成民间组织的议事协商的场所,提供社会救助、组织培训、教育宣传等服务,重新激活其活力;提升乡村公园的审美、休闲、娱乐、文化等功能。
丰富乡村公共生活
重塑乡村公共空间公共性,需要以公共活动为载体,培育乡村公共精神。对此,一方面,政府要发挥引领作用,自上而下开展乡村公共活动,比如,通过电影下乡、科教下乡、座谈会等活动, 激发村民参与使用文化广场等乡村公共空间的热情;制定新规范,引导公共活动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鼓励村民自发组织、举行各种形式的乡村公共生活,如在祠堂举行宗族集体祭祀活动,增强村民的家族认同感和乡村归属感;开展乡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开展乡村体育竞赛活动,丰富乡村娱乐活动,增进社会理解和信任。
五
乡村公共空间开发主题选择
乡村公共空间的构建呈现多主体的特点。对于不同功能诉求、不同业态要求的乡村公共空间应选择合适的主体进行开发。
政府和村集体应作为公共空间与服务供给中场地和硬件设施的主要提供者,对公共活动进行合理的引导,对其他主体的运作予以监管,在公共空间和服务的供给中起到引导性和保障性的作用。
社会团体,主要发挥其在公益服务和乡村大型活动中的作用,但要防止不良价值观在乡村地区渗透或不良团体骗取村民钱财。
村内能人是政府与村集体良好的合作主体,应鼓励村内能人协助村集体进行公共空间供给、管理以及村庄的日常治理。
鼓励村民为村庄公共空间和服务提供建议以满足村民生活中的真实需求。
不同主体在乡村公共空间供给中的作用示意图
政府主导式
对于公共性强且难以由社会和市场力量提供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如小公园、文化广场、保洁设施等,可由政府主导进行建设,建成后引导村民参与运营管理。如鼓励村内能人组织村民在公园、广场内进行太极拳、广场舞等活动,或为有意愿的村民提供园丁、保洁等工作岗位和薪酬,负责相关设施管理及服务提供等。
引导扶持式
根据村庄发展需求,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村民利用自家闲置住宅空间,改造成公共空间,家庭成员利用空闲时间进行日常经营管理,政府根据情况提供一些设备和物资。既减少了政府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又能调动起村民积极性,且能够满足村民经营活动意愿。
协同合作式
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活动,如农业技术培训、庙会、孤寡老人帮扶等,村集体在资金和人力上存在困难的,可考虑与相关社会团体合作,由政府和村集体制定公共活动方案,活动细节、资金等方面则由社会团体与政府共同负责,并鼓励其他村民参与出力。
六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策略
共建——凸显公共空间治理的需求导向
要搭建全新的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组织架构,依据政府、市场、村集体、村民等不同主体的力量特点,梳理各方利益和机制关系,对各主体的治理分工与职责权限进行制度安排。规范政府的公共空间治理权力,以服务代替管制,激发市场潜力和社会活力,鼓励各主体在政府的引导下共同参与、共同主事;尤其要唤醒村民的主体意识,激发群众的创造力,有效对接公众的合理诉求,兼顾各方利益。通过清理侵占的公共空间、挖掘潜在公共空间、规范整治公共空间等政策措施,共同解决乡村发展中的问题。
共治——强化公共空间治理的过程保障
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把公共空间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学习、借鉴空间治理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借助群众的力量,以问题的解决倒逼改革。
共享——彰显公共空间治理的目标取向
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打好基础与提档升级并行不悖,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水平。要积极完善工商资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克服市场逐利性和个体自利性,维护、实现好群众利益。
信息来源/乡村振兴规划
——玉树乡村振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