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文明办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志愿服务条例》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现就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动员各类文化机构、文艺院团、旅游景区、社会团体等,以城乡基层、民族地区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贴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主要任务
(一)以阵地服务为抓手,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
1.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提升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能力。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推动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基层、引领群众的重要力量。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功能,以志愿服务为重要形式,根据文明实践活动要求和基层群众文化需求优化配置、共享使用,探索接地气、有活力的基层文明实践工作路径模式,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提升。
2.整合县域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志愿服务平台。打通县域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遗传承场所及剧院、剧团等资源和服务,建设志愿服务平台,统筹整合、拓展职能,紧密结合当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任务,开展经常性、面对面、城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公共文化设施要以需求为导向培育志愿服务组织,设计有针对性、有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在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统筹指导下有效开展活动。
3.对接志愿服务项目库资源,推动优质志愿服务项目下沉推广。建设全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库,沉淀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开放共享,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各类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根据文明实践活动需要和基层群众需求,主动对接和参考项目库资源,因地制宜完成项目本地化设计和运营落地。
4.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放大示范辐射效应。持续发挥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作用,适时开展对首批61个示范单位志愿服务实施情况的检查与复核工作,激励示范单位不断完善和提高志愿服务能力水平。开展第二批示范单位推选,逐次推进,扩大影响,引领带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健康发展。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
1.创新实施“春雨工程”,搭建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平台。深入推进“春雨工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实施面向民族地区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注重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地域文化、民族文化有机融合,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富有特色的文化交流和结对帮扶活动。结合对口支援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文化和旅游专业人才参与“组团式”援疆援藏。支持区域间公共文化机构供需对接,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走进民族地区。支持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和项目参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促进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
2.培育群众文化志愿服务团队,丰富民族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推广“乌兰牧骑”、乡村文艺演出队、“石榴籽”文化小分队等文艺团队服务形式,培育扎根广大农牧区、辨识度高、生命力强的群众文化志愿服务团队,丰富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结合元旦、春节、国庆节等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等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通过红色宣讲、惠民演出等志愿服务形式传播先进文化,做好法制和政策宣传。
3.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民族地区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招募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辅导和培训。组织中华经典诵读、公益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民族群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同。积极推广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将体现中华民族共同认知的文化元素和符号融入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示、阅读推广、文化遗产保护等活动,展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讲好民族团结发展故事。
(三)以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为宗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关爱系列行动
1.聚焦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开展“文化悦老”志愿服务行动。积极利用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培训辅导。在公共文化设施及剧院等文化场所组织现场帮扶,为老年群体使用购票预约及导览讲解系统等线上服务提供指引。做好数字文化服务适老化推广,帮助老年人通过简单便捷的方式云参观、云逛展、云看戏、云听课。结合重阳节、“敬老月”等节点,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广场、敬老院开展免费演出、健康讲座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氛围。
2.聚焦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开展“文化筑梦”志愿服务行动。发挥公共文化机构全民艺术普及功能,注重线上线下结合,策划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文艺培训、公益讲座、阅读推广等志愿服务。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文艺支教,为农村未成年人送课程、送活动、送辅导,播撒文化艺术种子。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建设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分龄设计志愿服务项目,倡导青少年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深入感悟优秀文化,提升精神素养。
3.聚焦残疾人平等参与文化生活,开展“文化助残”志愿服务行动。针对残疾人特点和特殊需求,组织无障碍阅览、文艺技能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助残志愿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和主题宣传,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
(四)以倡导文明旅游为重点,推动旅游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
1.常态化开展旅游志愿服务,传播文明旅游社会风尚。以满足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需求、提高旅游行业综合服务质量为目标,广泛招募旅游志愿者参与景区文明引导、游览讲解、质量监督、秩序维护、特殊群体游览帮扶、应急救援等各项服务,形成长期开展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营造人人愿为、人人能为、时时可为的旅游志愿服务发展环境。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开展红色旅游讲解、党史故事宣讲等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创新旅游志愿服务形式。结合“中国旅游日”等大力宣传文明旅游理念,引导广大游客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践行者和传播者。
2.因地制宜,推进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和队伍建设。各地选择部分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特色商业街区、大型公园广场等游客集散场所建立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工作站应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长期招募具备专业特长的旅游志愿者,组建能够开展专业服务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五)以创新工作机制为突破口,推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
1.探索建设文化指导员制度。通过试点选聘一批具备文艺专长、有号召力的群众文化团队带头人为文化指导员,作为文化志愿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把活跃在社区、广场等场所的民间歌舞队、戏曲队、合唱团等建设成为群众身边不走的志愿服务队伍,推动文明实践活动长期开展。
2.推动建设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遴选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景区,建设集项目培育、组织交流、资源配置和社会合作等功能于一体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依托现有阵地和资源,立足区域特点,打造效果好、口碑佳、可持续的志愿服务项目,在活动场地、奖励扶持、专业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运营支持,激发志愿服务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活力。
3.大力推进“互联网+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鼓励探索数字化赋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借助AI、大数据技术精准洞察服务对象需求、分析服务效果,促进志愿服务及时、便捷、高效。广泛运用微信、短视频、直播、移动数字平台等,创新开展在线观展观演、远程文艺辅导等线上志愿服务,拓展志愿服务半径。联动各类新媒体平台,策划发起群众乐于参与的主题活动、互动话题等,扩大志愿服务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关注度。
4.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趋势,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共建共享、联合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入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互联网平台等社会力量,促进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内涵延展和模式创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同时,要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安全指南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二)完善注册管理。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供需对接、培训管理、服务记录、安全保险、表彰激励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切实保障志愿者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达到登记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登记。鼓励开展活动时统一规范运用中国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标志,形成体系化认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把宣传推广贯穿始终,协调主流媒体、地方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展现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风采,提升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美誉度和影响力。结合“12·5”国际志愿者日等节点,组织区域性和全国性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展示活动。
(四)遴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打造和发掘一批成效明显、影响力强、具有创新价值和鲜明特色的志愿服务优秀案例,发挥品牌项目辐射聚合、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提质增效。案例类别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类、边疆民族地区志愿服务类、特殊群体关爱志愿服务类、旅游志愿服务类、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类、“互联网+志愿服务”类。其他有突出亮点和成效,有利于推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案例也可参与。
四、材料报送
(一)各地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情况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文明办统筹负责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实施和报送工作,制定年度方案,策划设计示范性、操作性强的志愿服务项目,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gsqyc@mct.gov.cn,纸质版EMS邮寄)。
(二)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典型案例
推荐案例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和典型做法,本年度创新孵化的品牌项目可参与报送。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典型案例数量不超过7个,每个类别案例数量不超过2个(可空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直接推荐,每单位不超过2个。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及扫描盖章版发送至ggsqyc@mct.gov.cn,纸质版EMS邮寄。